復發性流產診治的專家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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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復發性流產(recurrent spontaneous abortion,RSA)的定義,美國生殖醫學學會的標準是2次或2 次以上妊娠失敗;英國皇家婦產科醫師協會(Royal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RCOG)則定義為與同一性伴侶連續發生3次或3次以上並於妊娠24周前的胎兒丟失;而我國通常將3次或3次以上在妊娠28周之前的胎兒丟失稱為復發性流產,但大多數專家認為,連續發生2次流產即應重視並予評估,因其再次出現流產的風險與3次者相近。

RSA病因複雜多樣且缺乏特異性臨床表現,在病因診斷過程中需要針對性進行一系列的篩查,此外,對RSA的部分治療措施尚存在爭議。

為滿足臨床工作的需要,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產科學組特別制定RSA診治的專家共識。

因國內相關研究資料有限,尤其是缺乏大樣本隨機對照試驗等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持,本專家共識以美國生殖醫學學會及RCOG發布的「RSA診治指南」為基礎,同時結合我國臨床工作中的經驗及實際情況進行組織撰寫,旨在為RSA的臨床診治提供參考。

本專家共識中推薦的部分觀點仍為初步認識,尚需更有力的循證醫學證據予以驗證。

1.病因及篩查

RSA的病因十分複雜,主要包括遺傳因素、解剖因素、內分泌因素、感染因素、免疫功能異常、血栓前狀態、孕婦的全身性疾病及環境因素等。

妊娠不同時期的RSA,其病因有所不同,妊娠12周以前的早期流產多由遺傳因素、內分泌異常、生殖免疫功能紊亂及血栓前狀態等所致;妊娠12周至28周之間的晚期流產且出現胚胎停止發育者,多見於血栓前狀態、感染、妊娠附屬物異常(包括羊水、胎盤異常等)、嚴重的先天性異常(如巴氏水腫胎、致死性畸形等);晚期流產但胚胎組織新鮮,甚至娩出胎兒仍有生機者,多數是由於子宮解剖結構異常所致,根據具體情況又可分為兩種:一是宮口開大之前或胎膜破裂之前沒有明顯宮縮,其病因主要為子宮頸機能不全;二是先有宮縮,其後出現宮口開大或胎膜破裂,其病因多為生殖道感染、胎盤後血腫或胎盤剝離等。

(一)流行病學因素

臨床上自然流產的發生率為15-25%,而其中的80%以上為發生在妊娠12周前的早期流產。

發生2次或2次以上流產的患者約占生育期婦女的5%,而3次或3次以上者約占1%。

RSA的復發風險隨著流產次數的增加而上升,研究表明,既往自然流產史是導致後續妊娠失敗的獨立危險因素,曾有3次以上連續自然流產史的患者再次妊娠後胚胎丟失率接近40%。

此外,孕婦的年齡及肥胖也是導致自然流產的高危因素。

[專家觀點或推薦]

應詳細詢問夫婦雙方的病史,包括年齡、月經婚育史、既往史、家族史。

並依照時間順序描述既往流產情況,包括發生流產時的孕周、有無誘因及特殊伴隨症狀、流產胚胎有無畸形及是否進行過染色體核型分析等並計算其體質指數(BMI)。

(二)解剖結構因素

子宮解剖結構異常包括各種子宮先天性畸形、子宮頸機能不全、宮腔粘連、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病等。

有研究數據顯示,RSA患者中子宮異常發生率可達1.8%~37.6%,此外,解剖因素所致的RSA多為晚期流產或早產。

回顧性研究顯示,未經治療的子宮畸形婦女再次妊娠時流產率或早產率將顯著升高。

子宮頸機能不全是導致晚期自然流產的重要原因。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所有早期RSA患者及有1次或1次以上晚期自然流產史者進行盆腔超聲檢查,明確子宮發育有無異常、有無子宮肌瘤或子宮腺肌病、是否存在盆腔病變等。

對懷疑存在子宮解剖結構異常者需通過宮腔鏡、腹腔鏡或三維超聲等進一步檢查以明確診斷。

(三)患者的血栓前狀態

臨床上的血栓前狀態包括先天性和獲得性兩種類型。

(1)先天性血栓前狀態是由於與凝血和纖溶有關的基因突變所造成,如:Ⅴ因子和Ⅱ因子(凝血素)基因突變、蛋白S缺乏等。

薈萃分析顯示,晚期自然流產與Ⅴ因子和Ⅱ因子(凝血素)基因突變、蛋白S缺乏所致的先天性血栓形成密切相關[9-12]。

但Ⅴ因子和Ⅱ因子(凝血素)基因突變在漢族人群中罕見。

(2)獲得性血栓前狀態主要包括抗磷脂綜合徵(antiphospholipid syndrome,APS)、獲得性高半胱氨酸血症以及其他各種引起血液高凝狀態的疾病。

目前,血栓前狀態引起自然流產的具體機制尚未完全明確,普遍認為,妊娠期高凝狀態使子宮胎盤部位血流狀態改變,易形成局部微血栓甚至引起胎盤梗死,使胎盤組織的血液供應下降,胚胎或胎兒缺血缺氧,最終導致胚胎或胎兒的發育不良而流產。

遺憾的是,存在血栓前狀態的婦女並沒有明顯的臨床表現,其血液學檢查也沒有明確的診斷標準。

[專家觀點或推薦]

目前,常用於檢測血栓前狀態的指標包括凝血相關檢查[凝血酶時間(T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凝血酶原時間(PT)、纖維蛋白原及D-二聚體]、相關自身抗體[抗心磷脂抗體(ACA)、抗β2糖蛋白1(β2GP1)抗體及狼瘡抗凝物(LA)]及同型半胱氨酸(Hcy)。

此外,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還可以進行蛋白C、蛋白S、Ⅻ因子、抗凝血酶Ⅲ(AT-Ⅲ)等血栓前狀態標誌物的檢測。

(四)遺傳因素

1. 夫婦染色體異常:有2%~5%的RSA夫婦中至少一方存在染色體結構異常,包括染色體易位、嵌合體、缺失或倒位等,其中以染色體平衡易位和羅氏易位最為常見。

臨床上染色體平衡易位者的表型正常,但研究發現,其妊娠後流產的發生風險明顯增加,且子代更易出現異常[13]。

同源染色體羅氏易位者理論上不能產生正常配子,而非同源染色體羅氏易位者的生殖細胞經減數分裂後可產生6種配子,受精後有1/6是正常核型,1/6為平衡易位攜帶者。

2. 胚胎染色體異常:胚胎染色體異常是RSA最常見的原因。

根據國內外文獻報導,在偶發性早期自然流產中約有半數以上的胚胎存在染色體異常,但隨著流產次數的增加,胚胎染色體異常的可能性則隨之降低。

此外,有報導顯示,流產發生越早,其胚胎染色體異常的發生率越高。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有RSA史的夫婦進行外周血的染色體核型分析,觀察染色體有無數目和結構的畸變,以及畸變類型,以便推斷其RSA機率;同時進行遺傳諮詢。

如條件允許,建議對其流產物行染色體核型分析。

(五)內分泌因素

RCOG指南認為,多囊卵巢綜合徵(PCOS)可增加自然流產的發生率,雖然PCOS導致RSA的機制尚不完全明確,但有研究認為,此類患者出現RSA可能與胰島素抵抗、高胰島素血症及高雄激素血症有關;然而,美國生殖醫學學會則認為,PCOS是否導致RSA發生仍有爭議。

美國生殖醫學學會認為,高催乳素血症與RSA有關,通過影響卵母細胞的發育,引起黃體功能不全從而導致RSA的發生。

此外,孕婦的內分泌疾病如未控制的糖尿病、甲狀腺疾病等均與RSA的發生有關。

[專家觀點或推薦]

常用的檢查項目有生殖激素水平,包括月經第3天檢測催乳素(PRL)、FSH、LH、雌激素、雄激素,排卵後第7~12天檢測孕激素水平。

此外,還應檢測甲狀腺功能及空腹血糖,必要時行糖耐量試驗。

(六)感染因素

任何能夠造成菌血症或病毒血症的嚴重感染均可以導致偶發性流產,然而生殖道各種病原體感染以及TORCH 感染與RSA 的發生雖有一定相關性,但不一定存在因果關係。

細菌性陰道病是晚期流產及早產的高危因素,但與早期流產的關係仍不明確。

[專家觀點或推薦]

不推薦對RSA患者常規進行TORCH篩查,對於既往有晚期RSA病史的孕婦,則建議孕期定期檢測生殖道感染的相關指標。

(七)免疫因素

近年來,生殖免疫研究表明,RSA的病因約半數以上與免疫功能紊亂有關。

不同因素導致流產的免疫病理變化也不盡相同,可將免疫性流產分為自身免疫型RSA及同種免疫型RSA兩種。

1. 自身免疫型RSA包括:(1)組織非特異性自身抗體產生:如抗磷脂抗體、抗核抗體、抗DNA抗體等。

(2)組織特異性自身抗體產生:如抗精子抗體、抗甲狀腺抗體等。

2. 同種免疫型RSA包括:(1)固有免疫紊亂:包括自然殺傷(NK)細胞數量及活性升高、巨噬細胞功能異常、樹突狀細胞功能異常、補體系統異常等。

(2)獲得性免疫紊亂:包括封閉抗體缺乏、T、B淋巴細胞異常、輔助性T淋巴細胞(Th)1/Th2細胞因子異常等。

APS是一種非炎症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以體內產生大量的抗磷脂抗體(APL),包括ACA、LA 及抗β2GP1抗體為主要特徵,臨床表現包括動靜脈血栓形成、病理妊娠、血小板計數減少等,是RSA最為重要且可以治療的病因之一。

臨床上有5%~20%的RSA患者可檢出抗磷脂抗體,其中未經治療者再次妊娠的活產率將降低至10%。

此外,臨床上還有1種繼發於系統性紅斑狼瘡(SLE)或類風濕關節炎(RA)等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稱為繼髮型APS。

關於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與流產的關係,目前已有大量循證醫學證據證明兩者有顯著相關性,有研究發現,RSA患者的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率顯著增高,其他研究也發現,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婦女的RSA發生率增高。

目前,對同種免疫型RSA仍處於研究階段,因此,常稱之為「原因不明復發性流產」(unexplainedrecurrent spontaneous abortion,URSA)。

目前認為,封閉抗體缺乏、NK細胞數量及活性異常與URSA密切相關。

[專家觀點或推薦]

(1)建議對所有早期RSA患者及曾有1次或以上不明原因的妊娠10周以後胎兒丟失者均行抗磷脂抗體的篩查,包括ACA、LA及抗β2GP1抗體,其陽性診斷標準是指間隔12周或以上出現2次及以上的LA陽性或ACA、抗β2GP1抗體滴度>第99百分位數。

對於診斷APS患者還應檢查抗核抗體、抗雙鏈DNA 抗體、抗乾燥綜合徵(SS)A抗體、抗SSB抗體等,以排除SLE、RA等自身免疫疾病。

(2)建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對原因不明確的RSA患者進行自身抗體篩查,如抗甲狀腺抗體,包括抗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TPOAb)和抗甲狀腺球蛋白抗體(TGAb)的檢查。

但是,抗精子抗體、抗子宮內膜抗體、抗卵巢抗體與RSA的關係,目前仍缺乏循證醫學證據,不建議常規篩查。

(3)排除上述各種非免疫因素及自身免疫紊亂後的不明原因RSA,應當考慮是否與同種免疫紊亂有關。

有條件者可行封閉抗體檢查及外周血中NK細胞的數量和(或)活性檢查。

(八)其他不良因素

RSA還與許多其他不良因素相關,包括不良環境因素,例如有害化學物質的過多接觸、放射線的過量暴露等;不良心理因素,例如婦女精神緊張、情緒消極抑鬱以及恐懼、悲傷等,各種不良的心理刺激都可以影響神經內分泌系統,使得機體內環境改變,從而影響胚胎的正常發育;過重的體力勞動、吸菸、酗酒、飲用過量咖啡、濫用藥物及吸毒等不良嗜好。

[專家觀點或推薦]

臨床醫師不應忽視上述其他不良因素對妊娠的影響,在流產病因篩查時,應注意詢問患者是否有上述其他不良因素暴露,指導患者在下次妊娠時儘量避免。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患者可能同時存在多種致病因素,應儘可能全面地對各種因素進行排查。

綜合各項檢查項目,對於RSA患者的診斷流程見圖1。

2.治療

(一)解剖結構異常

1. 子宮頸機能不全:

子宮頸環扎術是治療宮頸機能不全的主要手段,可以有效預防妊娠34周前的早產。

有報導顯示,對2091例患者的臨床資料進行薈萃分析後發現,對有早產風險的單胎孕婦進行子宮頸環扎術或許可以降低其妊娠丟失率及新生兒死亡率。

ACOG發布的子宮頸環扎術診治指南指出:1次以上無痛性子宮頸擴張、沒有進入產程和無胎盤早剝的孕中期流產史,前次妊娠因無痛性子宮頸擴張行環扎術的單胎孕婦,即可在孕13~14周實施子宮頸環扎術,也就是預防性子宮頸環扎術。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存在子宮頸機能不全的RSA患者,在孕13~14周行預防性子宮頸環扎術。

2. 先天性子宮發育異常:

目前,尚無手術治療子宮畸形對改善妊娠結局的相關隨機對照試驗研究;同時,RCOG指南中認為,尚無充分證據支持子宮縱隔切除術可以有效預防RSA患者再次流產。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於雙角子宮或鞍狀子宮的RSA患者,可行子宮矯形術;子宮縱隔明顯者可採用宮腔鏡切除縱隔;單角子宮患者無有效的手術糾正措施,應加強孕期監護,及時發現併發症並予以處理。

3. 其他的子宮病變:

宮腔粘連、子宮黏膜下肌瘤等疾病,由於宮腔形態發生改變而不利於受精卵的著床和生長發育,也是導致RSA的因素。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於宮腔粘連的RSA患者行宮腔鏡粘連分離術,術後放置宮內節育器,防止再次粘連,或周期性使用雌激素及人工周期,以促進子宮內膜生長。

子宮黏膜下肌瘤患者宜在妊娠前行宮腔鏡肌瘤切除術,體積較大的肌壁間肌瘤應行肌瘤剔除術。

(二)血栓前狀態

Cris等(2004年)針對孕10周後不明原因流產婦女的隨機對照試驗研究表明,低分子肝素的抗凝效果明顯優於阿司匹林。

Mantha等對5項隨機對照試驗進行系統性回顧分析發現,使用低分子肝素的RSA患者,其胎兒活產率較對照組的風險比為0.95~3.00。

儘管使用低分子肝素防治RSA後活產率有上升趨勢,但是,目前尚無足夠的證據表明有血栓前狀態的早期RSA婦女常規應用低分子肝素可以改善其妊娠結局。

[專家觀點或推薦]

(1)治療血栓前狀態的方法是低分子肝素單獨或聯合阿司匹林用藥。

低分子肝素一般用法是5 000 U皮下注射,每天1~2次。

用藥時間可從孕早期開始,一般在檢測血β-hCG診斷妊娠即開始用藥,在治療過程中如監測胎兒發育良好,血栓前狀態相關的異常指標恢復正常即可停藥,停藥後定期複查血栓前狀態的相關指標,同時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如有異常需考慮重新開始用藥,必要時治療可持續至整個孕期,在終止妊娠前24 h停止使用。

妊娠期使用低分子肝素對母胎均有較高的安全性,但有時也可引起孕婦的不良反應,例如過敏反應、出血、血小板計數減少及發生骨質疏鬆等,因此,在使用低分子肝素的過程中,對藥物不良反應進行監測。

(2)阿司匹林對胎兒的安全性目前尚處於研究之中,建議小劑量阿司匹林於孕前使用,推薦劑量為50~75 mg/d,在治療過程中要注意監測血小板計數、凝血功能及纖溶指標。

(3)除以上抗凝治療之外,對於獲得性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者,通過補充葉酸、維生素B12可取得一定療效。

對於APS的治療,將在「(六)免疫功能紊亂」敘述。

(三)染色體異常

夫婦染色體核型分析發現有染色體重排者(如染色體易位)應進行遺傳諮詢,為夫婦提供再次妊娠發生染色體異常的發生率情況以及臨床上的選擇。

[專家觀點或推薦]

因同源染色體羅氏易位患者理論上不能產生正常配子,建議同源染色體羅氏易位攜帶者避孕,以免反覆流產或分娩畸形兒,抑或接受供卵或供精通過輔助生殖技術解決生育問題。

常染色體平衡易位及非同源染色體羅氏易位攜帶者,有可能分娩染色體核型正常及攜帶者的子代,妊娠後,應行產前診斷,如發現胎兒存在嚴重染色體異常或畸形,應考慮終止妊娠。

(四)內分泌異常

美國生殖醫學學會認為,有內分泌異常的患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甲減)及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亞甲減)、糖尿病等,應該在孕前及孕期積極監測及治療。

[專家觀點或推薦]

(1)甲亢:一般建議有甲亢病史的RSA患者在控制病情後方可受孕,但輕度甲亢患者在孕期應用抗甲狀腺藥物,如丙基硫氧嘧啶(PTU)比較安全,不會增加胎兒畸形的發生率。

(2)甲減:凡是已經確診為甲減的RSA患者均需接受甲狀腺激素治療,建議當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3個月後再考慮妊娠,孕期堅持服用甲狀腺激素。

(3)亞甲減:應酌情補充左甲狀腺素鈉,使促甲狀腺激素(TSH)控制在正常水平,並可適當補充碘劑。

(4)糖尿病:建議已經確診的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未控制之前採取避孕措施,於計劃妊娠前3個月儘可能將血糖控制在正常範圍,並於計劃妊娠前3個月停用降糖藥,改為胰島素治療。

(5)PCOS:PCOS是否導致RSA發生目前仍有爭議。

目前,仍沒有足夠證據支持二甲雙胍治療可降低RSA患者的流產率。

(五)感染

生殖道感染與晚期RSA及早產關係密切,因此,對有生殖道感染病史的患者,應在孕前常規對生殖道分泌物進行細菌性陰道病、支原體、衣原體等的篩查。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存在生殖道感染的RSA患者應在孕前根據病原體的類型給予針對性治療,感染控制後方可受孕,儘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全身性抗生素。

(六)免疫功能紊亂

需要根據患者的免疫功能紊亂類型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療。

1. 自身免疫功能紊亂:(1)APS:典型APS的診斷必須至少有1項臨床標準包括:3次或3次以上小於妊娠10周的RSA;1次或1次以上大於妊娠10周的流產;1次或1次以上妊娠34周前的胎盤功能不全性疾病;以及至少1項實驗室指標包括:連續2次及以上間隔12 周或以上LA 陽性,或者ACA 或抗β2GP1抗體滴度>第99百分位數。

1項針對典型APS的RSA患者妊娠結局的薈萃分析結果顯示,經阿司匹林和肝素治療後,APS婦女再次妊娠的胎兒活產率顯著升高,並將流產率降至54%。

與之相比,使用糖皮質激素及靜脈用丙種球蛋白對抗磷脂抗體陽性的RSA患者並不能顯著降低流產的再次發生風險。

2011年由中華醫學會風濕病學分會制定的「抗磷脂綜合徵診斷和治療指南」中指出,對於原發性APS的RSA患者應給予抗凝治療,且不建議給予激素或免疫抑制劑治療。

[專家觀點或推薦]

對於既往無流產史或單次流產發生在妊娠10周以前者,可不予特殊治療,或予小劑量阿司匹林(75 mg/d);對於有RSA病史的患者及有1次或1次以上妊娠10周後流產者,在確診妊娠後可給予肝素抗凝治療,5 000 U皮下注射,每日2 次,直至分娩前停藥;對於有血栓病史的RSA患者,應在妊娠前就開始抗凝治療。

此外,由於孕婦產後3個月內發生血栓的風險較高,因此,抗凝治療應持續至產後6至12周,既往有血栓者產後可改用華法林。

目前,有專家提出非典型產科APS的概念:①APL陽性,但臨床表現不典型(如2次小於妊娠10周的不明原因流產;3次或3次以上非連續不明原因的流產);②有典型APS臨床表現,但APL間歇性陽性者;③APL實驗室指標不滿足中高滴度陽性(>第99百分位數),僅是低滴度陽性(第95~99百分位數)。

這些患者是否需要抗凝治療?對此研究表明,對於非典型產科APS用低分子肝素治療具有良好的妊娠結局。

因此,建議對非典型產科APS患者進行抗凝治療,但應按個體化處理,即治療過程中嚴密監測胚胎髮育情況,定期複查APL情況,胚胎髮育良好且APL 連續3 次陰性時方可考慮停藥。

(2)抗核抗體陽性:對於合併SLE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需要在風濕免疫科及產科醫師的共同指導下,在病情緩解後方可選擇適當時機受孕,孕期密切監測SLE病情活動及胎兒發育情況,合理用藥,適時終止妊娠。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抗核抗體陽性的RSA患者採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潑尼松10~20mg/d。

(3)抗甲狀腺抗體陽性:甲狀腺自身抗體滴度升高,可能與流產、早產等妊娠期併發症的發生有關,但是對其進行干預治療的循證醫學證據甚少,因此,目前國內對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的孕婦僅定期監測血清TSH水平,當TSH水平升高並且超過孕期參考值範圍時,方給予甲狀腺素治療,然而對於有RSA病史者可酌情採取較為積極的處理方案。

[專家觀點或推薦]

對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的RSA患者可考慮使用小劑量甲狀腺素治療。

含硒製劑是否有助於降低流產率,目前,尚無足夠的循證醫學證據,可酌情選用。

2. 同種免疫功能紊亂:

同種免疫紊亂目前研究較多的是保護性抗體,即封閉抗體缺乏以及NK細胞數量及活性升高。

以往多個研究認為,淋巴細胞免疫治療(lymphocyte immunotherapy,LIT)及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可明顯改善同種免疫功能紊亂導致的流產患者的妊娠結局。

然而,目前對LIT及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這兩種免疫治療的有效性尚存在較大爭議。

一項對5個隨機對照試驗(246例)的薈萃分析顯示,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並不能增加RSA患者的活產率(OR=0.98; 95%CI 為0.45~2.13)。

2011年RCOG指南也認為,LIT及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等免疫療法並不能顯著提高RSA患者的活產率,因此,不建議對RSA患者常規進行免疫治療。

[專家觀點或推薦]

雖然目前對LIT或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治療仍有較大爭議,但仍有臨床實踐證明,免疫治療對防治早期RSA有一定療效,對於已經排除各種明確致病因素,考慮存在同種免疫功能紊亂的不明原因RSA患者,尤其是封閉抗體陰性及NK細胞數量及活性升高者,給予LIT或靜脈注射丙種球蛋白仍可作為一種治療手段。

3.妊娠後監測及管理有RSA病史者一旦妊娠要進行嚴密的監測和適當的處理。

(一)激素水平監測

一般認為,早孕期若β-hCG 呈持續低水平和(或)倍增不良、或下降者再次流產的可能性大,孕激素水平明顯低下者也提示妊娠結局不良。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對RSA患者妊娠後定期檢測β-hCG水平,每周1~2次。

對於RSA患者是否需要黃體支持及孕激素補充,2013年的1項薈萃分析認為,雖然孕期對孕婦常規補充黃體酮並不能有效降低總體流產率,但證據顯示,RSA患者在孕期補充黃體酮(納入了4個隨機對照或半隨機對照研究,225例患者)可顯著降低RSA的發生率。

最近發表的一項隨機雙盲對照研究提示,RSA孕婦應用孕酮並未改善妊娠結局。

(二)超聲檢查

早孕期超聲波監測胎心搏動情況對診斷RSA有一定的預測價值。

在排除受孕延遲後,妊娠7周孕囊直徑達20 mm時,如未見到卵黃囊則提示妊娠預後不良;妊娠8周時超聲波仍未發現胎心搏動或孕囊較正常為小,則預示流產可能性極大。

[專家觀點或推薦]

建議於孕6~7周時首次行超聲波檢查,如見異常應每隔1~2周定期複查直至胚胎髮育情況穩定,可見胎心搏動。

(三)其他

RSA患者的胎兒出生缺陷發生率高,應做好遺傳諮詢。

此外,有免疫性流產史的患者,孕晚期易並發胎盤功能損害,必須嚴密監測胎兒情況,適時終止妊娠。

[專家觀點或推薦]

RSA患者孕12周後需注意胎兒先天性缺陷的篩查,必要時應行產前診斷。

有免疫性流產史的患者,孕38周可考慮終止妊娠。

參與本共識撰寫的執筆專家:

張建平(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

參與本共識制定與討論專家:

楊慧霞(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張建平(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

王謝桐(山東省立醫院)

漆洪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張為遠(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

劉興會(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

賀晶(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

陳敦金(廣州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孫麗洲(南京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丁依玲(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

鄒麗(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

楊孜(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邊旭明(北京協和醫院)

苟文麗(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林建華(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

馬玉燕(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胡婭莉(南京大學醫學院附屬鼓樓醫院)

劉彩霞(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

馬潤玫(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王子蓮(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鍾梅(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崔世紅(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古航(第二軍醫大學長海醫院)

時春艷(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陳敘(天津市中心婦產科醫院)

李力(第三軍醫大學大坪醫院)

劉喆(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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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停、流產或習慣性流產對姐妹們來說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給女性身體和心理造成的很大的傷害。原因是多方面的。(1)染色體的問題 胎兒染色體異常包括數量和結構異常,數量上常見的異常核型為三倍體,如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