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進行妊娠丟失的產前診斷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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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3月,加拿大醫學遺傳學家學會(CCMG)聯合加拿大婦產科醫生協會(SOGC)共同發布了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進行妊娠丟失的產前診斷和評估指南,取代了2011年SOGC和CCMG聯合發布的技術更新。

通過納入醫學遺傳學家、遺傳諮詢師、婦產科專家和臨床實驗室遺傳學家的多學科專家小組回顧並評價關於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進行產檢診斷的文獻和指南,提出適用於加拿大相關領域的推薦建議。

旨在為加拿大遺傳諮詢師、醫學遺傳學家、婦產科專家、臨床實驗室遺傳學家和其他從業人員提供關於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CMA)進行產前診斷的最新建議。

指南推薦:

(1)當檢測到多胎兒畸形(II-1A)或頸半透明度(頸半透明度)≥3.5mm(II-2B)時,應在常規快速行染色體異常檢測後提供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推薦建議1)。

(2)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領域的專業人員應提供遺傳諮詢並獲取知情同意書,討論該技術的局限性,掌握父母關於意外發現的決定(II-2A)(推薦建議4),並根據檢測結果報告提供檢測後諮詢(III-A)(推薦建議9)。

(3)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解析度應類似於出生後的微陣列平台以確保檢測到微小病變體。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不確定結果的報告,建議在產前檢測中,不應常規報告小於500 Kb缺失或1 Mb重複的未知重要變異(VOUS)。

此外,高於這些臨界值的未知重要變異也只應在有重要的支持性證據表明該區域的缺失或重複可能是致病性的時候才能報告(III-B)(推薦建議5)。

(4)與醫學上可訴性變異並在兒童期發病相關的次要結果應報告,然而,除非父母要求或報告後可預防對家庭成員造成嚴重傷害,否則不應報告成年期發病的變異風險(III-A)(推薦建議8)。

該專家組認識到加拿大各地在進行產前檢查方面存在差異,制定這些推薦建議是為了促進產前檢查的一致性並為全國各地的產前檢查提供最低標準(推薦建議9)。

背景

前言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侵入性產前診斷(PND)就已經開始使用,主要涉及常規的核型分析。

從歷史發展來看,侵入性產前診斷可作為疑似胎兒非整倍體染色體突變的初步檢測,同時檢測到其他染色體結構性異常。

隨著技術的進步,侵入性產前診斷也多了一些選擇,包括螢光定量聚合酶鏈反應(QT-PCR)應用於疑似胎兒染色體13,18,21,X或Y非整倍性突變風險增高的病例,且螢光定量聚合酶鏈反應已經完全取代了一些中心的常規細胞遺傳學分析。

然而,核型分析也還用於其他特定的高風險情況;但這種類型的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包括有限的基因組解析度以及需要採用培養細胞進行分析。

除了識別非整倍性染色體突變的能力之外,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另一項優勢是能夠檢測出整個基因組中的微小缺失和微小複製的高解析度技術。

根據檢測方法不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可以檢測到其他問題包括不同程度的嵌合體、單親二體(UPD)病例和可能的血緣關係。

一段時間以來,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一直被用於評估患有不明原因的發育遲緩、自閉症或先天性發育異常的兒童,並且已證明與常規染色體核型分析相比,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對這類人群的診斷率提高了15%。

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所提供的高解析度可以提高診斷染色體異常的準確率,並提高不確定發現、不相關發現或成年期發病預示指標不良的檢出率。

加拿大現狀

加拿大醫療服務機構提供的檢測技術主要受《加拿大健康法案》管轄,該法案要求基礎醫療服務的全面覆蓋。

然而,該法案沒有界定哪些服務在醫學上是必要的;而且,實際上是由各省和地區政府決定他們將覆蓋的醫療服務內容。

儘管制定並頒布了國家指導方針,由於不同省份和地區性衛生健康計劃和政策的不同,產前基因篩查和診斷項目的實施情況在不同的地區間存在顯著差異。

在評估農村與城市醫療服務可及性時,同樣發現了更進一步的差異性。

此外,醫生還必須在患者的需求與合理應用系統內有限資源之間取得平衡。

鑒於加拿大不同區域產前檢查的內容各不相同,本指南旨在提供一些可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產前檢查的最低標準。

管轄區可以根據自身的資源特點考慮是否擴大檢測範圍。

因此,該聲明強烈建議制定省/地區標準以確保每個地區均享受平等的醫療服務。

此外,儘管各省之間以及各省內的醫療服務可及性各不相同,但後續的推薦意見仍應基於高質量的超聲波作為基本的最低要求。

方法

通過納入醫學遺傳學家,遺傳諮詢師,婦產科專家和臨床實驗室遺傳學家的多學科專家小組回顧並評價關於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進行產檢診斷的文獻和指南,提出適用於加拿大的推薦建議。

本指南中的證據質量等級是採用加拿大預防性醫療保健特別工作組的報告中所述的修訂標準進行評估,該修訂標準也用於上一版加拿大婦產科醫師學會(SOGC)指南。

該指南分發至加拿大醫學遺傳學學會(CCMG)成員,以獲取廣泛的反饋意見,並在整合反饋意見後,該指南先後獲得CCMG理事會(2017年6月5日)和SOGC理事會(2017年6月19日)的批准。

加拿大醫學遺傳學學會(CCMG)是一個加拿大組織,負責醫學遺傳學家和臨床實驗室遺傳學家的資格認證,並為加拿大的臨床遺傳學服務建立專業的且符合倫理的標準。

加拿大婦產科醫師學會(SOGC)也是一個加拿大組織,為婦女重要健康問題制定公共服務和醫療服務,教育和臨床實踐等方面的國家級指南。

本指南取代2011年SOGC-CCMG聯合發布的技術更新。

臨床指征

鑒於闡釋和諮詢的複雜性,臨床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只能由臨床遺傳學家或具有豐富的相關專業知識的其他醫師進行操作,並對結果結合臨床作出解釋。

在所有情況下,均建議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之前進行常規快速染色體異常檢測(RAD)。

侵入性產前診斷樣本採集

在大多數管轄區,當超聲檢查發現多胎兒畸形時,多採用產前染色體微陣列進行分析。

2011年SOGC-CCMG聯合發布的技術更新中表明,在這些情況下,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更具有優勢。

針對某些單發的胎兒畸形,相比於常規核型分析,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能夠提供更多的診斷建議,因此也被推薦用於這類情況。

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診斷單發染色體缺損的研究進行Meta分析,結果顯示,病理性變異的診斷率達5%。

然而,確定哪些個體畸形與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異常結果最相關是非常有難度的,這是由於一方面許多文獻中的結果都是經過系統整合了,另一方面其他一些文獻只報導了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陽性病例中的染色體缺陷的詳細信息。

單發變異病例中,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陽性結果最高的系統為中樞神經系統(6%),胃腸道系統(7%),骨骼肌肉系統(8%)和心血管系統(7%)。

研究發現個體畸形包括全腦病,小腦發育不全,左心發育不全,唇裂和/或齶裂和臍膨出等,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病理髮生率更高,可達8%。

相反,至今未見報導與其他某些單發變異(如室間隔缺損,腹裂畸形,腎缺如和下尿路梗阻)相關的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結果。

然而,當發現單一結構性缺損與其他非結構性超聲結果相關,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結果為致病性變異的機率更高,特別是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過度生長(13.6%)或羊水量異常(9.1%)。

頸半透明度(NT)增加≥3.5mm或>99%,與胎兒染色體數目異常(非整倍體)、特定綜合症以及其他結構性缺陷等的風險增加密切相關。

近期,一項關於在頸半透明度增厚,而核型正常的胎兒中進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的薈萃分析表明診斷率增加分別為4%(單發頸半透明度的群體)和7%(伴有其他畸形),其中畸變包括22q11.2。

在因其他原因(如家族遺傳,產前篩查陽性,產婦年齡或焦慮)而進行侵入性操作的情況下,常規快速染色體異常檢測結果出來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成為更常見的一種選擇。

這種方法可以被看作是機會性測試而非診斷性測試。

因此,它可能會識別出無關的結果。

一項前瞻性研究發現,約有1.7%的高齡孕產婦或產前篩查陽性的孕婦會出現致病性或可能致病性染色體複製數量變異。

儘管任何篩查方法的凈效益都是明顯的,仍應由具有足夠專業知識的醫療保健提供者提供適當的隨訪,以減輕潛在的危害。

推薦建議1

A.在產科綜合超聲檢查發現多胎兒異常的情況下(II-1A),建議採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除外任何其他相關診斷檢測)。

如果異常結果提示該變異不能被染色體微陣列識別的特定基因變異,則可採用其他診斷檢測,具體包括特定單基因檢測,多基因組檢測或其他基因檢測(II-2A)。

B.與其他異常超聲檢查結果(例如宮內生長受限,羊水過少)相關的單髮結構缺陷不應被視為單發的,因此,如果快速染色體異常檢測結果正常則應採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III-B)。

C.對於單胎兒異常的病例,應考慮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查,因為這些異常可能與異常結果高度相關。

如果資源充足且診斷率較低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採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III-B)。

D.對於超聲檢查發現頸半透明度≥3.5mm的胎兒,應提供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II-2 B)。

專家小組認識到,在某些情況下,當地資源允許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應用於所有侵入性產前標本,包括但不局限於上述適應症。

儘管存在大約1.7%的異常發現風險,但仍需要考慮偶然發現和未知意義變異對廣大人群的影響(所謂的「有毒知識」)。

目前,針對在常規產前診斷中廣泛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臨床效用和其結果產生的影響,尚缺乏有效的證據。

因此,當地決策者在納入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作為產前常規檢查之前必須謹慎地權衡適用條件以及可用的資源。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只有在有充足的臨床資源可滿足開展全面的測試前諮詢和隨訪照護才能進行。

妊娠20周之前的流產

依據常規核型檢測分析,妊娠早期流產中的大多數染色體異常是非整倍性異常。

2010年CCMG指南建議對由於生長遲緩或先天性異常導致的妊娠早起流產進行細胞遺傳學分析。

傳統的細胞遺傳學分析可能會因技術難題而變得複雜,並且會導致這些妊娠的流產診斷率偏低。

相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可以直接在胎兒樣本的DNA上進行微陣列分析,不需要活的且可分裂的細胞,並且可以提供更高解析度的分析結果。

推薦建議2

對於胎兒先天發育異常和/或宮內生長受限,發生在妊娠20周前流產的所有病例,如果螢光定量聚合酶鏈反應方法和/或其他定向診斷方案不能提供診斷並需要進一步細胞遺傳學分析,則建議採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替代傳統核型分析(III-B)。

在之前CCMG 2010年的推薦建議中,在第三次妊娠流產後,應該對父母的染色體進行核型分析。

專家小組發現,一些管轄區可能有能力在這些情況下對胎兒樣本進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查。

儘管幾乎沒有證據表明它比對父母進行傳統的細胞遺傳學分析更有優勢,但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確實有可能檢測胎兒染色體中G-顯帶技術無法檢測到的微小不平衡易位。

因此,通過採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來檢測胎兒樣本,可能存在更高的診斷率,應進一步進行考慮。

死產樣本,即胎齡≥20周的死亡胎兒

關於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在死產中臨床應用的證據是有限的,並且這些證據是基於一些研究方法、標準、分析方法不同的研究。

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一個明顯優勢是與測試相關的失敗率更低;與傳統的核型分析不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不需要活細胞,因此可以分析那些不適合進行核型分析的樣品。

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包括無法檢測平行易位或多倍體,且分析胚外組織可能會存在母體污染。

關於潛在致病性拷貝數變異(CNVs)的顯著性闡釋可能是有一定難度的,尤其是當缺乏父母樣本時。

當父母樣本可用時,幾乎沒有未知重要變異是需要從頭測序。

在死產中,非整倍體性變異(6%-7%)比致病性拷貝數變異(3%)更常見。

二者在發生結構性畸形的死產中的發生率要高於其在沒有出現結構性畸形的死產中的發生率。

確切的測試結果會有一定的波動,這取決於是在所有病例中進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還是僅在核型分析無果或結果正常進行的。

未知重要變異發生率在不同的亞組間也是不同的;研究報導這個波動範圍介於0.6%-2.1%和5%-6%之間。

推薦建議3

A.非整倍性染色體變異是死產中最常見的染色體變異。

如果快速染色體異常檢測和/或其他定向診斷不能夠明確診斷,則建議在伴有胎兒先天性發育異常和/或宮內生長受限的情況下,應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替換傳統核型分析進行進一步細胞遺傳學分析(II-2B)。

B.在沒有結構性異常的死產中,可以根據當地資源的可及性和基於當地的死後協議後(無論是完整的,有限的還是外部的)考慮採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II-2B)。

檢測前諮詢

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會出現各種類型以及潛在不確定性的結果,這些均需要進行清楚和全面的測試前諮詢,並在此基礎上決定是否需要染色體微陣列分析。

只有具有充分理解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複雜性和潛在結果的且有能力和時間提供無偏見信息的專業人員才能從事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諮詢。

針對偶然發現的相關討論將在本指南的後文中提到,但選擇報告此類發現的前提應確保患者已接受過高質量專業人士的諮詢,重點了解了獲知這類結果的風險和益處。

諮詢內容必須包括對可能出現的不良結果的認知和討論,以及父母對他們不想知道的次要結果的理解程度,如識別出成人期的併發症。

推薦建議4

基於上述可能提供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的所有情景,必須由具有在產前檢測環境中工作的且對專攻於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應用的專業人士進行測試前諮詢。

並且,諮詢內容應記錄在病歷中。

這項測試前諮詢應包括:

A.正式的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知情同意書,包括父母對是否接受次要結果的決定(以推薦意見8中的描述為準)。

該知情同意書應通過申請遞交到實驗室,且與實驗室清晰全面的溝通,以確保測驗報告只反映父母同意的信息。

B.關於所用測試方法的局限性的信息

C.具有出現不確定意義的變異結果和次要結果的可能性。

D.討論可能的結果,包括可能會報告和可能不會報告的內容:例如:

I 不確定意義的變異結果;

II 與可變的表現度和外顯率相關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

III 與測試原因無關的次要結果;

IV 常染色體隱性遺傳和X染色體連鎖疾病的載體鑑定。

E.與保險和歧視有關的潛在問題。

F.對父母樣本和額外測試的潛在需求,同時討論父母樣本檢測結果可能報告的內容。

G.提供宣教材料,可用於補充臨床討論,以便能夠在臨床診療之外進行反思。

H.如果家庭擔心特定成人期發病的風險,還應為他們提供遺傳方式以及適用於家庭成員的測試方法(III-A)。

關於檢測技術和結果報告方面的建議

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包括基於陣列的基因組拷貝數量分析的所有類型,包括微陣列比較基因組雜交分析和單核苷酸多態性(SNP)陣列分析。

這兩個平台都可以檢測到大規模和亞微觀染色體失衡(增多和缺失)以及發生率低至10%-20%的鑲嵌體現象。

單核苷酸多態性陣列的優點包括能檢測出可能提示單親二體的拷貝中性雜合性缺失(AOH),鑑定血統關係,檢測雜合性缺失以及三倍體。

但這兩種平台都無法檢測出染色體平行重組。

就測試方法而言,應儘可能對未培養細胞進行直接檢測。

當進行絨毛膜絨毛性的分析時,應從未培養的絨毛膜絨毛的間充質核心細胞部分分離DNA。

對於處於妊娠期的病例,應建立應對方案(如建立儲備細胞培養)以避免重複採集樣本,如在提取的DNA未能達到既定的質量標準時,或需要進行額外的檢測(例如,採用G-顯帶以檢測染色體結構異常)。

應根據CCMG指南:「產前標本的適應症,分析和報告建議」(2010年)(正在修訂)檢測母體細胞是否污染。

拷貝數分析

專家小組同意美國醫學遺傳學院(ACMG)推薦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分類:

►致病性;

►不確定的臨床意義:可能的致病性;

►不確定的臨床意義;

►不確定的臨床意義:可能是良性的;

►良性。

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應該能夠像產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一樣檢測出致病性拷貝數的變異,以確保微小「致病性」變異或「不確定的臨床意義:可能致病性」變異能夠被檢測出來並被報告。

建議稍增大報告「不確定的臨床意義」變異的最小閾值,以減少向患者報告此類結果,因為這類結果可能顯著增加患者的焦慮感。

2014年加拿大微陣列研討會達成了共識:對於產前檢測報告閾值應該設置為確實大於500kb,重複大於1MB;當 「不確定的臨床意義」致病性拷貝數變異小於這些閾值時,則不應報告。

同時,該共識還包括不應自動報告超過這些閾值的「不確定臨床意義」的變異,而應該僅報告一些有發表的證據(不局限於總結性的)表明可能是致病性的變異。

推薦建議5

A.在系統分析現有文獻和相關的良性和致病性變異資料庫(例如,ClinGen, ClinVar, Database of Genomic Variants, DECIPHER)之後發現當檢測到包括受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異常結果影響的基因中的錯義、無義和缺失變異的數據時實驗室才能對致病性拷貝數變異進行闡釋。

這一綜述應包括考慮基因變異導致發病的潛在機制(如功能喪失或獲得)。

在向缺乏公眾可用資料庫的患者解釋的時候,應該更加小心謹慎。

因此,實驗室在報告過程中,應了解患者種族及信仰。

B.分析過程應該與產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類似,以確保只有以下幾種微小變異可以被報告:

a 致病性的;

b 「不確定臨床意義:可能致病性」可以被檢測和報告(III-B)。

C.為儘量減少不確定結果的報告,建議在不要常規報告小於500Kb缺失或1Mb重複的「不確定臨床意義」的變異。

另外,只有存在發表的,不一定確鑿的證據表明是致病性的,高於臨界值的「不確定臨床意義」變異才能被報告(III-B)。

D.具有如下特徵的變異不應被報告

a 「不確定的臨床意義:可能是良性的」;

b 良性

E.如果可能的話,考慮到外顯率降低和表達可變性的可能性,還應該對父母進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分析或螢光原位雜交或定量多聚酶鏈反應分析,以輔助臨床解釋。

可變外顯率和表達性

許多致病性拷貝數變異與外顯率降低和/或變異表達率降低相關,包括自閉症、精神疾病和認知發育障礙。

鑒於絕大多數此類致病性拷貝數變異的預測價值不確定,一些管轄區已將這些易感性變異的報告作了簡化,只報告具有神經發育障礙風險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和與結構性畸形相關的且需要追加超聲隨訪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

推薦建議6

A.實驗室只應報告以外顯率和表現變異性降低為特徵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且有多重證據支持這些致病性拷貝數變異預示著神經發育異常和先天性畸形的高風險。

符合這些標準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也已經報導過;然而,實驗室應該採用與符合這些標準的新原則決定是否報告致病性拷貝數變異。

B.在女性胎兒中,發現X染色體上存在致病性拷貝數變異,則應報告出表型異質性的可能性並進行臨床解釋。

雜合性缺失

單核苷酸基因多態性陣列具有檢測長的連續延伸純合性的優勢,如果檢測出雜合性確實,則可能提示單親二體的發生風險。

報告雜合性缺失的閾值已經被推薦至10至13.5MB。

推薦建議7

A.在沒有確定血緣關係的情況下:(III-A)

I.如果在一條染色體中檢測到雜合性缺失大於10 Mb的區段,並且缺少全基因組的雜合性缺失(例如,總常染色體雜合性缺失 <6%),則應報告單親二體的可能性,因為染色體與印跡障礙相關(即6,7,11,14,15)。

II 如果染色體中檢測到的雜合性缺失與已知的單親二體綜合徵相關,則應採用診斷性的單親二體測試。

III 由於在沒有提示單親二體的情況下檢測到雜合性缺失,並且單核苷酸基因多態性陣列不能檢測到單親二體的所有實例,則建議報告中應包括一個免責聲明,即單核苷酸基因多態性陣列不是單親二體的診斷測定。

B.具有已知血緣關係的情況:

I.除非有特別要求,否則不應報告雜合性缺失。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報告指出「可按要求提供雜合性缺失區域」。

C.在所有情況下:

I.如果雜合性缺失結果與父母之間的第二級或更密切的關係一致,則應告知轉診醫師母系可能也存在危險(例如:母親可能是未成年人或有認知障礙)

II同樣重要的是,應指出具有多個血緣系統的家族史可以增加雜合性缺失在基因組中的比例並可能高估父母之間的關係程度。

因此,建議實驗室在將這些結果納入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報告之前諮詢轉診醫師。

次要結果的處理方法

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主要針對這類情況,即臨床指征與潛在染色體異常相關聯,目的在於及時的管理妊娠。

委員會表示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不應用於檢測與轉診主要原因無關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

同樣,CCMG全基因組測序準則建議應謹慎地報告次要結果,其中包括避免分析與主要診斷無關的基因。

然而,染色體微陣列分析能夠發現致病性拷貝數變異常包括許多基因,並可能包括與成人期發病或攜帶者狀態有關的次要或偶然發現。

其他管轄區就次要結果的報告達成了不同的結論。

在英國,只有當檢測到的致病性的變異能夠通過目前的妊娠或將來的家庭管理進行改善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報告,也就是說不可通過行為調控的結果則不應報告出來。

當考慮到外顯子組和全基因組測序的偶然發現時,ACMG允許患者在提交樣品前拒絕這些結果,這需要在提交樣品之前與患者進行討論並獲得其同意。

專家小組認識到,有關報告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次要結果的益處,風險和費用的證據非常有限,並且次要結果是否應該被報告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對於在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過程中發現的次要結果,專家小組推薦採用與CCMG全基因組測序指南相似的基本原則。

由於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專家小組確定的所有情況均未在CCMG全基因組測序指南中加以強調,這些推薦意見是基於現有證據和專家共識的基礎上提出的。

推薦建議8:(III-B)

A.應報告提示兒童期可醫療干預的高滲透性疾病的次要結果。

B.建議實驗室不要報告成人期發病的胎兒風險,除非

I 父母明確要求這些信息,或

II 報告該信息可以防止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健康造成嚴重損害(例如,具有癌症易感性高風險的基因發生致病性突變)。

C.建議實驗室不要報告不可醫療干預的次要結果(例如,與早發性阿爾茨海默病有關的次要結果)。

D.如果實驗室隨訪內容未包含在產前陣列報告中,則實驗室沒有義務對患者進行後期隨訪,和告知胎兒未來可能出現的成人期發病狀態。

E.不建議分析確定與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攜帶者狀態相關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

然而,如果在分析過程中確定了這些信息,那麼在被測試人者中攜帶頻率較高的常染色體隱性疾病的狀況(例如,如一些管轄區所建議的或根據當地政策所建議的≥1/50)應該被報告。

F 不建議分析確定與X染色體連鎖隱性載體狀態相關的致病性拷貝數變異。

然而,如果在分析過程中確定這些信息,則應報告女性攜帶者與兒童期發作性疾病相關的X染色體連鎖隱性突變,因為這可能對孕育男孩的家庭會造成較大的風險。

每個中心對上述每項建議都應有明確的實施政策,以促進公正透明的實踐和患者諮詢,這一點非常重要。

測試後諮詢

與測試前諮詢一樣,產前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結果應該由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微陣列分析的專業人員向家長提供並闡釋檢測報告。

即使在描述得很清楚的情況下,由於產前環境中無法闡明的表型變異性,檢測結果仍有可能不明確。

所有染色體微陣列分析檢測結果應該在特定臨床情況下進行分析和解釋。

專業地分析結果應該告知患者家庭討論陰性結果不一定能保證產後胎兒完全正常。

無論檢測結果的潛在嚴重程度如何,建議遺傳學服務機構專家參與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結果的解讀、諮詢和隨訪。

推薦建議9:(III-A)

A 與傳統的核型分析或其他有針對性的診斷測試手段一樣,應該討論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無法檢測到的其他遺傳異常的可能性。

B.向患兒父母報告的任何致病性拷貝數變異都應該經過適當的遺傳諮詢,並結合父母的檢測結果和任何其他可用的信息。

C.不建議直接根據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結果,在缺乏遺傳學專業諮詢的情況下,做出不可撤回的臨床決策,除非這些決定是基於畸形或其他妊娠問題。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多學科討論和諮詢,包括倫理諮詢。

D.對具有教育,語言和/或文化障礙而不能全面理解諮詢內容的家庭以及可能對基因檢測結果的預測價值有不同的先驗假設(有時稱為「遺傳決定論」)的家庭,應該採取特別的預防措施。

結論

本實踐指南旨在向加拿大健康工作者提供加拿大產前環境中使用染色體微陣列分析的方向。

它是基於當前的證據開發的,並將隨著進一步證據的發展而更新。

原文出處:Practice guideline: joint CCMG-SOGC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use of chromosomal microarray analysis for prenatal diagnosis and assessment of fetal loss in Canada. J Med Genet 2018Mar;0:e1–e7.

譯者:沈麗瓊(北京大學)

校對:王慰敏(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責任編輯:楊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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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北京時間今晚20:30,里約奧運會女子800米小組賽上,我們將看到一位飽受爭議的「雙性人」——卡斯特爾·塞門亞。強健的肌肉、粗啞的嗓音,這位來自南非的田徑選手曾在倫敦奧運會上摘得800米銀牌...

染色體疾病檢測

某孕婦24歲,胎兒染色體核型分析結果正常,但影像學檢查發現胎兒有顯著的結構異常......某女性31歲,夫婦染色體核型分析結果及其他檢查都正常,但多年來一直無法生育......某女性34歲,多年...

產前診斷遺傳分析有了新方案,你知道嗎?

導讀:產前診斷是出生前檢測胎兒是否患有某些遺傳性疾病或先天畸形的技術。通過細胞或分子遺傳學技術對侵入性取樣技術取得的胎兒遺傳物質進行分析,以確定其是否帶有可能引起遺傳性疾病的異常。自上世紀70年...

產前診斷中的微缺失微重複概念

染色體微缺失、微重複綜合徵是由微小的、經過傳統細胞遺傳學分析難以發現的染色體畸變而導致的具有複雜臨床表現的遺傳性疾病。畸變小於5Mb,基因組中最常見的類型目前發現至少67種類型,發病率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