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公司搬遷單程增加1小時,算不算合法調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 年勞訴字第199 號民事判決民國109 年12 月18 日 一、公司調職必須合法調職的規定,在勞動基準法第10-1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 ... 我要問 首頁 焦點新聞 影音專區 公聽會 名師座談直播 有問必答 會員提問 常見問題 美容美髮業 製造業 餐飲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 醫療護理業 百貨零售業 名師好文 秒懂小幫手 最新法規與函釋 1HR 我要問 0 0 0 好友邀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私人訊息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好友動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搜尋 搜尋目前群組 搜尋全部群組 會員登入 焦點新聞 影音專區 公聽會 名師座談直播 有問必答 會員提問 常見問題 美容美髮業 製造業 餐飲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 醫療護理業 百貨零售業 名師好文 秒懂小幫手 最新法規與函釋 我要問 0 0 0 好友邀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私人訊息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好友動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搜尋 搜尋目前群組 搜尋全部群組 會員登入 找工作 文字放大 置頂 『曹新南專欄』公司搬遷單程增加1小時,算不算合法調動? 文字放大 勞資大平台 476 發表2020-12-2314:59:47 upvote 0 favorite 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勞訴字第199號民事判決 民國109年12月18日   一、公司調職必須合法 調職的規定,在勞動基準法第10-1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   實務上,經常碰到工作地點搬遷,勞工不願意配合調動的爭議,勞工認為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違法調動,因此勞工就以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與雇主解除勞動契約,並要求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雇主認為是合法調動,就會以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不經預告解僱勞工,當然也沒有資遣費或非自願離職證明。

  二、本案概況 這個法院最新的判決,是兩位勞工不同意工作地點變動,因為單趟的通勤時間由0.5小時增加為1.5小時,而且其中一位勞工有高齡父親及2名未成年子女,其中一位患有ADHD即俗稱過動兒,需要費時照顧,所以認為雇主搬遷,沒有考量調動地點過遠,及考量勞工家庭之生活利益。

因此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解除勞動契約,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第一頁12最末頁單頁閱讀模式 一例一休公司搬遷失業給付非自願離職兼職轉正職曹新南專欄解除勞動契約資遣費調動調動原則 upvote 0 favorite 0 upvote 0 favorite 0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罷工真的合法嗎?如何才能享有權利卻不受罰?-法律010下一篇:是否需核發夜點費?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238206 今日熱門 離職後剩餘的特休按比例計算嗎? 員工上下班出車禍,屬於職災認定範圍嗎? 關於工作未滿三個月離職預告及勞動契約 『曹新南專欄』資遣未滿三個月員工,不要預告期,仍要10天前資遣通報嗎? 到職未滿一個月只算出勤日薪水這樣合法嗎? 最多討論 加班費請益 原本是正職人員轉兼職特休天數計算 離職需做交接才可離職嗎嗎 經常性薪資可以隨意更動嗎 預提離職後,在離職宣告期間如遇到職滿第7年,這樣有特休嗎 網友分享 符合84條之一的計薪疑問 約聘轉正職年資問題 勞工權益請益! 病假 休息時間 人氣工作 探索國際儲備幹部(有生日禮金) 微風廣場酒櫃儲備幹部(有生日假) 全家便利商店儲備幹部(有供餐福利) 人氣公司 【子女就讀優惠】何嘉仁國際文教團隊 【免費供餐】佳音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房低利率貸款】永豐銀行 【有生育補助】統一企業 【有年節獎金】瀚宇彩晶 好缺快搜 月薪四萬以上 供餐福利 住宿福利 年薪14個月↑ 月薪三萬以上 粉絲團 意見反應 1111人力銀行 隱私權 求才 找工作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