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健康檢查(體格檢查)職安法第20條@ 凌坤源 - 隨意窩
文章推薦指數: 80 %
2、一般健康檢查的實施頻率:65歲以上者,每年檢查一次,40歲以上未滿65歲,3年檢查一次,未滿40 歲者,5 年檢查一次。
上述健康檢查紀錄至少保存七年。
(二)從事特殊危害 ...
凌坤源-勞基勞保顧問勞保勞基教育網收費與服務項目一、年度咨詢顧問案服務項目二、勞健保勞動法令諮詢顧問專案處理:壹、員工申訴檢舉來函或派員訪查處理(包含勞健保局、勞工局.勞動檢查所等)貳、預防「勞動檢查被罰風險」規劃)參、勞資爭議調解協調和解案肆、勞動條件未爆彈處理伍、薪資規劃案(薪資+制度等)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
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辦理健康檢查,員工拒絕參加可以嗎? - 1111人力銀行
各位好,依據職安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健康檢查。公司在近期辦理員工體檢,原以為大家都會配合參與, ...
- 2員工得否拒絕接受健康檢查?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工對於雇主提供之健康檢查,有接受的義務,因此不得拒絕檢查。違反者,勞工將處3,000元以下罰鍰(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第46條規定)。
-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臺北- Q:新公司要求我去做體檢
「一般健康檢查」雇主依據勞工年齡不同應實施檢查次數如下: 1.年滿65歲者,每年檢查1次。 2. 40歲以上未滿65歲者 ...
- 4新公司要求我去做體檢,我可以拒絕嗎? - 人資HR兼總務經驗 ...
另外,如果到職之前已接受一般體格檢查或健康檢查,而檢查期限未逾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所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者(即65歲以上每年1次;40歲以上未 ...
- 5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離職勞工要求提供其健康檢查有關資料時,雇主不得拒絕。但超過保存期限者,不在此限。 第24 條. 雇主實施勞工特殊健康檢查,應將辦理期程、作業類別與辦理勞工體格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