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理健康檢查,員工拒絕參加可以嗎? - 1111人力銀行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各位好,依據職安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健康檢查。
公司在近期辦理員工體檢,原以為大家都會配合參與, ...
我要問
首頁
焦點新聞
影音專區
公聽會
名師座談直播
有問必答
會員提問
常見問題
美容美髮業
製造業
餐飲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
醫療護理業
百貨零售業
名師好文
秒懂小幫手
最新法規與函釋
1HR
我要問
0
0
0
延伸文章資訊
- 1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臺北- Q:新公司要求我去做體檢
「一般健康檢查」雇主依據勞工年齡不同應實施檢查次數如下: 1.年滿65歲者,每年檢查1次。 2. 40歲以上未滿65歲者 ...
- 2員工得否拒絕接受健康檢查?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工對於雇主提供之健康檢查,有接受的義務,因此不得拒絕檢查。違反者,勞工將處3,000元以下罰鍰(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第46條規定)。
- 3重要~106年度勞工一般檢查請同仁務必配合辦理! - 國立臺中 ...
三、 次查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第46條規定,勞工對於一般健康檢查有接受之義務,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緩。 四、 本校依上述之規定辦理106年度在職 ...
- 4新進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常見問答 -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項目,應依.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 ... 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 5勞工健康檢查(體格檢查)職安法第20條@ 凌坤源 - 隨意窩
2、一般健康檢查的實施頻率:65歲以上者,每年檢查一次,40歲以上未滿65歲,3年檢查一次,未滿40 歲者,5 年檢查一次。上述健康檢查紀錄至少保存七年。 (二)從事特殊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