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班須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 - 鉅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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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2) 日表示,「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 應行注意事項」自明年1 月1 日起停止適用,雇主若讓勞工從事值日(夜) 工作,一律認屬工作時間, ... 1追蹤頭條總覽人氣台股國際股陸港股理財區塊鏈外匯期貨房產消費雜誌新視界專題研報cnPOSTHello,鉅亨會員登入我的購買新聞追蹤行情自選鉅亨商城台股台灣政經明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班須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鉅亨網新聞中心2021/11/0218:20facebookcommentFONTSIZEICONPRINT明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班須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

(圖:AFP)Tag勞動部勞基法夜班加班費勞動部今(2)日表示,「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自明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雇主若讓勞工從事值日(夜)工作,一律認屬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包括處理文件、接電話等都納入計算。

勞動部說明,注意事項於1985年間訂定,主要為規範事業單位在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例如處理緊急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等工作;因值日(夜)的態樣有別於平日的工作,歷年來並未認定為工作時間,外界多有要求檢討之訴求。

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於2019年3月11日修正該注意事項,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的金額。

另外修正原「不得使女性勞工從事值夜」的規定,並增訂雇主應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促進職場性別平權。

不過,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勞工,仍禁止從事值夜。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有鑑於勞工於值日(夜)時段,空間與時間上均難脫離雇主的指揮監督,應與時俱進,將值日(夜)逐步回歸《勞動基準法》上工作時間的意涵。

不過,考量事業單位因應法規調適之人力增補需求,2019年修正時,已一併訂定落日條款,預告該注意事項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給予事業單位適當的緩衝。

勞動部提醒,明年元旦起,值日(夜)工作,將回歸《勞動基準法》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除了應符合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之上限規定外,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仍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請企業提前妥善規劃人力,以為因應。

facebookcommentFONTSIZEICONPRINT延伸閱讀〈觀察〉銀行拚員工福利信託幫勞工提高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調幅逾5%月薪增至25250元、時薪168元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出爐經部:月薪補貼1000元、時薪560元勞長:11月底前重啟移工引進入境優先順序採積分制相關貼文相關新聞1.製造業等4大產業因應疫情縮短輪班間隔至9月底06/14!!熱門話題看更多日週月講座公告看更多講座意見回饋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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