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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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診斷標準包括以下4項,非懷孕狀況下只要符合其中1項即可診斷為糖尿病(前三項需重複驗證2次以上) (一) 糖化血色素(HbA1c)≧6.5% (二) 空腹血漿血糖≧126 mg/dL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三高防治專區(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 高血壓 糖尿病 高血脂 民國91年台灣地區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調查 定位點 :::首頁>健康主題>疾病防治>慢性病防治>三高防治專區(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糖尿病 糖尿病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糖尿病是國人位居十大死因之ㄧ,每年近萬人因糖尿病死亡,根據國民健康署統計,全國約有200多萬名糖尿病的病友,且每年以25,000名的速度持續增加,糖尿病及其所引發的併發症影響國人健康不容小覷,醫療負擔相當龐大。

糖尿病可分為第1型糖尿病(胰島細胞遭破壞,造成胰島素缺乏)、第2型糖尿病(胰島素阻抗,及合併相對胰島素缺乏)、其他型糖尿病、妊娠型糖尿病等。

其診斷標準包括以下4項,非懷孕狀況下只要符合其中1項即可診斷為糖尿病(前三項需重複驗證2次以上) (一) 糖化血色素(HbA1c)≧6.5% (二) 空腹血漿血糖≧126mg/dL (三) 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第2小時血漿血糖≧200mg/dL (四) 典型的高血糖症狀(多吃、多喝、多尿與體重減輕)且隨機血漿血糖≧200mg/dL 糖尿病是複雜性慢性疾病,糖友們應定期接受治療與追蹤,並學習執行良好的生活型態,管理自己的血糖,是延緩並避免併發症產生的不二法門。

為提升糖尿病照護品質,本署積極輔導22縣市全面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絡,透過公共衛生部門、臨床醫療團隊與專業組織等的結合,強化縣市糖尿病防治工作,培育優質糖尿病照護醫事人力,建立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制度,並跨部會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合作,以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為基礎,加入給付誘因,推動「糖尿病品質支付服務方案」,透過醫療院所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協助病患規律就醫與自我健康管理。

另本署推動醫療院所成立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提供糖尿病人較優質的團隊照護及高危險群健康促進,並輔導全國各縣市鄉鎮成立糖尿病支持團體,於全國368個鄉鎮市區其涵蓋率近98.1%,提升糖尿病高危險群及糖尿病人「控糖」之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慢性疾病防治組 瀏覽數:瀏覽數:322535 修改日:修改日:2021-08-23 發布日:發布日:2016-12-28 主題文章 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基準-103.3.14公告2014-04-15 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名單2013-11-11 糖尿病共同照護工作指引手冊2004-11-08 糖尿病防治手冊(糖尿病預防、診斷與控制流程指引)-醫事人員參考2004-11-08 回上頁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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