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對節令食物「營養標籤」的提醒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食物安全中心現藉本會提醒各業界會員有關預先包裝食物營養標籤的規定。

... 件而包裝上沒附有營養聲稱的預先包裝食物,可申請豁免營養標籤規定。

首頁 協會簡介 宗旨及組織 永遠會長楊維湘獻詞 第十七屆會董會組織架構 第十六屆會董會組織架構 第十五屆會董會組織架構 最新消息 抗疫資訊 展覽會 研討會/工作坊 活動剪影 「同心抗疫、齊撐消費」會員優惠平台 電子優惠券 餐飲求知 健康養生 好心情@健康工作間資訊 飲食新聞 飲食知識 專業探討 飲食與旅遊 飲食進修 網站鏈結 香港中小企常用食物規格資料庫 FHS001:2013食品衛生體系 食物環境衛生署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 衞生署–精神健康資訊站 好心情@健康工作間 勞工處「僱傭合約樣本」 中電「創新節能企業大獎」2020 中電「節能設備升級計劃」 加入我們 聯繫我們 食安中心對節令食物「營養標籤」的提醒 4月25,201902558 端午節臨近,業界或快推出相關的節令食物。

食物安全中心現藉本會提醒各業界會員有關預先包裝食物營養標籤的規定。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 為幫助消費者作出知情的食物選擇,並鼓勵食物製造商提供符合營養準則的食品,政府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強制規定一般預先包裝食物必須加上標準格式及內容的營養標籤。

除法定豁免外,食物標籤上須提供有關能量及七種指定營養素(即所謂”1+7″)的資料。

七種指定營養素分別是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及糖。

標籤制度讓消費者在選購食物時能作更健康的選擇!此外修訂規則亦訂明在標籤上作出營養聲稱的條件。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亦說明若干食品可獲豁免養標籤規定,包括包裝細小致有實制標籤困難的食品,如一此包裝總表面面績少於100平方厘米的細小食品,部分能量及指定標示營養素含量極低(接近零)的食物(例如蒸餾水)及並無添加任何成分的生肉和新鮮蔬果等。

此外,每年銷售量不超過30,000件而包裝上沒附有營養聲稱的預先包裝食物,可申請豁免營養標籤規定。

查詢請致電小量豁免辦事處(電話:35833653) 按此瀏覽相關網頁以了解更多有關營養資料標籤制度。

  FacebookComments SharethisonWhatsApp PreviousPost「香港飲食界慶國慶晚宴」籌委會會議 NextPostHOFEX2019 FACEBOOK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