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小量豁免制度申請豁免遵從營養標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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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小量豁免制度申請豁免遵從營養標籤規定. 《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已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生效。

根據小量豁免制度申請豁免遵從營養標籤規定 《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已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生效。

根據小量豁免制度,在香港每年銷售量不超過30000件的相同版本預先包裝食物,可獲授予營養標籤豁免。

有關進口商(適用於進口產品)或製造商(適用於本地產品)可向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申請這項豁免。

中心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開始處理有關申請。

手寫表格FEHB233(4/2012)可於這裡下載及於中心下列辦事處索取: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3樓食物安全中心總部; 香港西營盤醫院道4號2樓食物標籤小組辦事處;以及 香港北角英皇道121號嘉信大廈地下及地庫。

每份申請書只用於一項產品。

申請人如就多於一項產品申請豁免,應就每項產品獨立填寫申請書。

此外,亦可就每項額外產品填寫丁部及戊部附頁,然後夾附在申請書內。

已填妥的申請書應連同所需文件和丁部及戊部附頁(如有的話)寄回、傳真(傳真號碼:31050457/31050458)或親身交回小量豁免辦事處(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121號嘉信大廈地下及地庫)。

在填寫申請書前,業界可參考《小量豁免申請指引》。

新的小量豁免申請人可透過填寫申請表格FEHB233(4/2012)提交申請,或在食物進口管制系統在2014年3月24日提升後,以香港政府認可的核證機關所發出的數碼證書(例如:香港郵政發出的電子證書)經食物進口管制系統提交申請。

在提交首次申請後,每名豁免享有人會獲分配一個賬戶。

中心會把登入名稱和密碼郵寄給豁免享有人,以便豁免享有人日後透過食物進口管制系統網頁提交網上申請。

業界可利用食物進口管制系統提交小量豁免網上申請、申報獲豁免產品的每月銷售量及查詢獲豁免產品的累積銷售量。

食物進口管制系統的互聯網網址為https://www.fics.gov.hk/sves/。

業界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小量豁免辦事處(電話號碼:3583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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