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乳腺癌患者懷孕的那些事兒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編者按】

根據國家癌症中心最新發布的《2018年全國最新癌症報告》,乳腺癌居我國女性發病的第1位(16.51%)。

也有數據顯示,如果第一胎的生育年齡小於20歲,可以減少大約50%患乳腺癌的幾率,25歲~30歲首次生育仍有保護作用,30~34歲之間首次生育與未生育者相同,35歲以後首次生育則會增加患乳腺癌的風險。

在中國,年輕乳腺癌女性在癌症診斷和治療後的生育需求是巨大的,特別是年齡較小、受教育程度較高、接受保乳手術以及在患癌前未生育子女的患者在患乳腺癌後更傾向於有生育需求。

有調查研究顯示,約有 50% 以上的乳腺癌女性有懷孕的意願,但最終只有 4%~7% 的人會真正把懷孕放到日程上。

究其原因,主要是她們由於害怕懷孕會促使乳腺癌復發以及對胎兒造成危害。

畢竟,生兒育女對於任何人都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到底乳腺癌患者可以懷孕嗎?會有風險嗎?會對生存有危害嗎?請閱讀本文,我們幫您解答!

懷孕世界的希望(來源網絡)

乳腺癌患者可以懷孕有醫學證據做支持

  • 首先,讓我們看一些國內外最新研究資料

    現有的證據正逐步改變臨床醫師早期關於乳腺癌後妊娠對預後不利的觀點。

    乳腺癌患者可以懷孕,是有充分醫學證據做支持的。

  • Song等研究《Effect of long-term estrogen deprivation on apoptotic responses of breast cancer cells to 17beta-estradiol》顯示,雌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細胞在去除雌激素環境後,給予高劑量的雌激素可誘導其凋亡,提示產後哺乳期的雌激素撤退有利於患者預後。

    此外,對於曾暴露於腫瘤相關抗原的患者來說,胎兒微嵌合體可觸發相關免疫。

  • Azim等研究《European journal of cancer: official journal for European Organization for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Cancer (EORTC) and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Cancer Research 》結果顯示,與患病後未妊娠的乳腺癌患者相比,患病後妊娠的患者死亡風險可降低約41%。

  • 挪威曾經做過一個面向170萬女性的大型調查,其中有23890例的乳腺癌患者曾生育過1~5次,且胎生育可降低患乳腺癌風險,每多生一次可降低10~13%的風險。

  • 腫瘤權威雜誌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2013年及2017年先後曾刊登過兩篇文章,指出:在乳腺癌治療後,不管是雌激素受體陽性還是陰性,懷孕是安全可行的,懷孕均不會影響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且對於雌激素受體陰性的乳腺癌患者來說,懷孕可以改善他們的總生存率;只要患者有生育需求和意願,均應給予鼓勵。

  • 2017年美國臨床腫瘤學年會上,自比利時Jules Bordet研究所Matteo Lambertini教授報告,在乳腺癌確診後中位隨訪10年,不論雌激素受體狀態如何,選擇妊娠的女性和未妊娠的女性在無疾病生存期上沒有差異;不論患者是否完成妊娠或者流產、在乳腺癌確診不足2年或2年後選擇妊娠、以及是否進行母乳餵養,與沒有懷孕的女性相比較,這些患者的無疾病生存期均沒有差異;選擇妊娠的雌激素受體陰性癌症倖存者死亡率會降低42%。

懷孕是世界的未來(來源網絡)

患病及術後一段時間內不宜懷孕

專家認為,乳腺癌患者患病期間還是在術後一段時間內不宜懷孕。

我們知道,為適應胎兒生長發育需要,妊娠期母體生殖、血液循環、泌尿、呼吸、消化、內分泌等系統都會發生一系列變化。

尤其是內分泌系統的各個腺體都明顯增大,機能呈現旺盛狀態。

而更特殊的變化則來自於妊娠黃體和胎盤分泌卵泡素、黃體素和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等多種激素水平變化。

尤其是雌激素水平驟增!

在妊娠和哺乳期內分泌激素的改變對正常人來說是生理性的,但對乳腺癌患者來說就可能產生某些不利的影響。

乳腺是雌激素的「靶」組織,雌激素和乳腺癌密切相關。

專家認為,有些女性在乳腺癌尚未得到控制的治療就懷孕,一旦身體內雌激素水平過高,雌激素與孕激素失調,引起殘存癌細胞「死灰復燃」般迅速生長繁殖,重新建立新的「落腳點」。

再有,一旦罹患乳腺癌,尤其是手術或術後時間不久,患者身體沒有完全康復,還處於非常虛弱的狀態;加之服用的各種藥物會經過體內代謝,一部分會進入胎盤,對胎兒生長非常不利。

假如繼續妊娠,可能危險重重!

保護卵巢以解決年輕乳腺癌患者生育問題

乳腺癌系統性治療對女性整個卵巢功能都有比較大的影響,可能有一部分人會發生永久性閉經,導致失去生育能力。

由於有部分年輕乳腺癌患者在確診乳腺癌時尚未婚育,她們對於卵巢功能的保護及生育權的實現有一定程度的期待。

保護卵巢是目前患者和醫生都非常關注的問題。

一般地,針對有生育需要的患者,需要以保留月經和卵巢功能為目的,進行卵巢保護。

由於化療可能誘導閉經,為保留患者的卵巢功能,通過化療期間使用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類似物(GnRHa)來降低化療誘導閉經的發生。

針對HR+患者,以降低復發風險為主要目的,需要採取卵巢功能抑制,通過降低卵巢分泌的雌激素通路,來抑制腫瘤細胞的生長或活動,並可進一步優化內分泌治療策略。

當然,也可以在乳腺癌治療前到生殖門診諮詢,冷凍受精卵、卵子、未成熟卵細胞,甚至冷凍卵巢組織這都技術可以為將來的懷孕提供更多選擇。

美麗的未來(來源網絡)

安全的懷孕的時間如何把握?

由於不同亞型的乳腺癌有不同的復發高峰,患者完成治療後何時可以受孕,需根據腫瘤類型、疾病分期、治療情況決定,尤其要避開乳腺癌復發高峰期。

乳腺癌患者如果選擇懷孕,一定要向乳腺科醫生、產科醫生、婦科內分泌醫生進行諮詢。

據悉,HER2陽性乳腺癌患者的乳腺癌復發高峰是在2年之內,雌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患者或者孕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患者的乳腺癌復發高峰是在乳腺癌手術5年以後,乳腺癌手術後8~10年的時候乳腺癌患者乳腺癌復發率最高,三陰性乳腺癌的復發高峰是乳腺癌手術後3~5年。

同時,也應考慮某些危險因素的影響。

對無淋巴結轉移的患者,治療後觀察3年無復發轉移時,可考慮懷孕;對淋巴結有轉移的患者,觀察的時間可能需要更長一些,以5年後懷孕為宜,同時在懷孕生育哺乳期間應加強隨訪觀察,一旦腫瘤有復發的跡象需要及時處理。

有研究結果顯示,完成治療後6個月內妊娠的患者,5年生存率為54%;而在治療後6個月至2年內妊娠的患者,5年生存率為78%;對於5年生存率為0~15%的Ⅳ期患者,應勸阻其妊娠;Ⅲ期患者應在5年的復發高危期後考慮妊娠;Ⅰ和Ⅱ期患者雖然在治療完成2~5年後仍有復發風險,但妊娠對這部分患者預後的影響仍是較樂觀的;對於接受內分泌治療的患者,2015年St.Gallen共識會議認為僅對無高危特徵的患者選擇在服用內分泌藥物18~30個月後中斷內分泌治療,可以進行計劃妊娠。

美國癌症協會資料顯示:儘管擔心懷孕會導致癌症復發,但至今沒有在哪個癌症被證實;大多數乳腺癌患者希望在治療後生育,但又擔心懷孕後激素改變會造成復發,但資料顯示治療後生育的和無生育的生存無明顯差異,也就是說生育與否與生存無關;但如果化療和放療造成心肺子宮損傷,就需要進行評估,與醫生討論生育能力後再開始治療。

希望(來源網絡)

專家提示

總之,基於已有的循證醫學證據,乳腺癌治療後懷孕是可行的、安全的,甚至還能提高生存期。

但目前還缺乏官方的乳腺癌患者的生育指導及相關規範,這方面需要完善。

專家建議,為了安全起見,如果患者病情較輕,且治療後趨於穩定,基本恢復了健康,再考慮懷孕也不遲!一旦決定懷孕,也一定要充分權衡利弊!我們歸納了以下幾個條件,請您看看是否已經具備:

  • 醫生諮詢評估後認為可行

  • 不再需要特殊治療(特別是內分泌治療)

  • 沒有出現復發和轉移

  • 月經恢復規律

  • 各項身體機能良好

  • 心理準備充分

  • 配偶身體健康

  • 經濟條件許可

其實,只要要想明白,生命確實要比生個孩子更為重要!請相信,凡事看開,「心結」就能迎刃而解!

參考文獻

[1] 陸雲姝,吳克瑾. 年輕女性乳腺癌患者的生育相關治療. 《中華外科雜誌》. 2016 , 54 (1) :72-75

[2] 張羅欣. 年輕乳腺癌女性生育需求現況調查. 《北京協和醫學院》. 2015

[3] Matteo Lambertini, Niels Kroman, et al.Safety of pregnancy in patients (pts) with history of estrogen receptor positive (ER+) breast cancer (BC): Long-term follow-up analysis from a multicenter study.2017 ASCO Annual Meeting.Abstr LBA10066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乳腺癌治療後,還能生育嗎?

近幾十年,乳腺癌發病率不斷增高,並呈年輕化趨勢。有研究表明,國內乳腺癌患者發病過半發生在絕經前。對於有生育願望的乳腺癌患者,還能圓當媽媽的夢嗎?乳腺癌術後懷孕,是否會增加乳腺癌復發的風險呢?記者...

我是乳腺患者,我可以懷孕嗎?

在中國,乳腺癌的發病趨勢近些年來日益年輕化。與歐美患者多為絕經後的60~70歲年齡段相比,中國的乳腺癌患者還有個高峰期在40~50歲,甚至一些30歲以下的未孕、年輕女性。在年輕乳腺癌患者群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