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乳腺患者,我可以懷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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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乳腺癌的發病趨勢近些年來日益年輕化。
與歐美患者多為絕經後的60~70歲年齡段相比,中國的乳腺癌患者還有個高峰期在40~50歲,甚至一些30歲以下的未孕、年輕女性。
在年輕乳腺癌患者群體中,有調查研究顯示,約有 50% 以上的有懷孕的意願,但最終只有 4%~7%的患者會付諸行動。
因為,比起當媽媽,她們更擔心懷孕會使她們的乳腺癌復發或者轉移。
那麼,乳腺癌患者究竟能不能懷孕?
可以!
不會增加復發風險
腫瘤權威雜誌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就發表過一篇文章,說懷孕不僅不會增加乳腺癌復發或轉移風險,甚至還起到對機體一定的保護作用。
長期以來,醫生和患者都擔心妊娠會增加乳腺癌復發機會,特別是雌激素受體(ER)陽性病變患者。
因為ER陽性乳腺癌是由雌激素引起,令人擔心的是在妊娠期間激素水平可能包庇隱匿的腫瘤細胞生長,即治療後機體內仍存在腫瘤細胞。
在ER陽性癌症女性中,另一個與妊娠有關的擔心是在懷孕前需要中斷輔助(手術後)內分泌治療。
這種激素治療有助於預防癌症復發,建議患者至少接受5年治療,在某些病例中長達10年。
這項納入 1207 人的多中心回顧性研究表明,在乳腺癌治療後,懷孕是安全可行的,甚至懷孕還可以提高乳腺癌患者的總生存期,也不會增加雌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患者復發轉移的風險。
而且,通過長期隨訪觀察,不管是雌激素受體陽性還是陰性,懷孕均不會影響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且對於雌激素受體陰性的乳腺癌患者來說,懷孕可以改善他們的總生存率。
在2017年8個乳腺癌領域的研究突破中,「乳腺癌倖存者可以安全懷孕」的結論就排在第一位。
去年,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雜誌發表的一項研究表明,乳腺癌倖存者,即使是雌激素受體陽性的患者,也可以安全懷孕。
研究發現,懷孕並不影響乳腺癌無病生存情況,且整體上,ER無論是陽性還是隱形,總體生存率都無統計學差異。
但僅分析懷孕人群時,ER陰性的患者生存了顯著高於ER陽性患者,死亡風險低於後者42%。
研究人員認為,妊娠對ER陰性乳腺癌患者可能有保護作用。
什麼時候懷孕合適?
國外臨床研究的META分析結果告訴我們,乳腺癌患者在綜合治療完成以後去生育的話不僅不會導致腫瘤的復發和轉移,還可以改善總的生存。
因此,對於年輕的乳腺癌患者來說,這是個福音。
然而,當考慮到懷孕之前要等待多長時間,需要患者和醫生考慮每個女性的個體復發風險,特別是需要輔助內分泌治療的女性。
敲重點!乳腺癌患者懷孕的前提是,在綜合治療完成後。
國外指南建議乳腺癌患者在完成綜合治療2~3年以後再嘗試懷孕。
為保障乳腺癌患者自身與胎兒的安全,應在內分泌治療停止3個月到半年以上,度過藥物的洗脫期才能選擇妊娠。
最好在月經規律、各項身體機能良好的基礎上,和主診醫生充分溝通,選擇最佳的受孕時間。
而乳腺癌患者在治療期間想要受孕的話,還需根據自身的病情請專業的醫生來判斷。
比如:
早期患者或無淋巴結觀察三年沒有轉移跡象的,可以考慮懷孕;
有淋巴結轉移的患者最好要觀察三年未出現轉移再進行受孕。
有些女性朋友在癌腫尚未得到控制的治療階段就懷孕,由於孕期雌激素水平的驟升,的確會出現殘存癌細胞「死灰復燃」,迅速生長繁殖,並通過多方渠道擴大地盤,重新建立新的「落腳點」,導致乳腺癌的危害越來越大。
因此,乳腺癌患者只要接受正規綜合治療,懷孕是安全可行的。
關於乳腺癌患者懷孕的那些事兒
【編者按】根據國家癌症中心最新發布的《2018年全國最新癌症報告》,乳腺癌居我國女性發病的第1位(16.51%)。也有數據顯示,如果第一胎的生育年齡小於20歲,可以減少大約50%患乳腺癌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