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藥」服用治療抑鬱症的藥物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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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抑鬱症有哪些藥物?

1)三環類抗抑鬱藥:如多塞平、丙咪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等。

這類藥物有抗膽鹼不良反應,可引起口乾、視物不清、排尿困難、便秘等,超量服用時具有心臟毒性,相互間有交叉過敏反應,老年人對本類藥的敏感性增強,用量要減少。

2)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如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西酞普蘭等。

這類藥物的治療效果和起效時間與最先用於治療抑鬱的三環類相同,但不良反應小,且無需飲食限制。

3)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如馬普替林。

4)選擇性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如文拉法辛。

5)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嗎氯貝胺。

6)其它抗抑鬱藥:如噻奈普汀、曲唑酮等。

抑鬱症用藥應注意哪些問題?

1)不宜盲目地跟著別人用藥。

因為每個人對抗抑鬱藥物的治療反應大不相同,而且性別、年齡、身體情況、病症首發或復發、以往及目前用藥情況,甚至患者及家屬的喜好及經濟能力都會影響治療方案。

所以,患者及家屬應與醫生做好溝通工作,量身訂製治療方案以保證最佳療效。

2)不宜過早換藥。

抗抑鬱藥起效較慢,常在足夠劑量下服用4-6周才能見效,在8-12周內病情才能得到改善。

因此不要過早換藥。

3)儘可能單一用藥。

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抗抑鬱藥並不會有相應倍數的功效,反而可能增加毒副作用發生的機率。

一般只有在足量、足程治療和換藥治療無效時才考慮聯台用藥。

4)不宜一開始就大劑量服用抗抑鬱藥。

足量服藥並不代表使用的藥物劑量在全程中都是一定的,相反,服藥劑量應從小到大逐步遞增,儘可能採用最小有效量,這樣可以減少不良反應,也可避免患者對服藥的抗拒。

5)不宜在症狀緩解後馬上停藥。

抑鬱症是一種容易復發的疾病,突然停藥易導致抑鬱反覆,病情加重。

所以,症狀緩解後,還應保證鞏固期、維持期兩個階段的治療。

6)服藥不宜缺量少頓。

服藥劑量不足、漏服都會導致療效不佳,既浪費時間和金錢,又延誤病情。

患者本人可能受病情影響無法保證這點,此時家屬應加強督促,確保患者按時服藥。

7)應在藥物治療的基礎上輔以心理治療,同時積極治療與抑鬱症共存的其他軀體疾病。

8)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嗎氯貝胺)時,要限制攝入奶酪、酵母、啤酒、紅葡萄酒及奶油等,否則可引起高血壓危象。

9)對青光眼、嚴重高血壓及尿瀦留患者應禁用或慎用抗抑鬱藥。

三環類對胎兒有致畸作用,孕婦應禁用或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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