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國內旅遊,因旅遊地發生天災、疫情,或因故欲停止原訂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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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提醒消費者,因故停止原訂旅遊行程時,除可參考上述規定解約退費外,亦得向旅行社要求採變更行程、轉團或延團的方式,以降低因必要費用支出無法退還的損失。

最後 ... ::: 首頁業務專區消費資訊Q&A 消費資訊Q&A 參加國內旅遊,因旅遊地發生天災、疫情,或因故欲停止原訂行程,有無相關解約退費規定? 友善列印 回列表 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對於旅客的解約退費,已訂有相關規範,消費者可據以主張權益:一、遇天災、恐怖攻擊、示威抗議等事由:適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0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即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繳的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後,將剩餘款項退還旅客。

二、發生疫情等有危害生命財產安全之虞者:適用範本第20條之1「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即旅客於補償旅行社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及不超過5%的旅遊費用後,可退還剩餘款項。

三、因旅客個人因素者:適用範本第18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即旅客應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之長短,按團費比例賠償旅行社旅遊費用。

此外,也提醒消費者,因故停止原訂旅遊行程時,除可參考上述規定解約退費外,亦得向旅行社要求採變更行程、轉團或延團的方式,以降低因必要費用支出無法退還的損失。

最後修改日期:2020-04-1310:12:00 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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