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繼承編於98年修正後有何重大變革? - 天秤座法律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修法後限定繼承為原則 未修法前我國民法是以概括繼承無限責任為原則,限定繼承(有限責任)和拋棄繼承屬於例外,然民國98年6月10日公布的繼承編修正條文將概括繼承及限定 ... 日間:04-23756755/ 夜間:0936-177880 首頁 法律知識庫 繼承/遺囑 我國民法繼承編於98年修正後有何重大變革? 修法後限定繼承為原則 未修法前我國民法是以概括繼承無限責任為原則,限定繼承(有限責任)和拋棄繼承屬於例外,然民國98年6月10日公布的繼承編修正條文將概括繼承及限定繼承合併修正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對照表總統令中華民國98 年6 月10 日 ...
「民法繼承編」修正條文對照表. 總統令中華民國98 年6 月10 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42881 號. 新修文. 舊條文.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繼承人自繼承. 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 ...
- 2【修法資訊】民法繼承編最新修正98.05.22 | 房地雲學院
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現行民法繼承編係以概括繼承為 ...
- 3民法繼承編修正後溯及適用之問題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98年5月22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已依民. §1140之規定代位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 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繼承編施行法§1之 ...
- 4民法繼承編修正要點整理張淑美律師
1、保證債務:施行法第1之3條第2項規定:「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由 ...
- 5民法繼承編31年來首度重大修正!增訂「不孝子女條款」
民法繼承編31年來首度重大修正!行政院會昨天拍板民法繼承編修正案,增訂「不孝子女條款」,兒女惡意不扶養父母,有重大虐待、侮辱或無正當理由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