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恐嚇罪?怎麼樣才認定對方恐嚇我呢? -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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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的定義 ... 根據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Skiptocontent 首頁/刑法/什麼是恐嚇罪?怎麼樣才認定對方恐嚇我呢? 什麼是恐嚇罪?怎麼樣才認定對方恐嚇我呢? 刑法 2021年12月2日 什麼是恐嚇罪?怎麼樣才認定對方恐嚇我呢? 什麼是恐嚇罪呢?在許多人對於法律定義界定不清楚時,常常會濫用對法律的了解,例如有些人在與人爭吵時,因為被對方的言語激怒而揚言要提告對方恐嚇,而到底什麼樣的標準界定於觸犯恐嚇罪呢?讓我們來了解吧! 目錄 恐嚇罪的定義 根據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所謂「恐嚇」定義,是指有人對特定他人預告通知,未來會對他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不利,且恐嚇的內容是人力所能支配的行為,讓被害人心生畏懼並感到害怕。

而讓我們來了解上述名詞的定義吧! 恐嚇罪構成要件是什麼呢?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是針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而定義。

生命:指的是對人的壽命身體:人的四肢器官,外在形體等。

自由:言論、著作、出版、講學與行動自由等名譽:在社會上的地位、聲譽等財產:包含具有金錢價值的東西 恐嚇罪定義-特定人 簡單來說,觸犯恐嚇罪需要有對象,並且對象需要接收到相關資訊的傳遞才行。

也就是說,如果某人揚言要對他人身體不利,則被恐嚇對象需要收到通知才算。

如果只是自己在私人筆記本上寫上對對方的恨意和想要進行的行為,這樣則不構成恐嚇罪。

恐嚇罪定義-心生害怕 恐嚇罪要成立,需要對方構成心生畏懼的條件。

若是講得再可怕,但對方一笑置之,則不會構成恐嚇罪。

而除此之外,表達者當初的語意、表情也會是到時候法官認定的標準,若只是朋友間輕鬆的玩笑話,則不構成恐嚇罪。

恐嚇罪定義-訊息通知 一個我們最常見的場景,甲乙雙方發生行車糾紛,甲方從車內舉起球棒耀武揚威,即使甲方並沒有用言語表達,但舉起球棒的行為已經清楚的傳遞危害他人身體安全的訊息,因此這也構成恐嚇罪的要件。

而除此之外,若是詛咒他人或是通知對方接下來會採取的法律途徑,這則不會構成恐嚇罪。

因為恐嚇的內容必須是人真的做得出來的事情而主張「法律權利的行使」也是不足以構成恐嚇罪。

恐嚇罪提告該怎麼舉證 若要提告恐嚇罪,則需要有相關證物並進行蒐證。

常見的蒐證來源例如:聊天軟體的文字、影音、圖片訊息,或是調閱附近的監視器和詢問目擊證人的蒐證都是舉證來源。

恐嚇罪可以撤告嗎? 恐嚇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簡單來說只要恐嚇罪一提高就不能撤告,就算被害人決定原諒,但檢察官仍然可以主動介入偵辦,但即使如此,若是被告有悔意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在法庭上可以請求法官從輕量刑,而法官也會依據被告犯後的態度來判斷,最後也有可能緩刑或者易科罰金為主喔。

恐嚇罪該怎麼避免? 有時候人的言行容易被情緒所引導,在雙方情緒劍拔弩張的時候容易因為情緒而口不擇言觸犯恐嚇罪,在表達時一定要避免以威脅的方式來表達,才可以避免後續無謂的糾紛喔! 你正為恐嚇罪所苦嗎? 和蘇律師聊聊還你一個耳根清靜的人生 點擊右下角諮詢或撥電話:0960-300-927 你可能會喜歡的文章 侵占罪是什麼?3大種類侵占罪的刑期多長呢? 刑事訴訟程序有哪些?4大程序要知道 × 文章導覽 文章導覽 蘇文俊 律師 專業法律顧問諮詢LINEID:attorney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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