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搶奪犯罪預防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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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強盜罪之處罰規定,詳列於刑法(普通法)及懲治盜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特別法),茲分別說明如下: o 普通搶奪罪(刑法第三百二 ... 4、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強盜、搶奪犯罪預防 【法律規定】第二篇 1有關強盜罪之處罰規定,詳列於刑法(普通法)及懲治盜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特別法),茲分別說明如下: o普通搶奪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

所謂搶奪係指乘人不備或不及抗拒而公然掠取其財物之意。

如果搶奪因而致人於死者或致重傷者,加重其刑。

  o加重搶奪罪(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 本罪係指犯搶奪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2、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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