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查詢 - 中學生網站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閱讀心得第 1050315梯次 得獎作品 ... 參賽標題:, 生死前的徘徊-死刑存廢的討論 ... 這本書以「殺戮的艱難」為題,紀錄了台灣社會對死刑存廢的論點與爭辯。

' 中學生網站 中學生網站 小論文參賽作品累積:277767篇 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參賽作品累積:816502篇 目前站上人數:319人 網站瀏覽人次:162178784人 WritingWebsiteforHighSchoolStudents 【系統公告】系統公告 【系統公告】因安全考量,輸入單引號或等號將會轉換為全形字符「’」及「=」 【系統公告】(重要)如何避免遭到WebPageBlocked! 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查詢我的密碼 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 •小論文寫作比賽NationalShortEssayContest •閱讀心得寫作比賽NationalBookReportContest •我的作品專區 •得獎作品查詢 •網站服務條款 •最新訊息 •Q&A專區 作品查詢 閱讀心得第 1050315梯次 得獎作品 學校名稱: 國立嘉義女中 一年級 02 特優 作  者: 蕭靖卉  參賽標題: 生死前的徘徊-死刑存廢的討論 書籍ISBN: 9789868658165 中文書名: 殺戮的艱難 原文書名: 書籍作者: 張娟芬 書籍編譯者: 出版單位: 行人文化實驗室 出版年月: 2010年11月 版  次: 初版 一、圖書作者與內容簡介: 這本書以「殺戮的艱難」為題,紀錄了台灣社會對死刑存廢的論點與爭辯。

作者用簡單樸實的文字書寫出每一件死刑案中的部分疑點,也描摹出社會中「民意至上」、「政治為主」、「媒體壟斷」、「人權式微」等種種面向。

作者參與社會運動多年,並關注死刑、人權、同志權利等議題,這是一本用血和淚所編織的故事,此書不僅著重在探討死刑存廢的議題,更進一步道出人性的黑暗面,甚至是官場文化的殘酷與媒體世界的現實。

二、內容摘錄: 無罪推定原則本來是強調「證明有罪之前,所有人都是無辜的」。

重點是把人視為無辜的。

但是橘逾淮而為枳,變成「被判無罪以後,還是不表示他沒犯罪」。

(頁135) 在「政治框架」理解廢死議題,「民意」便成為一個至高無上的衡量標準,因此「政治框架」相當程度上也幾乎等同於「民意框架」。

(頁230) 三、我的觀點: 站在一般民眾的立場,「死刑」的存在是必然的,只有如此刑責才能有效嚇阻犯罪的發生,並且平復我們心中的恐懼。

而「殺人償命」是不變的道理,今天你殺了一個人,明天就要為你的錯誤付出代價,代價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贖罪,去向你傷害過的每一個人賠罪。

站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死刑」的存在是必須的,只有如此刑責才能撫慰受害者的在天之靈,也才能夠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一份慰藉。

殺人是一項不理智、罔顧人權的作為,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隨意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所以唯有死刑才符合被害者家屬的期望。

站在新聞媒體的立場,「死刑」的存在是必要的,只有如此刑責才能吸引民眾高度的關注,也才能達到以彰顯罪惡來教化人心的作用。

對於死刑犯所犯下的罪刑,理應是天地難容、不可饒恕,故我們可以以文字去渲染他的罪惡,去強化他的「該死」。

站在政府官方的立場,「死刑」的存在是必然、必須、必要的,並且是必定要執行的,只有如此刑責有效的做到殺雞儆猴的目的,杜絕下一個慘案的發生,甚至是透過司法的判決來穩定民心、消弭罪惡的根源。

曾經的我也是天真的認為「死刑」是最有效率且最公平正確的判決,但在我領略完本書的每一個涵義後,對於這個死亡判決便不再如此主觀了。

書中所提及的「鄧武功殺人案」是當時震驚社會的預謀殺妻案,媒體報導他的慘忍、他的冷血、他的無情,更描述他是如何狠心殺害自己的前妻,並且也殺害了前妻當時疑似的外遇對象,他不顧家中還有三個小孩要照顧,一氣之下毀了兩個家庭,也背負起兩條人命。

民眾無不對死者心生憐憫,對鄧武功心生不滿、群起激憤,於是高喊著:「殺!」他們認為他須為自己所犯下的罪刑的到最嚴厲的處罰,唯有死刑才能讓他頓悟。

而據前妻家人一開始對鄧武功的看法皆是不喜歡,甚至是厭惡,如今他犯下了無可挽回的錯,家屬當然也是不能諒解,希冀著能以死刑來還被害者一個公道。

但事實是如此嗎?他的殺人動機又是甚麼呢? 我試著以一個旁觀著的角度,不帶任何立場的去看待這件事,我發現他最先並不是有意要殺人,他的犯案動機的確是因為懷疑妻子不忠,但促成此動機的生活背景是否有人探討過呢?他原先是一位收入不錯的生意人,不過因為妻子提議回娘家生活,他便帶著全家到了妻子屏東鄉下的娘家,過著像是入贅般的生活,而後他妻子有了新工作、新生活圈,甚至是有了曖昧不清的對象。

他是一個父權思想者,可是他卻為了對妻子的愛選擇隱忍這一切,但在她提出了離婚的時候,他慌了,他只能先同意簽字再試著挽留,可是他沒想到她竟狠心拋下孩子一走了之,他陷入了名為愛恨的囹圄,他被憤恨、不甘心蒙蔽了雙眼,他逃不出這個牢籠,只好伸出手抓住他唯一可以抓住的浮木¬¬-同歸於盡,但他卻錯傷了另一個人。

我看到一個人是如何被一步步逼上絕路、是如何從幸福無虞到一無所有,我同情他的遭遇,但卻無法以此寬恕他的罪。

在案發後,民意高喊著:「死不足惜」,媒體報導他的「殘忍無情」,家屬指控他的「罪該萬死」,在一波波謾罵浪潮中,死亡的判決下來了,但「以殺止殺」是正確的嗎? 我反對死刑,不是因為同情被告,而是認為這違反了憲法的基本人權。

但對於死刑疑慮的請求釋憲案,卻總是一次次被駁回,更甚至是被暗中吃案。

關於死刑的判決和執行也是大有問題,判決過程中,沒有固定標準、具體程序,甚至是在第三審時允許無辯護律師,然而我認為最關鍵之處則是量刑準則全由法官自由心證,這樣的死刑又是否真的公平、公正、公開?書中更提及某個死刑案件的判決原因竟是:「該名被告應當處無期徒刑,但礙於無期徒刑有假釋可能,無法終身監禁,故判處死刑」,難道法律的疏漏是該名被告的責任嗎?立法始終尚未修法,甚至是法條中多處有疑慮或刻意留白之處都讓司法漏洞百出。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書中提到的「法官誤判死刑」案例,某位曾任法官的林姓律師多年前誤判死刑,多年後於聯合報投書自述此事,但文中卻無絲毫悔意,像是平淡的敘述一件日常生活小事而已,這令我訝異不已,難道這就是所謂「寧願錯殺,也不願錯放」嗎? 太多層出不窮的案例、太多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實就發生在生活周遭。

曾經轟動一時的「陳金火殺人案」,在當時媒體為他冠上「台灣食人魔」時,民眾大多不加查證,一味相信媒體所言為實,但事實卻不盡然。

連適任台中警察局長也表示毫無證據證明此事,但憑陳金火反覆無常的自白是無法斷然決定的,不過媒體依然故我、民眾仍舊深信不疑。

甚至在當時民眾更要求政府盡快處決所有死刑犯,更提出法務部長必須支持死刑、簽署死刑執行令,可是法務部長卻非隸屬司法院,他的評斷依據究竟是來自「法律」還是「政治」? 這本書讓我見證社會的病態-「盲從」,為了反對而反對,輕信於表面事物的假象一直是我們尚未改進的嚴重缺失。

我們高喊著「人權第一」,卻把「人」定義了一個範圍,我們總自詡為「好人」,自我主觀認知的「壞人」就不配擁有人權,我們甚至可以輕易剝奪他們的生命。

我想,這社會真的是時候改變了,獨立自主性的思考可以幫助整個社會的進步,甚至是促進國家的發展,我們有權為自己發聲,但人生而平等,「權利」理當平等。

四、討論議題: 「民意」、「媒體」、「政治」三者要如何有效制衡,才能締造一個鞏固「人權」的平等社會? 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600*900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NationalLibraryAdvisoryGroupforHighSchools)/總召學校:國立中興高中圖書館(049)2332110轉1613([email protected]) 小論文寫作比賽: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04)2487-5199轉501/閱讀心得寫作比賽: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圖書館(06)2381-711轉2250 抄襲檢舉學校: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06)213-1928轉531([email protected]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