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嗆「讓他不見」,法院判拘役20日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恐嚇罪只要讓他人感到害怕而不安就可能成立 ...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責。

其中以 ... 日間:04-23756755/ 夜間:0936-177880 首頁 看新聞學法律社會‧民生 恐嚇嗆「讓他不見」,法院判拘役20日 刑法上的恐嚇罪,恐嚇他人者,指的是必須使人心生畏怖,而通知將加惡害於被害人而言。

重點就在「言詞」的內容,只要受惡害通知的人心生畏懼而且有不安全的感覺就有機會成立恐嚇罪,不一定要真的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結果。

台中市民林元俊與史以沛有債務糾紛,經史對林提起刑事告訴,林心生不滿,經檢察官開完庭後,向史的友人稱「你跟小史說,我一個禮拜內要讓他不見」,使史心生畏懼提出控告,台中地院昨依恐嚇罪將林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法律評析 恐嚇罪只要讓他人感到害怕而不安就可能成立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責。

其中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指的是必須使人心生畏怖,而通知將加惡害於被害人而言。

因此恐嚇罪的構成要件,重點就在「言詞」的內容,只要受惡害通知的人心生畏懼而且有不安全的感覺就有機會成立恐嚇罪,不一定要真的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結果。

而是否真的達到畏懼的標準還要看檢察官的心證,並非由民眾認定。

而本案恐嚇「一個禮拜內要讓他不見」是有預告將來之惡害,而且被害人也真的心生畏懼,所以本案是成立恐嚇罪並無錯誤。

恐嚇和詐欺的區別 例如:恐嚇包含詐欺,嗆別人說「明天要拿沖天砲去炸你,你最好都不要出門!」這種惡害通知,行為人的主觀上其實只是想嚇嚇人,但就算是開玩笑,只要是能夠嚇人的惡害通知,都是恐嚇,而詐欺罪是屬於財產犯罪,其要件必須要取財,故單純的騙人要拿沖天炮炸人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而詐欺取財包含恐嚇的話,如果內容已涉及恐嚇,可能構成恐嚇取財罪。

但如果像詐欺集團以電話詐騙被害人說:「你兒子在我手上,趕快去匯XX元,不然我就殺了他!」這就不是恐嚇而是詐欺。

差別是在於:詐騙集團並沒有以「將來之惡害來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而是利用人性的弱點來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被害人如果查證的話就可以發現是被騙的。

如果是恐嚇就沒有所謂醒悟的情況,被害人在被恐嚇之後,會一直處在恐懼「未來將可能發生的惡害」中,例如:「不立刻去匯錢,明天我會去學校綁架你的小孩」。

恐嚇詐欺 偷裝針孔涉犯妨害秘密罪 延伸閱讀 住戶槓上建商法院判決住戶勝訴胡睿兒性侵判2年賠40萬和解求緩刑法官不准妻愛上同學夫送摩鐵券抓姦連續無聲電話7個月,須賠全公司201萬元  法律快訊 more 強制性交又對被害人拍照、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最少關7年 民法約定利率上限降為16%,超過部分「無效」! 房地合一稅2.0,六大修法重點「懶人包」 詐領助理費300萬元潘懷宗認了貪汙罪 律師服務 more 律師代理出面協商或調解 律師當面討論案件 夫或妻出軌、妨害配偶權訴訟 妨害名譽訴訟 脫產案件訴訟 撰寫民事類書狀(含家事) 撰寫刑事類書狀 防止脫產、進行保全程序和查封 查封、查財產、拍賣 刑事訴訟官司 律師陪同檢察官開庭 律師陪同警局、調查局訊問 各類房屋買賣糾紛 律師代寫合約或修改 遺產糾紛與遺產分割訴訟 訴訟委任 律師代立遺囑 免除扶養訴訟 家暴事件 請求扶養費(子女向父母或父母向子女請求) 家事狀紙(離婚、監護、扶養合併) 處理銀行或民間債務 各類土地糾紛官司 夫妻剩餘財產訴訟 車禍糾紛訴訟 監護權官司 契約合約審閱、律師見證 存證信函 離婚官司 以律師名義發函 Previous Next 熱門諮詢 more 消費者債務清理之聲請需要符合「消費者」條件 瘦身美容消費糾紛 錢要不回來怎麼辦,了解強制執行程序 社區大樓陽台加裝鐵鋁窗需核准 婚姻專欄 more 立遺囑把遺產留給寵物可以嗎? 誰是遺囑執行人? 遺產違反特留分之效力與扣減權之行使期間 Previous Next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