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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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階:軍階為國家賦予軍人職責的象徵,及個人服役功勳的標識,應視為神聖的榮譽。
軍官、士官、士兵,均分別依據國軍任官及服役條例,授予軍階。
服從:軍人依其職務及 ...
軍隊生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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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軍隊內教務教則
第一節要旨
軍隊內務,即是軍隊內部的管務。
凡營內之管理、日常生活、各項勤務,以及諸般行政上之規定,均屬軍隊內預教則之內容。
其目的在律定國軍各級人員一切生活與行為之準據,使在日常生活中養成服務、守紀、負責
、盡職、整齊、清潔、合作、有序等習慣;及雄壯、威武、嚴肅、剛直、安靜、堅強、確實
、速捷、沈著、忍耐、機警、勇敢,及活潑之軍人姿態、體力和精神。
第二節一般教則
軍階:軍階為國家賦予軍人職責的象徵,及個人服役功勳的標識,應視為神聖的榮譽。
軍官、士官、士兵,均分別依據國軍任官及服役條例,授予軍階。
服從:軍人依其職務及軍階,有長官與部屬之別,長官承上級授權下達命令,部屬須服從長
官命令,徹底執行,以圖滿達成任務。
階級低的應服從階級高的,職務低的應服從職務高的。
無隸屬關係時,軍階資歷淺的應
服從資歷深的。
任務狀況不熟悉的,要聽從任務狀況熟悉的。
上級命令,應即遵行,如確有不明白的地方,得為請示解說。
對團隊有益之事,而上級尚未知道時,各級應坦誠向上級建議,以求採納;但上級裁決
與己見不盡相同時,應捐除己見,遵照命令完成任務。
前後命令發生衝突時,應照最新命令執行,命令互相牴觸時,以較高級或最後者為準。
受命者如發現任務重疊而無法同時完成時,應即請示,以上級最後指示為準。
因過失而受處分者,無論合理與否均應遵守服從,不得爭辯,如有疑義,應俟任務完畢
後再行申訴。
下級對上級有所陳訴或請求時,應循序陳轉,不得越級或聯名報告。
上級接獲下級申訴
或請求,應儘速解決或答覆。
捏詞誣告,依法反坐。
匿名來函,概不受理。
稱謂:稱謂即稱呼。
稱謂者即軍人依長官部屬或同事間之關係在接觸時相互之稱呼,其原則
如下:
各級軍官及士官兵間,如無直屬關係時,其相互稱呼,一律稱其階級,並可加上姓氏;
如遇有姓氏相同者,加稱其職務。
有直屬關係者,亦可稱職務,下級對上級一律僅稱職
務;上級對下級稱謂,職務階級均可,大加姓氏且應先呼「報告」,自稱為我,如連長
對直屬上級,稱呼為「報告營長」;對本連心排長,稱呼為「某排長」,如遇有數員同
在一起,恐有誤會,可加稱姓氏,以資識別。
軍官、士官對士兵,或士兵相互間,一律直呼姓名,或某某戰士。
對友軍或同級者,自稱可加「本」字;對稱用「貴」字。
如旅長對別旅旅長或營長,稱
貴旅長或貴營長,自稱本旅長,餘類推。
保密產的稱呼法:
下級對上級可稱某先生。
軍階軍職以姓名互相稱呼。
上級對部屬可逕呼名或號。
自稱姓名或我,部隊間互稱代號或代字。
文書上的稱呼,對有隸屬關係之上級者,稱「鈞長」或「鈞座」等;自稱者,軍官稱
「職」,士官稱「士」,士兵稱「兵」,學生稱「生」。
四、報告:
報告係將某些事項,向有關人員陳述之,以利對方了解狀況。
軍人向長官報告,除在各種集會或舉行簡報時,應按級職姓名及事由順序簡明報告外,
如係因公私事務單獨向長官作口頭報告時,可於行禮及稱呼之後即報告事由。
主官對其新到職人員,應集合部隊,實施布達作簡要介紹。
軍隊一般性集合、操課或早晚點名時,由值星官(士官)將人員出席數,向單位主官或
教官做報告。
教練或演習時,除在教練演習後,長官離場時,不必報告外,餘均應報扣人數及教練或
演習課目。
第三節休(請)假及外出
休假之目的在使官兵於服役期間,獲得適當的休假,藉以消除身心疲勞及處理個人事務。
官兵休假種類區分左列數種:
國定假日
特定假日
星期例假
公假
慰勞假
畢業學員生假
病假
事假
婚假
娩假
喪假
官兵休假均應呈奉核准後,始得離營,並應有職務代理人。
外出注意事項如左:
應本愛民主旨,須舉止有禮,公平交易,不得有粗暴行為,致生事端,玷辱軍譽。
服裝整齊,禮節周到,儀態端莊,舉止大方,不得涉足不正當場所,尤忌酗酒滋事,沿
途飲食,高聲呼喊,以重軍人身分。
穿軍服外出,不撐傘,大手提花布包,禁止抱負小
孩或肩荷物品。
如遇緊急狀況,或憲警通知時,應盡一切手段迅速歸營待命,如經試行所有方法均不能
歸營時,得就近向憲兵單位報到,憲兵單位應據實際狀況給予協助處理或接用,但事後
須簽發證明,以備原屬單位核查。
注意禮讓及照顧老弱婦孺及傷殘人員。
第四節值星(日)勤務
值勤為軍隊中重要勤務之一,值勤的時間長短不一,一周之勤務謂之值星,一日之勤務謂之
值日。
值勤之目的在維持部隊秩序,對營舍、裝備、器材警戒、保養與其他勤務工作的監督執行。
各單位值星人員通常由該單位低一級主官擔任,如營值星官由連長擔任。
值星(日)人員一般職責如左:
注意營區警衛與軍紀之維護。
切實督導營區環境內務之整理。
遇偶發事件依情形立刻緊急處理,同時報告上級。
注意官兵生活起居及衛生健康。
集合時指揮部隊,並清查人數及各項裝備。
隨時巡視營舍、武器、彈藥、器材等儲所,廚房、廁所,以及夜間巡查官兵鋪位等,如
有不當,應即時處理,以策安全。
對外出證、傳執證、物品攜出單,妥為保管及發給。
除右述職責外,值星(日)人員尚需遵行下列事項:
值星(日)人員,除演習、操課及外勤時以外,須常在所屬單位營舍內,不得擅離。
如有
特殊事故,應先選定適定代理人,呈請直屬長官核准,並呈上級值星官備查。
各級值星官除演習及實施戰鬥教練外,均應佩帶值星帶,值星帶一律右肩左脅保持平整
掛好。
值日軍(士)官,則酌情可佩帶臂章。
每日正午十二時,與上級值星(日)官校對時間。
值星期間,遇有例假或休假日時,須於值勤完畢後,補足例(休)假日數,惟以不影響
工作為限。
第五節營區衛兵勤務
在駐地營區,派遣警衛及巡查,其目的在維持軍隊紀律,擔任營內外警戒,以確保營區設施
及人員安全。
衛兵承營區指揮官及值星(日)官,或勤務單位主官及值星(日)官的命令指示與督導,服
行勤務。
衛兵勤務之編組有:衛兵司令、衛舍長、衛兵長、衛兵。
而衛舍設置通常有衛兵司令辦公室
、衛兵宿舍、崗亭。
衛兵之責任如左:
檢查營區進出入員、車輛與軍品,防止閒雜及間諜人員滲入竊盜與破壞擾。
經常巡查營區,維持軍紀,防範意外。
預防大意襲擊,對突發事件,適時作緊急處理及報告。
看管違法違紀人員及物品。
第貳章軍人禮節
第一節要旨
目的:軍人禮節的目的,在養成親愛精誠,團結意志,應剸揚榮譽、服從、合作等德性,以
期達成建國、建軍之使命。
範圍:「中華民國軍人禮節」,為國防部所訂頒,明確指出:「本禮節以國軍敬禮為主,並
包括儀隊及護衛、禮砲、校閱、迎送、拜會及訪候、集會、婚禮、喪禮及祭禮,與各種軍實
施禮實施程序及生活儀節等範圍。
適用對象:為中華民國現役軍人及軍隊。
著用軍人制服之後備軍人亦適用之。
」
接受軍訓的全體學生,比照軍人禮節的規定,明瞭禮節的內涵,並擇要予以演練。
第二節敬禮
一般規定:
軍人敬禮之方式:
立正敬禮:
適用時機:長官蒞離時。
向長官報告時。
不便施行他種敬禮動作時。
動作要領:除正徒手基構教練「立正」要領相同外,並應向受禮者注目。
舉手敬禮:
適用時機:無論停止或行進間,在室內(外)徒手戴帽或不戴帽行敬禮時。
動作要領:手臂敬禮之動作要領,餘與徒手基本教練同。
持槍敬禮:
適用時機:
持用步槍、卡賓槍、自動步槍、衝鋒槍行敬禮時。
持用輕機槍、火箭筒行敬禮時(惟持用六○迫砲或步兵重兵器時,僅行立正注目禮)。
2.
動作要領:
取立正姿勢右手保持持槍姿勢,左手小臂向右彎曲約九○度,水平橫貼距胸前約十公
分處,手掌掌心向內,五指併攏伸直,同時向受禮者注目。
托槍敬禮:
適用時機:
持用步槍、卡賓槍、自動步槍(輕時槍)、衝鋒槍等,取「托槍」姿勢敬禮時。
持用六○迫砲、火箭筒及步兵重兵器等取「托槍(筒)」姿勢敬禮時,僅行注目禮。
動作要領:
停止間行托槍敬禮時,取立正姿勢,左手小臂向右約九○度彎曲,平伸距胸前約十公
分處,掌心向下,五指併攏伸直,輕按槍面,向受禮者注目。
行進托槍敬禮時,除繼續行進外,其動作要領與停止間同。
俟受禮者答禮後,「禮畢」。
左手迅速自然放下,恢復原姿勢。
舉槍敬禮:
適用時機:
儀隊舉行迎送軍禮時。
營區衛兵舉行升降旗時。
儀隊舉行其他隆重軍禮或國定紀念節日典禮時。
禮兵規定應行舉槍敬禮時。
動作要領:
取持槍立正姿勢,以右手將槍舉至身體中央前方,槍面向後,左手緊握槍之中央,前
臂水平,緊靠身體,然後以右手移握槍頸,兩眼向前平視,並向受禮者注目。
俟受禮者答禮後,「禮畢」。
依舉槍相反程序,將槍放下,恢復持槍姿勢。
撇刀敬禮:
適用時機:配有軍刀、禮刀行敬禮時。
動作要領:
右手由持刀姿勢將刀垂直上舉,使刀刃向左,刀面對正身體中央,刀鍔與口同高,相
距約二十公分,以行舉刀。
舉刀後,將右臂向右前下方伸直,使刀銆向右下方,順右腳尖方向撇出,刀刃向左,
刀與身體正面約成四十五度,右拇指伸直頂於刀鍔尖部,使右臂與刀身成直線,同時
向受禮者注目。
左手自然垂下,虎口向下輕握刀鞘,刀鞘向前成十五度,上體保持正直。
俟受禮者答禮後,或聞「禮畢」口令,右手將刀迅速收回,恢復持刀姿勢。
吻刀答禮:
適用時機:配有軍刀、禮刀之受禮者於用刀行答禮時。
動作要領:
右手由持刀(抱刀)姿勢,將刀垂直上舉,刀刃向左,刀面對正身體中央,刀鍔與口
同高,相距約二十公分,以行吻刀。
左手此口向下輕握刀鞘。
行吻刀後,即恢復持刀(抱刀)姿勢。
鞠躬敬禮:
適用時機:
對國旗暨國父遺像及革命先烈遺像行禮時。
晉見總統及對總統肖像行禮時。
晉見盟邦及國家元首之敬禮,與晉見總統之敬禮同。
各種典禮之敬禮(含祭禮)。
雙手受領獎品時。
動作要領:與徒手基本教練同。
握手禮:
適用時機:
無論在室內室外室互晤別時,除按規定軍禮外,可再行握手禮。
如全副武裝遇左列
時機,仍可行握手禮。
架槍、背槍、掛槍時。
對長官或外賓答禮時(將槍交左手持之)。
動作要領:
與長官行握手禮時,須俟長官先作握手表示後(戴手套時,先脫去手套),在受禮者
前方約一步處,上體稍向前傾,然後伸出右手,四指併攏,大拇指張開,與受禮者握
手,並行注問,惟不可用力過重及擅自搖動,握手時間不宜過久。
軍中女性職員與男性長官或同僚行握手禮時,除直屬長官外,通常須由女方先作握手
表示後行之,惟女性戴手套時可不必脫去。
受禮者鬆手時應即鬆手,並恢復原姿勢。
敬禮準則:軍人敬禮及答禮,應以階級及職務為準,規定如左:
低階者應向高階者敬禮。
職務低者應向職務高者敬禮。
資淺者應向資深者敬禮。
階級、職務、資歷相等者,相互敬禮。
次級軍官執行或代理上級職務時,所屬應對其行職務上之敬禮。
受禮者應答禮。
軍事學校學員生之敬禮,規定如左:
入伍生對教職員、軍官、學員、學生、士官等,均應行敬禮,與士兵相互敬禮。
學生對教職員、軍官、學員、士官長等,均應行敬禮,與士官相互敬禮。
低階者遇高階者二人以上偕行時,應向其最高階者行敬禮。
受禮者之答禮,僅由最高階
者行之,如受禮者級職相同時,低階者均應行敬禮,受禮者均應答禮。
軍人遇素識之長官,無論其著制服與否,均應敬禮。
行坐之禮讓及順序:軍人在室內或室外行坐,遇長官蒞臨應禮讓尊位,茲規定如左:
二人以上同席時,應以右方上方或習俗上之尊位為尊位,讓與最高階者先行就席,次階
者不得先行就席或離席,如必須先行離席時,應向高階者或主人陳述理由後,離去。
三人以上行坐併列時,除公共交通工具特殊場所外,通常以中央為尊位讓予最高階者,
次高階者在右,低階者在左。
如四人以上行坐併列時,以中央偏右為尊位,中央偏左為
次之,右邊再次之,左邊為最低,人數增加時,準此要領類推之。
隨長官行進時,低階者應在高階者左後一步處取齊步伐跟進,不得併肩雜步,但專為嚮
導時,不在此限。
免行軍禮時機:軍人或軍隊於左列時機得行敬禮:
在戰場、演習場、工作場、圖書室、閱覽室等場所,因敬禮而致防礙任務之執行,或影
響當時秩序時。
在廁所、盥洗室、浴室、理髮室等場所時。
擔任駕駛,交通指揮勤務時。
身體受傷,不便行禮時。
軍中康樂會及團體會餐等場所,對單位長官之蒞離不適於敬禮時,得由值星(日)官領
導鼓掌,以表敬意。
個人敬禮:
室內敬禮:
軍人進入室內時,應先脫帽,再行敬禮,下級對上級之敬禮除適用鞠躬敬禮之時機外,
其餘均行舉手敬禮(持槍者行持槍敬禮)。
軍人進出長官室,應於室外先行「立正」,輕叩室門,繼呼「報告」,俟應許後,即脫
帽進入室內。
入室後,距長官適當距離(約三----五步)處立正。
將帽挾於左脅下舉手
敬禮(對總統行鞠躬敬禮),持槍時,行持槍敬禮,俟受禮者答禮後,禮畢,然後陳述
報告或聽候指示。
辭出時應行敬禮,俟受禮者答禮後,隨即「禮畢」,向後轉走出室門
,並將室門徐徐啟閉,復帽後離去。
室外敬禮:下級對上級在室外之敬禮,無論停止或行進間應以戴軍帽之舉手禮為主,但在
營區範圍內有屋頂遮蓋之走廊通道等場所,亦可行不戴帽之舉行禮。
部隊敬禮:
停止間敬禮:
對總統之敬禮:若預知總統蒞臨經過時,應先整隊,俟總統蒞臨部隊先頭約三十步處,
部隊指揮官,即發「敬禮」口令,此時武裝部隊,應上刺刀行持槍敬禮;持重兵器者,
行注目禮;軍官行舉手禮;佩軍刀或禮目者行撇目禮;徒手部隊一律行舉手禮。
俟總統
通過十五步處後,即發「禮畢」口令復原。
對長官之敬禮:應先整隊,俟長官距部隊先頭約十五步處,部隊指揮官發「敬禮」口令
,部隊即行敬禮,俟長官通過部隊約十步處後,部隊指揮官即發「禮畢」口令。
如長官
突臨,應由部隊指揮官或先見部隊長發「立正」口令,並跑至距長官約八步處行敬禮,
其餘人員立正行注目禮,待長官答禮後,發「稍息」口令後,復原。
行進間敬禮:
對總統之敬禮:預知總統通過時,照停止間對總統之敬禮規定行之。
如突然蒞臨而不及整
隊時,應以連(隊)為單位,於部隊先頭距離總統約三十步處,由部隊指揮官發「向右
(左)看」口令,並行舉手禮。
部隊聞敬禮口令時,徒手部隊應步伐整齊,除右(左)基
準外,其餘一律擺頭注目;肩槍時,行注目禮;托槍時,行托槍敬禮;軍官行舉手敬禮。
俟總統答禮通過後,部隊指揮官即發「向前看」口令,部隊官兵即向前看,繼續前進。
對長官之敬禮:遇將級長官或上校直屬長官應繼續前進,俟部隊先頭距長官約十五步處,
以連(隊)為單位,依次由部隊指揮官發「向右(左)看」口令,並行舉手禮,其他人員
舉行進間對總統之敬禮同,對上校以下長官之敬禮,僅由帶隊者行舉手禮。
教練及演習間之敬禮:部隊在室外操場、野外、射擊場、作業場,實施教練或演習時,對總
統或長官之敬禮規官如左:
總統或長官蒞臨主持或視察時:
在教練或演習之先,部隊指揮官應依教練或演習計畫,事先適當整隊。
總統或長官蒞臨時,除設置受禮區另有規定外,由部隊最高指揮官發「立正」口令,或
「立正」號音,在場部隊官兵各就原地立正。
發令者跑步至受禮者前約十五步處立定,並行舉手敬禮。
俟受禮者答禮後「禮畢」,隨即報告都練或演習部隊官兵人數,及實施課目。
報告畢,再舉手敬禮,如無特別指示,隨即發「稍息」口令或號音,部隊開始教練或演
習。
在教練或演習中,遇總統或長官蒞臨時,僅由部隊最高指揮官行舉手敬禮,並報告人數與
演習課。
教練或演習完畢後,遇總統或較主持者階級為高之長官及直屬長官離場時,其敬禮規定如
左:
部隊指揮官應發「立正」口令或號音,部隊官兵原地立正。
部隊指揮官跑步至受禮者前約十五步處立定,並行舉手敬禮。
俟受禮者答禮離去後「禮畢」,然後發「稍息」口令或號音。
軍旗之敬禮:
軍旗在舉行典禮儀式時,應對總統、總統旗或大閱官敬禮。
軍旗與國旗同時出現時,國旗不向任何人敬禮。
吹奏國歌時,軍旗應行敬禮。
衛兵及哨兵之敬禮:
衛兵在服勤務時,對進出營門之官兵,其敬禮之規定如左:
對各級軍官,衛兵應行提槍敬禮。
對各級士官長及士官,衛兵應行立正敬禮。
入伍生、士兵進出營門時,應先向衛兵行敬禮,衛兵立正答禮。
部隊通過或經過衛所時,衛兵應行立正,並向帶隊官敬禮。
哨兵之敬禮:哨兵對各級軍官、士官,應就原位置行持槍禮,如因執行勤務確屬不便時
,可免行禮。
海軍艦隊之敬禮:
軍艦升(降)旗時,附近之水上舢舨或汽艇,應立漿或停車。
用帆時,應將主帆腳索放
鬆,高職信心乘坐者,應起立,向最接近之升(降)旗軍艦行舉手禮。
如無官長乘坐時
,應由管艇士官行舉手禮。
軍艦與軍艦之敬禮,在相遇距離六○○碼以內,舢舨或小艇在相遇距離四○○碼以內行
之。
軍艦相遇之敬禮,包括吹「立正」、「敬禮」、「禮畢」、「稍息」號(口笛)與凡在
甲板上見及而不在隊伍中之人員施行舉手禮。
海軍各艦艇應相互敬禮。
凡船舶、砲船、燈船,或其他處對軍艦低旗行禮時,軍艦應如式答禮。
在我國註冊之船隻或在我正式承認之國家註冊者,向我艦艇點旗致敬時,應照樣予以答
禮,倘海軍旗尚未懸掛,應即懸掛以便答禮,下半旗時,應在回答點旗之前,先將該旗
升至旗桿頂。
升(降)國旗及奏國歌之敬禮:
軍人或軍隊,於升(降)國旗,及聞奏國歌或「向國旗致敬曲」之號音時,均應按下列
規定行敬禮。
室外:
軍人:如能視及國旗之升(降)者,應面向國旗敬禮,否則,應面向國旗或音樂方向
立正注目,樂止禮止禮畢復原。
軍隊:帶隊者如能視及國旗之升(降)時,應由帶隊者下令「立正),面向國旗「敬
禮」,徒手者舉手敬禮,持槍者行持槍敬禮,否則應向國旗或音樂方向立正注目,樂
止禮畢復原。
室內:
不妨礙工作進行時,應面向國旗或音樂方向,肅立致敬。
攜帶武器者應行持槍禮,餘均脫帽而立。
宿舍中或個人房舍內,當收音機、電視機演奏國歌或升降旗動作時,可免敬禮請保持
肅靜。
統帥禮杖:
用途:總統在軍禮中行答禮時持用之。
持用時機;舉行閱兵典禮或接受迎送軍禮、出巡、檢閱部隊時。
第三節儀隊及護衛
儀隊:
儀隊派遣目的與範圍:
儀隊為國軍或某軍種或某部隊之代表,其派遣之目的在對受禮者表示最之崇敬。
儀隊之派遣,依受禮者當時最高之身分、職務而定,通常於國定慶,及舉行迎送軍禮時
行之。
儀隊分陸上儀隊與海上儀隊,依受禮者蒞離之地點派遣之。
儀隊之敬禮:
儀隊之敬禮,通常於停止間行動作要領應部隊碠止間敬禮同。
總統、副總統及高級長官蒞臨或離去時,司號兵即吹「立正」號音,儀隊隊長俟受禮者
到達受禮定位後,發「敬禮」口令,儀隊即行舉槍敬禮,軍樂隊同時奏規定之樂曲,樂
止後禮畢。
恭請檢閱儀隊時,軍樂隊吹奏定之樂*,檢閱畢離去時樂止。
如儀隊已列隊恭候,而受禮者不擬檢閱時,隊應自動立正注目,直至受禮者離去時止。
護衛:
護衛派遣之意義:護衛之派遣,在對受禮者表示尊敬與護衛其在行進中安全。
護衛之區分:護衛區分護衛隊及隨護衛兵兩種。
護衛隊:分陸上護衛、海上護衛及空中護衛三種。
護衛隊應隨受禮者一同行進,擔任途
中之護衛。
隨護衛兵:僅任受禮者駐所之護衛。
護衛派遣時機:長官蒞離衛戍地或駐地時,不分日夜,應由當地軍事最高指揮官派遣遣護衛
隊,並於其駐所派遣隨護衛兵,惟夜間不派遣中護衛。
護衛隊及隨護衛兵之敬禮:
護衛隊地面護衛之敬禮,應麗隊敬禮同,惟隨同受禮者行動時,免行敬禮。
海上護
護衛隊之敬禮,以禮砲行之。
空中護衛之敬禮,在受禮者之座機中盤旋一周表示之。
隨護衛兵之敬禮,與衛兵敬禮同。
第四節禮砲
鳴放禮砲之義:係為加強禮儀,藉以表示對受禮者最高之敬意。
禮砲使用範圍:禮砲應在國慶日、紀念日,或舉行喪禮時,以及對合於受禮砲之中外文武官
員行迎送軍禮時之,其適用範圍如左:
國慶及紀念節日。
中外文官員蒞離或正式訪問軍事基地時。
軍艦訪問國港灣時。
禮砲鳴放之響數、每響之時隔:
禮砲鳴放時之敬禮:
在場軍人及軍隊聞禮砲鳴放時,均應同時立正敬禮。
徒手者行舉手敬禮;武裝部隊,有刀者行撇刀敬禮,軍官行手敬禮,士兵行持槍敬禮,徒
手者立正注目。
禮砲鳴放完畢後禮畢。
答砲:外國軍艦或砲臺向我旁放禮砲時,答砲之規定如左:
為我國總統鳴放禮砲時,不予答砲。
為我國文武官員鳴放禮砲時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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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命令與軍人的人格 · 一、士兵比軍官重要,不能作士兵,就不能作軍官,作學生。 · 二、官兵只有階級任務的分別,不容有不平等的歧視。 · 三、帶兵,要與士兵同飲食,共甘苦 ...
- 5軍隊生活
軍階:軍階為國家賦予軍人職責的象徵,及個人服役功勳的標識,應視為神聖的榮譽。 軍官、士官、士兵,均分別依據國軍任官及服役條例,授予軍階。 服從:軍人依其職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