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案例part 2 @ F's 法學部落格:: 痞客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當事人有其他法律行為的意思 (乃「推知的意思」,推知其知悉原行為無效) ... 因此依照民法123條第二項,年或月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 ...
F's法學部落格
跳到主文
分享國考相關法學知識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Nov19Sat201123:39
[民法總則]案例part2
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有甲乙丙,試說明此三者之法律行為之效力?甲19歲[限制行為能力人]民法中年滿七歲,未滿二十歲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總則提要(十一)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第122條:「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 ...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 2民法: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是什麼意思?? | Yahoo奇摩知識+
民法: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是什麼意思?? 民法:月或年非 ... 匿名使用者. 7 年前. 您期待已久的8891遊戲館熱烈開幕囉! 8891休閒城以優質的服務領先業界. 多位美女 ...
- 3[民法總則] 案例part 2 @ F's 法學部落格:: 痞客邦::
當事人有其他法律行為的意思 (乃「推知的意思」,推知其知悉原行為無效) ... 因此依照民法123條第二項,年或月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 ...
- 4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註釋-連續或非連續期間之計算方式
民法第123條規定: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說明: 本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連續計算 ...
- 52018.3.19簡介兩則有關期日期間的勞動法最高法院判決
原審認應適用民法第123條第2項所規定『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30日,每年為365日』,即以自然計算法計算,而認定被上訴人1個月內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