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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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應接受嚴格訓練,恪遵軍中法令,嚴守紀律,服從命令,確保軍事機密,達成 ... 現役軍人之地位,應受尊重;其待遇、保險、撫卹、福利、獎懲及其他權利,以法律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國防部>組織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第三章軍人義務及權利 第15條 現役軍人應接受嚴格訓練,恪遵軍中法令,嚴守紀律,服從命令,確保軍事機密,達成任務。

第16條 現役軍人之地位,應受尊重;其待遇、保險、撫卹、福利、獎懲及其他權利,以法律定之。

第17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之教育、任官、服役、任職、考績,以法律定之。

第18條 現役軍人及其家屬、後備軍人之優待及應有之權益,以法律保障之。

第19條 軍人權利遭受違法或不當侵害時,依法救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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