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做試管嬰兒 無需再開生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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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通知,今後在醫療機構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不需要再提供生育證明,患者雙方在醫療機構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只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承諾即可。

此舉對於需要通過輔助生殖技術實現育兒願望的家庭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據了解,輔助生殖技術主要包括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

記者從何賢紀念醫院生殖醫學科了解到,該科可開展人工授精和試管嬰技術,醫院響應國家衛計委日前發文「簡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時生育證明的查驗程序」,凡在上述醫院實施人工授精或試管嬰兒的患者夫婦,已無需再提供生育證明,只要簽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承諾書即可。

此外,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醫三院等廣州市內多家生殖醫學科行試管嬰兒和人工授精的患者都不需要提供計生證、准生證、生育證明。

醫院表示,已經辦了生育證明的夫婦,仍可審核證明,而不需要簽署承諾書。

有專家認為,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治療的夫妻中,高齡產婦非常多,35歲以上的達60%,40歲以上的甚至達20%多,時間對他們而言「非常寶貴」,免去生育證明審核,還能避免因為生育證而導致試管嬰兒「進周延遲」的現象,縮短了他們治療時間,能緩解他們的精神壓力。

(杜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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