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資格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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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 · 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市民。

· 2.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之1.5者(110年標準為19,9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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