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 ... - SGS安心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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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 ... 服務申請 智能客服 首頁 近期活動 時事與政府訊息 News&Information 消費品 2019/01/19 預告訂定「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草案【發布日期:2019-01-19】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84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原名稱為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前於一百零七年五月二日修正為現行名稱及全文三十二條,其第十條第四項規定:「第一項虛偽、誇大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持法律安定性,爰依據上開授權規定,擬具「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204082號 附件:「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主旨:預告訂定「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十條第四項。

三、「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234 (四)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傳真:(02)2653-3065   相關連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4820 關鍵字: #化粧品 #廣告 #宣傳 #標示 其他相關 泡泡越多越乾淨?皮膚科醫師帶您破解NG迷思 美白牙膏該怎麼用?這五類人不宜使用 2021年10月食品新聞回顧 雪鏡ISO18527-1與EN174差異 個人防護裝置-防高空墜落類(PPEFallarrest)歐盟法規介紹 活動訊息 相關檢測申請 【健康產業服務】化粧品保養品檢測申請書 【健康產業服務】食品標示範本建立申請書 【健康產業服務】食品原料及標示評估申請書 【健康產業服務】化粧品指甲油檢測申請書 【健康產業服務】產品潔淨度檢測申請書 為增進您的使用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s,您可以點選《Cookie政策》以詳細了解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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