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懷孕為由解僱員工雇主最高恐遭罰150萬- 生活- 中時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說,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雇主對受僱者的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 ... 關閉 新冠肺炎 即時 展開子選單 即時首頁 熱門 政治 生活 社會 娛樂 體育 財經 國際 兩岸 科技 軍事 健康 專輯 政治 展開子選單 政治首頁 總覽 言論 展開子選單 首頁 總覽 中時社論 旺報社評 工商社論 快評 時論廣場 尚青論壇 兩岸徵文 史話 海納百川 無色覺醒 生活 展開子選單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