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同居關係親密暴力是家暴嗎?當然是! - 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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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修法前,前配偶或同居情侶間若有暴力或騷擾行為,可聲請保護令,不讓對方接近或聯絡,但非同居的男女朋友或伴侶則無法可管,爰此,家庭暴力防治法業於修法通過擴大適用,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mobilebotton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業務簡介 主管簡介 組織編制 業務概況 聯絡資訊
延伸文章資訊
- 1“同居關係”的定義 - 立法會
(c) 經修訂的《條例》是否適用於涉及. 兩人以上的同居關係. 透過《2009 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我們建議引入新的“同. 居關係”定義,即“作為情侶在親密關係下共同 ...
- 2【法律百科】兩人有親密關係,長期共同生活但沒結婚,彼此有
不過在現今社會,有許多交往多年的情侶不願被婚姻束縛,雖然他們選擇同居,並過著與一般夫妻沒有差別的生活,對內對外也都是以夫妻形式活動,但終究不是 ...
- 3同居關係,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 永然文化出版
家暴法對於家庭成員的定義,依上開規定包括: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祖父母、 ...
- 4家庭暴力防治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執行保護令之方法、應遵行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 ...
- 5同居-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