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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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遲緩兒童(簡稱遲緩兒童)是指學齡前兒童在認知學習、語言溝通表達、粗動作、精細動作、人際互動與情緒發展等方面,與一般同年齡的兒童相比後,有一種或數項發展 ... × 首頁 早期療育 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 早期療育 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 療育內容 可尋求的資源 通報轉介中心 個管中心 聯評中心 早療服務單位 政府網站連結 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 Q1什麼是發展遲緩兒童? 發展遲緩兒童(簡稱遲緩兒童)是指學齡前兒童在認知學習、語言溝通表達、粗動作、精細動作、人際互動與情緒發展等方面,與一般同年齡的兒童相比後,有一種或數項發展落後、異常的現象。

其常見的狀況有身體病弱、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較差、藥物依賴、社會與情緒行為發展較為緩慢、注意力無法集中或持續性較差;亦常同時伴隨各種學習障礙、動作發展遲緩等情形。

Q2造成發展遲緩的原因?   造成發展遲緩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某種疾病本身的一個表徵;如:唐氏症或其他染色體異常,兒童可能表現出動作、智能或語言發展遲緩;也有可能是環境因素所造成的,如家長教養方式偏差或受虐等。

每一個發展遲緩兒童可能存在一個或多個病因,但也有三分之二的發展遲緩兒童病因未明。

病因性的診斷分類可作為長期治療方針的擬定,預後的判斷,遺傳諮詢及疾病預防的重要參考。

在診斷分類中區分兒童是否有退化的現象是十分重要的一環。

這些造成退化的神經疾病常常合併其他器官的問題,或是有家族史。

另外,全面性發展遲緩(超過三個面向遲緩如認知、語言、動作)的兒童常會合併一些視力或聽力方面的障礙,因此首次評估時可依兒童的需要,安排基本的視力及聽力檢查(如視覺及聽覺誘發定位)。

Q3造成發展遲緩的病因可以分成哪幾個方面? 一般而言,造成發展遲緩的病因可以分成幾個方面來考慮: 週產期或嬰幼兒早期傷害:如早產兒、缺氧、缺血、低血糖、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如腦炎、腦膜炎)、外傷、顱內出血 染色體異常:唐氏症(Downsyndrome)、X染色體脆折症(fragileXsyndrome)、小胖威利症(Prader-Willisyndrome)、安裘曼氏症(Angelmansyndrome) 先天性畸形兒:脊髓畸形(spinalcordmalformation,myelodysplsia)、腦迴平厚畸形(lissencephaly-pachygyria)、胎兒酒精症候群(fetalalcoholsyndrome)、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CongenitalRubellaSyndrome) 癲癇症:嬰兒點頭性癲癇、早期嬰兒癲癇性腦病變 神經皮膚症候群:結節性硬化症(tuberoussclerosis) 神經肌肉疾患:脊髓肌肉萎縮症、裘馨氏肌肉失養症、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腦腫瘤:星狀細胞瘤、髓母細胞瘤 先天代謝異常:苯酮尿症、戊二酸血症、粒線體疾病、肝醣儲積症、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神經傳導物質代謝疾病 荷爾蒙代謝異常:先天性甲狀腺低下症 環境毒物:鉛中毒 感官知覺異常:視力障礙、聽力障礙 精神心智疾病:注意力欠缺過動症候群、自閉症 心理社會環境不健全:缺乏環境刺激、受虐疏忽兒、親職技巧問題、家庭功能障礙、婚姻問題、家庭暴力 其他器官重大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肺臟發育不全、短腸症、膽道閉鎖、先天性尿毒症、白血病或其他惡性腫瘤 Q4發展遲緩兒童包括那些種類?   發展遲緩的孩童種類包括:智能不足、染色體異常、腦性麻痺、視障、聽障、自閉症…等,其中自閉症為廣泛性發展遲緩,其所產生的遲緩問題尤其明顯,且困難度更高。

Q5發展遲緩兒童的發生率有多少?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發展遲緩兒童的發生率約為6-8%,醫學教科書上以15%為標準;其中大約九成為輕度或中度遲緩,重度遲緩約占一成。

Q6什麼是早期療育?   早期療育是種制度化且連續性的服務,透過各種專業整合性服務來解決發展遲緩兒童的相關問題。

早期療育是一種人性化、主動且完整性的服務,它是透過各種專業整合性服務來解決發展遲緩兒童的相關問題,如醫療復健、特殊教育、福利服務及家庭支持等整合性介入,以便支持並加強孩子的各項發展,亦對其家庭提供必要之支持服務,以期能增強發展遲緩兒童融入正常生活的能力與機會。

而早期療育是指由政府相關社會、衛生、教育等部門,結合不同體系之各類專業人員,且以團隊合作的方式,依發展遲緩兒童之個別發展需求,提供各種必要之服務。

Q7早期療育服務流程   早期療育服務是一種制度化且連續性的服務,包含發現及初篩、通報及轉介、評估、療育及家庭支持等,若兒童經初篩被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時,即由早療相關工作人員,如專科醫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聽力檢查師、視力檢查師、護士、社會工作師、幼教及特教教師、保育員等,將前述服務項目予以結合,使遲緩兒童能得到完整的服務。

其服務依序為:初篩→通報→轉介→評估→療育及家庭支持。

  Q8幼兒園所安置 孩子到2歲即可進入幼兒園,然而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兒童等各縣市政府提供『入幼鑑定安置』作為進入幼兒園的選項。

項目 內容 流程 『入幼安置說明會』 『報名』:11月-1月。

『教育評估/晤談』:12-3月 『安置會議』:1-5月 ※由於各縣市政府所制定之時間差異較大,因此以上時間僅供參考,建議家長還致電各縣市政府為準。

報名地點 各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區特教資源中心等(依各縣市規定不同)。

報名資料 一、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發還)、申請參加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實際居住聲明書。

二、於報名期間尚在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具有下列文件其中一項即可報名,惟請優先檢附評估報告書): (一)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未逾重新鑑定日期者)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發還)。

(二)重大傷病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1份(未逾重新鑑定日期者)(正本驗畢發還)。

(三)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未逾下次評估日期或完成日期在申請日前1年內者為有效)。

(四)區域級以上醫院半年內診斷證明書(診斷書開立日期在報名日期前6個月內者)。

  ※以上資訊僅提供參考,詳細的時間及所需資料會依據各縣市當年公告有所變動。

Q9入小鑑定安置是什麼? 入(國)小鑑定安置是提供給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兒童從幼兒園進入國小一年級的一種入學方式,其安置流程會評估兒童的發展狀況,安排適切的教育資源。

項目 說明 流程/時間 以下時間皆為兒童入小前一年的時間>>> 『入小轉銜說明會』:每年10至11月左右辦理。

『申請/辦理報名』:每年12月開始進行入小轉銜申請。

『教育評估與晤談』:每年1月至2 月。

『鑑定及安置會議』:每年3月。

『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每年4月。

所需資料 1.鑑定安置申請表暨意願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

3.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未逾重新鑑定日期者)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一份。

區域級以上醫院早療評估報告書(下次鑑定日期在報名日期之後者,或報名日期前一年內者為有效)。

區域及以上醫院半年內診斷證明(診斷書開立日期在報名日期前6個月內者)。

4.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地點 兒童所在戶籍地之學區學校輔導室報名鑑定安置 ※以上資訊僅提供參考,詳細的時間及所需資料會依據各縣市當年公告有所變動。

Q10發展遲緩是否分為輕、中、重度? 發展遲緩在評估報告書上,並無分輕、中、重度程度結果,建議家長想了解孩子每個發展類別目前發展年齡,可詢問主責醫師。

造成發展遲緩的因素有很多,除非已經由醫師確診某種病徵,才會依據該身心障礙分類進行輕、中、重度之診斷。

小孩符不符合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可由報告書上「綜合建議」來得知,另若只有單一項目遲緩,難以申請的到;且身心障礙手冊的效期會依孩子狀況而不同,須由醫師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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