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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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於民國111年(以下同)1月28日以經能字第11104600440號函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以下簡稱「躉購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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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宜君/劉怡莎/徐寧
經濟部於民國111年(以下同)1月28日以經能字第11104600440號函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以下簡稱「躉購費率」)。
以下簡要介紹適用於太陽光電設備之111年躉購費率,敬供參考:
一、 第一型或第二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取得同意備案之日起6個月內完工者,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同意備案時之費率。
屬第三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取得同意備案之日起4個月內完工者,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取得同意備案時之費率。
舉例而言,如第三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111年6月20日取得同意備案,並於111年10月19日前完工者,適用111年第一期躉購費率。
二、 裝置容量一萬瓩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取得同意備案之日起24個月內完工者,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取得同意備案時之上限費率。
三、 併聯六十九千伏以上之供電線路,且有設置或共用升壓站之之第一型或第二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如於取得同意備案後24個月內完工;或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如於取得同意備案後12個月內完工者,則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取得同意備案時之上限費率。
惟須注意如升壓站已於111年1月1日前完工者,不適用前述規定。
四、 111年躉購費率的其他獎勵措施包括:
(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或花蓮縣者,其電能躉購費率加成百分之十五。
設置於臺東縣者,其電能躉購費率加成百分之八。
(二)提撥電力開發協助金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可依「發電設施與輸變電設施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比例」規定之提撥費率加計額外費率。
(三)針對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繳納模組回收費用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費率另加計每度新臺幣(以下同)0.0656元。
(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如併聯輸配電業特高壓供電線路,且有設置或共用特高壓升壓站者,其電能躉購費率另依照該公告之附表五加成一定數額(請見下表)。
特高壓升壓站輸電線路
輸電線路長度(公里)*額外費率(元/度)
GIS特高壓升壓站
(元/度)
GIS以外特高壓升壓站
(元/度)
69kV
161kV以上
69kV
161kV以上
69kV
161kV以上
架空線:0.0260
地下電纜:0.0474
架空線:0.0084
地下電纜:0.0289
屋內型:0.6566
戶外型:0.4690
屋內型:0.5159
戶外型:0.3283
0.4690
0.3283
(五)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採用高效能模組(即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之「太陽光電系統結晶矽、薄膜模組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證書者),其電能躉購費率另依照該公告之附表四加成一定數額(請見下表)。
分類
屋頂型
地面型
水面型
(浮力式)
裝置容量
1瓩以上未達20瓩
20瓩以上未達100瓩
100瓩以上未達500瓩
500瓩以上
1瓩以上
1瓩以上
無繳納併網工程費
有繳納併網工程費
高效能模組外加費率(元/度)
0.3471
0.2672
0.2632
0.2380
0.2384
0.2321
0.2557
(六)針對依「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費用分攤原則及計費方式」繳納均化併網單價費用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費率另加計每度新臺幣0.0866元(輸電級)或0.1356元(配電級)。
(七)針對依「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網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代辦工程費計費方式」繳納併網工程費之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費率另依照該公告之附表四加成一定數額(請見下表)。
裝置容量
20瓩以上未達100瓩
100瓩以上未達500瓩
500瓩以上
併網工程費(元/度)
0.0688
0.0964
0.0413
五、 為帶動一地兩用型案場之設置,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於利用土地空間新建之農電共生或漁電共生屋頂型或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電能躉購費率加計每度0.1934元;設置於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電能躉購費率加計每度0.2321元;設置於風雨球場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電能躉購費率加計每度0.3868元,如風雨球場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施作金屬浪板,再加計額外每度0.1547元。
此外,漁電共生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屋頂型、地面型及水面型(浮力式),其電能躉購費率另加計每度0.0387元,金額等同於業者應繳交之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
下表為適用於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111年躉購費率:
分類
裝置容量
111年躉購費率(元/度)
第一期
第二期
屋頂型
1瓩以上未達20瓩
5.8952
5.7848
20瓩以上未達100瓩
無繳納併網工程費
4.5549
4.4538
有繳納併網工程費
4.4861
4.3864
100瓩以上未達500瓩
4.0970
3.9666
500瓩以上
4.1122
3.9727
地面型
1瓩以上
4.0031
3.8680
水面型
(浮力式)
1瓩以上
4.3960
4.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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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_經濟部(111/4). 發布日期:, 111-04-11. 相關檔案. 經濟部1110128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