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問題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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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問題研析撰成日期:100年12月更新日期:100年12月1日資料類別:專題研究作者:安怡芸編號:A00956. 基於社會民主化之需求和福利國家思潮之演進,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專題研究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單位 法制局 研究成果 專題研究 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00年12月 更新日期:100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安怡芸 編號:A00956 基於社會民主化之需求和福利國家思潮之演進,現代國家應促使憲法所賦予國民生活所必要之種種基本權利,得以充分實現,以保障人權。

惟法律內容繁雜,訴訟程序又具高度技術性,人民如因無資力或其他原因,未能獲得法律專業者之協助,其權利勢難受到法律適當之保護,無法落實憲法平等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其他基本權益之精神。

法律扶助之提供,得使前揭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之人民,得立於公平之基礎下,順利實施訴訟權能,維護其權益,以達憲法平等保障人權之目的。

基於上開理念,本院於民國92年12月23日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惟自本法制定迄今已近8年,其間遭逢國際金融海嘯等重大社經情勢變更,惟本法僅於98年間修正第54條條文,恐已無法落實憲法平等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其他基本權益之精神,本報告爰就本法之相關法制問題,蒐集外國相關立法例,並針對我國國情及實務現況,檢討目前法制面之不足並提出修法建議如下,以供委員修法或問政參考: 一、應放寬無資力者之認定標準,以擴大得申請法律扶助之適用對象(建議修正第3條及第14條第3款) 二、為即時於偵查程序提供法律扶助,應免除對申請人之資力審查(建議修正第14條第1款及第2款) 三、為落實司法人權保障,建議充實偵查階段之強制辯護規定(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及刪除第5項) 四、不應准許法律扶助之範圍應予適當限縮(建議修正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五、訴訟救助之准駁係受訴法院職權,不應受基金會法律扶助決定之拘束(建議刪除第6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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