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E政府-規範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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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PI介接:請參照「我的E政府入口網數位服務介接規範」,並下載與填寫「服務介接API金鑰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後臺人工上稿:請下載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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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API金鑰與後臺權限申請 行動化服務後臺權限申請 即時影像合作方式
日期:109-06-30
「我的E政府」入口網集中列示各機關提供之線上申辦服務及表單,以便民於單一入口網取得所有政府服務,且為便利民眾易於瞭解各項表單下載及線上申辦服務內容,請各機關完備服務說明欄位(如申請說明、申辦程序、聯絡窗口等)後,將服務上架至「我的E政府」入口網之「申辦服務」或「英文申辦服務」專區。
一、介接及上稿對象
中央政府以2、3、4級機關為主、地方政府則以府級為優先,若府級目前沒有統一介接的情況下,則暫時開放附屬機關申請。
二、服務上架方式
目前暫採「API介接」或「後臺人工上稿」雙軌併行方式進行服務上架,為利「我的E政府」入口網與機關服務資訊同步更新、即時維護服務內容,及減輕機關人工作業負荷,請各機關儘量以API介接服務。
(一)API介接:請參照「我的E政府入口網數位服務介接規範」,並下載與填寫「服務介接API金鑰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後臺人工上稿:請下載與填寫「後臺人工上稿/審稿權限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維運團隊聯絡窗口: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7)536-4800分機351、353。
相關檔案 「我的E政府」入口網數位服務介接規範 pdf(1.22MB)
表1-服務介接API金鑰申請表_1100302 odt(24.89KB)
表2-後臺人工上稿審稿權限申請表_1100310 odt(22.50KB)
日期:110-02-09
「我的E政府」入口網集中列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的行動化服務(APP),並公開資安檢測相關資訊,以保障民眾的使用安全。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12點規定,請各機關登入「我的E政府」後臺填報行動化服務(APP)績效管理及資安檢測情形。
一、填報對象
以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為主。
二、填報方式
目前採後臺人工上稿,填報人員之新增或異動,請下載與填寫「行動化服務功能權限申請/異動表」辦理。
三、維運團隊聯絡窗口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7)536-4800分機351、353。
相關檔案 行動化服務功能權限申請/異動表_1100204 odt(15.05KB)
日期:110-02-19
「我的E政府」入口網設置「即時影像」專區,介接與集中各政府機關(構)建置之即時影像,以便利大眾觀賞各景點影像及協助推廣臺灣觀光發展。
為提供大眾更豐富與多元影像內容,歡迎各政府機關(構)下載與填寫「我的E政府即時影像介接授權同意書」辦理介接及授權提供即時影像以充實本平臺內容。
一、介接對象
以各政府機關(構)為主。
二、介接及授權條件
(一)影像必須是免費、無償、合法且有權使用,不侵害任何人或任何主體之任何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二)不違反對任何人之義務或侵害其權利,包括名譽或隱私權。
(三)必須是無電腦病毒、木馬病毒、後門程式等破壞電腦軟硬體之虞。
(四)授權本平臺使用方式(嵌入封面圖片及即時影像),說明如下:
即時影像之封面圖片授權使用
經貴機關(構)同意圖片授權後,將圖片嵌入本平臺即時影像專區主題分類中之封面圖片。
即時影像介接嵌入方式
經貴機關(構)同意介接及影像授權後,將即時影像串流嵌入本平臺直接播放,並標示即時影像標題及來源出處。
(五)倘影像之提供機關(構)已有既定授權相關文件,以其授權文件為主。
本平臺將依貴機關(構)所同意授權使用方式,嵌入影像供大眾觀看,但本平臺擁有上、下架權利且為最終之決定,同時不保證貴機關(構)之影像出現於特定位置或排序。
三、維運團隊聯絡窗口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7)536-4800分機351、353。
相關檔案 「我的E政府」即時影像合作授權同意書 odt(27.18KB)
「我的E政府」即時影像使用方式說明 pdf(969.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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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1-01-04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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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規內容-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法規名稱:,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94 年02 月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5 年04 月01 日. 發文字號:, 院授發檔(資)字第1050008178號函.
- 3臺北市政府網路管理規範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 臺北市政府網路管理規範.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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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2修正「政府網站服務管理規範」,目前最新規範請點閱以下連結. 網路觀看:https://www.webguide.nat.gov.tw/cp.aspx?n=554&s=460.
- 5政府資訊公開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