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常見問題 -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歡迎提供吸菸者的相關資料與違規證明(時間、地點、照片或影片....等等)。

菸害防制法檢舉方式如下: 檢舉專線:0800-531531、049-2203785; 縣政府1999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這是縣府的Logo按下去會回首頁 首頁 網站導覽 網網相連 快速連結 雙語詞彙 English 字級 小 中 大 本局簡介公告區便民服務衛生園地醫療資源 我有衛生保健問題食品安全衛生常見問題菸害防制常見問題社區整合性健康篩檢常見問題移工健檢常見問題傳染病防治及預防接種業務常見問題醫事爭議調處常見問題我要發問(任何衛生醫療保健問題) 我要申辦我要報名政府公開資訊我有衛生保健問題我要心理諮商愛滋病毒匿名篩檢 ::: 菸害防制常見問題首頁>我有衛生保健問題>菸害防制常見問題 發現有人在禁菸場所吸菸,如何檢舉?   現行菸害防制法對禁菸場所已制定相關規範, 本局對於菸害防制法第15條全面禁菸場所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場所,均不定期進行菸害防制宣導及菸害防制日、夜間稽查,另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期許全民一同努力,共同營造清新無菸環境。

菸害防制法第15條之全面禁菸場所如下:(此場所應於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金融機構之室內場所、易燃易爆裂物品之場所、郵局或電信業者之營業場所: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室內場所、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例如: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閒業...等)、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例如:旅館、商場、餐飲店..等)、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菸害防制法第16條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之室外場所、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例如:室外體育場、游泳池...等)、老人福利機構之室外場所、經各級主官機關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為利菸害稽查成效本局訂有檢舉獎勵計畫,目的在於增進民眾菸害防制意識,落實民眾守法觀念,鼓勵民眾共同檢舉菸害事件,達成菸害防制之目的,參加方法為檢舉本縣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之菸品展示、廣告、販賣或提供、禁菸(含得設吸菸區)場所區隔及標示、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18歲者吸菸之檢舉人。

歡迎提供吸菸者的相關資料與違規證明(時間、地點、照片或影片....等等)。

菸害防制法檢舉方式如下: 檢舉專線:0800-531531、049-2203785 縣政府1999專線。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上一頁 點閱人次:6486814 地址:54062南投市復興路6號|TEL:049-2222473|FAX:049-2233980| E-Mail 位置圖| 隱私權宣告| 資訊安全宣告| 無障礙設計說明 本網站最佳瀏覽狀態為1024X768pixels,IE8.0或FireFox.1.0以上|  Copyright©2015南投縣政府衛生局.AllRightsReserved. 無障礙網站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