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第三節紀錄與報告 - 六法全書 - my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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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條, 發生重大影響臨床試驗執行或增加受試者風險之情形,試驗主持人應立即向試驗委託者、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

第106條, 受試者發生 ... MyWoo 首頁 | 六法全書 | 律師網 | 法拍網 | 地圖網 | 選戰地圖 | 國語辭典 | 六法全書下載 法規目錄 ->&nbsp 衛生福利法規 ->&nbsp 藥政目 ->&nbsp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民國103年10月23日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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