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療育資源 - 童綜合醫院-兒童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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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銜」不只某個時間點,而是一整個持續的歷程,當孩子要上學了,家長該如何選擇呢? 幼兒園的選擇可分三大種,公私立幼兒園普通班、國小附幼特幼班、 以及特教學校特幼 ...   include("http://www.sltung.com.tw/tw/tranasalator/tranasalator.php");?>       早期療育資源游怡貞社工師   早期療育是一種綜合性服務,包含發展遲緩兒童所需的醫療、復健、心理諮商、特殊教育、托育照顧、家庭服務、福利服務等。

家長可善用善用兒童健康手冊與預防保健服務發現發展異常,或現幼托單位亦會透過發展檢核表來發覺孩子的發展狀況,當發現孩子疑似發展異常,建議家長可至兒童發展評估中心進行全面之評估,若當孩子須進一步接受療育時,除了醫療外,教育、社政的介入可幫助提升孩子的發展能力。

在教育資訊部分 (一)幼兒轉銜: 「轉銜」是指孩子從原本的環境轉換成另一個新環境的過程。

「轉銜」不只某個時間點,而是一整個持續的歷程,當孩子要上學了,家長該如何選擇呢? 幼兒園的選擇可分三大種,公私立幼兒園普通班、國小附幼特幼班、以及特教學校特幼班或早療機構,差別在於教學風格、團體大小及融合程度。

如何判斷是否已經準備好進入幼兒園或是那一種班型,可以從下面兩個方向來考慮: 1、必須先了解小寶貝的現況,是否已經開始展現「觀察、模仿、學習」的 能力,這代表孩子已經準備好進入團體學習的階段了!如果尚未發展出來,可以先嘗試讓孩子接觸小團體的活動,提供機會讓孩子有產生觀察模仿學習的需求。

2、評估小寶貝的能力發展狀況,如專注力、理解力、表達力、自我控制能 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如果落後同齡兒童太多,老師需要為孩子適時調整 教學內容及引導策略也更多,建議可以依據發展的狀況來考慮適合的幼兒 園類型及環境師生比。

(陳羿伊,2018) 幼兒園普幼班 為協助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發展遲緩證明學童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就 讀,並獲得適當之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以利其在學校之學習生活,在每年 2月下旬前各縣市教育局辦理「入幼兒園轉銜說明會」說明入幼兒園轉銜 作業相關事宜。

幼兒園特幼班 (1)特殊教育需求較多,為中度或重度以上者。

(2)經評估後需就讀特殊教育者。

早療機構時制班 領有發展遲緩證明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早療機構日托班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中、重度以上者 (二)巡迴輔導服務: 巡迴輔導服務是指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於幼兒園就讀,為提升普通班教師 指導各類型特殊需求幼兒特教知能,以引導特殊兒童與一般兒童發展有良好互 動模式,進而使特殊兒童獲得穩定的就學機會,並增進與同儕互動之技巧,由 學前特殊教育教師所提供的專業服務。

(三)國小轉銜: 在每年10下旬至11月上旬期間,將辦理「屆齡轉銜國小作業家長宣導活動」,輔導國小屆齡特殊兒童轉銜就讀國小特殊班或其他特殊教育安置機構,使能依其特殊需求獲得適當安置,並讓其國小教師能盡快瞭解學生身心狀況,以利設計教學課程。

教育安置環境 支援服務 1.全日就讀普通班(簡稱普通班):學籍設籍並就讀普通班級,並由學校提供各類相關服務,如專業團隊服務、教育輔具等輔助性協助。

2.不分類資源班(簡稱資源班):學籍設籍並就讀普通班,但部分時間到資源班接受特殊教育課程或協助。

3.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學籍設籍並就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依學生能力部分時間可回歸普通班接受融合教育。

4.在家教育:因重障或重病經鑑輔會核定無法到校學習者,由巡迴教師及原校輔導教師到府提供特殊教育及協助。

特殊教育學生就學所需之各項相關服務,於安置會議決議後得由就讀學校依照相關規定及流程提出申請: 1.無障礙環境 2.生活協助 3.考試評量服務 4.相關專業服務 5.教育輔助器材 6.交通服務 7.其他 二、社會資源部分 (一)兒童發展通報中心 1、服務對象:0-6歲嬰幼兒,在動作、語言、認知、社會情緒或生活自理有疑 似或明顯遲緩之個案及家庭。

服務內容:  建立早療通報網路:連結社政、教育、衛生…等相關資源,建構早期療育 通報網絡,發掘疑似或確診之發展遲緩兒童。

(2)個案服務:針對通報個案,透過電話訪談,瞭解兒童發展情形及家庭概 況、倡導居家療育之重要性、提供教養諮詢服務,並依據個案需求,提 供醫療評估、療育單位、早療補助等資訊,並協助轉介社區資源中心, 提供後續服務。

(3)兒童發展及早期療育諮詢服務:提供兒童發展及早期療育相關諮詢服務, 如:醫療評估資訊、療育課程資訊、福利補助資訊、篩檢表使用方式等。

(4)辦理兒童發展社區宣導及篩檢服務:定期辦理社區宣導和篩檢日活動, 提供免費篩檢及教養諮詢服務,協助家長了解孩子發展現況。

(二)早療福利補助(已臺中市為例) 1、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0-6歲交通費、療育費) 補助對象:學齡前或暫緩入學者,並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者: 持有(疑似)發展遲緩之綜合報告書 持有(疑似)發展遲緩之區域級以上之醫院診斷證明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補助內容交通費: (1)往返早療訓練單位或醫院復健之交通費;每人每次200元,每月最高12次。

(2)療育費:早期療育單位所執行健保不給付而須自付之費用(不含掛號費),依收據實際支出金額申請。

備註:交通費補助與療育費補助兩者相加,每名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列冊低收入戶每名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

2、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計畫(針對7~12歲療育費) 補助對象:7-12歲(入小學後至未滿十三歲)之兒童,並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者(限申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費): (1)領有發展遲緩證明 (2)經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有醫療需求者 補助內容: 交通費:限低收入戶,每人每次最高200元。

療育費:健保不給付而須自付之費用(掛號費除外),每人每月最高4000元。

備註:低收入戶交通補助與療育費合計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

3、學前階段身障學雜費減免 補助對象: 當年度9月1日滿3歲至5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幼兒,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或社會福利機構。

補助費用: 輕度身心障礙者:最高補助新臺幣2,400元。

中度身心障礙者:最高補助新臺幣4,200元。

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

  參考資料來源: 陳羿伊(2018)。

大手牽小手,慢飛天使上幼兒園!台中市早療季報107年3月30日。

臺中市早期療育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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