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110學年度早期療育專業輔導費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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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補助基準及原則如下: (一)補助原則:各園聘請早期療育專業團隊專業人員直接或間接輔導、特殊需求教保環境設計及學前融合課程規劃之諮詢輔導費用。

【公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110學年度早期療育專業輔導費用經費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一、本案補助基準及原則如下: (一)補助原則:各園聘請早期療育專業團隊專業人員直接或間接輔導、特殊需求教保環境設計及學前融合課程規劃之諮詢輔導費用。

(二)補助對象:招收持有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或幼兒園發展篩檢落後證明文件幼生(以下簡稱疑似生)之非營利幼兒園。

(三)每園(含分班)招收疑似生人數8人以下者,每學年最高核予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9人以上至16人者,每學年最高核予8萬元;17人以上者,每學年最高核予10萬元,惟仍須依照各園實際招收疑似生人數另案核定本案經費。

(四)本案外聘專業人員之輔導費,準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

二、本案補助期間及申請方式: (一)本案補助期間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請逕自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業務表單/學前特教/相關專業項下下載「新北市非營利幼兒園110學年度收托疑似發展遲緩幼兒名冊」填寫後核章。

(三)請檢附提出申請之幼兒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或幼兒園發展篩檢檢核表並連同「新北市非營利幼兒園110學年度收托疑似發展遲緩幼兒名冊」於110年8月15日前免備文報局申請。

連絡人: 李小姐 連絡分機: 2789 電子公文文號: 新北教幼字第1101405394號 電話: 29603456 屬性9: 非營利幼兒園 【新北市○○非營利幼兒園110學年度收托疑似發展遲緩幼兒名冊.ods 教育局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ods 教灶局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pdf 教育局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ods 新北市非營利幼兒園110學年度早期療灶專業輔導費用經費支用情形一覽表.pdf 新北市非營利幼兒園110學年度早期療育專業輔導費用經費支用情形一覽表.odt 批次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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