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13-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13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相關法條
延伸文章資訊
- 148小時快問快答 - 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
若您看過評估報告書上並未勾選,還想再次確認的話,建議回原本小孩去評估醫院的詢問負責醫師,感謝您的提問。 優先入幼. 鑑定安置. 林2021-11-14 提問.
- 2幼兒/家長資源區 - 全國教保資訊網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3條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 ...
- 3拾參、發展遲緩兒童鑑定辦法說明胡心慈
發展遲緩兒童之鑑定不僅是為了確認特教身份,還要確認特殊教育需求。適性安置後,教師. 才能為他們量身訂製屬於他們自己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國民 ...
- 4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13-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 ...
- 5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4大關鍵問答 - 親子天下
何謂「發展遲緩」?發展遲緩兒童係指因各種原因(包括中樞神經、神經肌肉系統、先天性或後天性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及其他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