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家長資源區 - 全國教保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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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3條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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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發展遲緩兒童及早期療育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3條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而早期療育是由社會福利、醫療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6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需求,提供必要之療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使發展遲緩兒童可以發揮最大潛能。
早期療育的實施階段如下:
發現:早期療育的重要契機在於及早發現。
通報:家長、老師、醫師或主要照顧者等發現幼兒有發展遲緩現象時,透過各縣市的通報轉介中心及時獲取所需服務。
轉介:使發展遲緩幼兒轉介到適當的服務單位,獲得相關服務之協助。
評估:瞭解幼兒發展現況與未來療育訓練之方向與重點。
療育服務:提供包括醫療復健、特殊教育及家庭支持等服務。
追蹤與結案:個案管理中心與相關療育服務提供單位,共同合作至發展遲緩幼兒轉銜至國小後,進行結案後的追蹤工作。
認識學前特殊教育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6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置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代表、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代表,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說明如下:
鑑定:就疑似身心障礙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特殊需求幼兒,由合格鑑定人員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並諮詢相關專業人員,如物理、語言、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聽力師、定向行動訓練師、特殊教師等,經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幼兒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安置:根據鑑定結果,依其障礙類別程度與教育需求,安置適當班型(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分散式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安置結果說明如下:
就讀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在普通班就讀,由學校相關人員提供學習指導、輔助器材、專業治療等服務。
分散式資源班:大部分時間在普通班就讀,有特殊教育需求時,至資源班加強輔導。
集中式特教班:全部或大部分時間在該班上課,於幼兒園之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
巡迴輔導班:就讀普通班,由巡迴輔導老師至幼兒園提供輔導,用合作諮詢服務模式,強調專業間協調合作,巡迴輔導教師採間接介入模式,主要協助班級教師或家長,非進行特幼兒直接教學。
優先入園:由地方政府辦理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以協助幼兒優先進入安置之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輔導:依特殊教育法第28條規定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補助資訊
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鑑定就讀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之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身心障礙幼兒,補助就學費用,說明如下:
補助內容
就讀公立者:每人就讀每學期補助新臺幣3,000元。
就讀私立者(不含非營利及準公共幼兒園):每人就讀每學期補助新臺幣7,500元。
申請方式
家長備妥幼兒之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診斷證明等),交由幼兒園協助向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備註
申請時間請洽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
該項補助與其他中央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應從優辦理,不得重複領取。
輔具資源
依特殊教育法第33條及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身心障礙幼生於在學期間,應協助其適應並提供可改善其學習能力之教育輔助器材;復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身心障礙幼生教育輔具器材、教材教具等設施、設備之借用服務,申請人得依各縣(市)借用要點,向就讀之幼兒園或各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申請借用教育輔助器材。
至有關生活輔具相關補助,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相關規定辦理。
家長可至以下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各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可查詢各縣市申請流程及相關表件。
社家署輔具資源入口網
社家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網頁
親職資訊
為支持特殊教育需求的家庭,增進家長特教親職之能,讓幼兒及早獲得適性照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09學年度起推動學前特教諮詢服務據點試辦計畫,家長可向據點預約專業人員,協助特殊需求幼兒擬定個別化家庭計畫及特教方針,實際增進特教家庭親職教養功能,減輕家長育兒壓力,同時也作為家長育兒的諮詢及解惑管道,讓特教幼兒家庭獲得更完善的支持。
若您想詢問學前特殊教育相關問題,可洽以下諮詢管道或查詢相關網站:
諮詢管道
110學年度學前特教諮詢服務據點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與就學輔導訊息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與就學輔導諮詢電話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與就學輔導宣導資訊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或家長申訴諮詢管道
受理學前特殊教育學生或家長申訴諮詢
學前特殊教育學生或家長申訴法規
資源連結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資源
社家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網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特教統計
新北市早期療育文宣及相關影片連結
「慢,不慢等你起飛」問答集
「我們,乘風起飛」系列影片
首部曲-我的孩子發展有異常嗎
二部曲-家長如何調適心情面對發展遲緩
三部曲-如何建立親子關係與溝通效能
延伸文章資訊
- 1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 - 衛生福利部
引起發展遲緩兒童的原因很多,大多數成因仍是不明的,目前能被發現的原因約僅占20%至25%,其中包括環境因素、社會文化因素、心理因素及腦神經、肌肉系統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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