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經驗談--女工之懷孕、生產、養育權益@ 公職隨手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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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時間部分:. 勞基法第4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 2.職務調動部分:. 勞基法第51條規定,女工在妊娠 ... 公職隨手筆記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1901012033調解經驗談--女工之懷孕、生產、養育權益?調解經驗談  (一)懷孕的權益 1.工作時間部分: 勞基法第4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對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而言,不管是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或是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有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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