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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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之成立,依作為通說的「共犯從屬性說」,以正犯的成立為前提。

共犯獨立性說認為,正犯不存在時,共犯依然得以成立。

而在大陸刑法學中,共犯 ... 共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關於與「共犯」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請見「共犯(消歧義)」。

大陸法系刑法 犯罪論(二階論、三階論) -構成要件- 客體 ·行為(作為 ·不作為) 危害結果 ·因果關係 ·犯罪主體 主觀要件(故意 ·過失) 未遂 ·既遂 ·中止 ·預備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罪責- 心神喪失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 ·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 ·犯罪意識 -正犯與共犯- 直接正犯 ·間接正犯 共同正犯 ·共謀共同正犯 教唆犯 ·幫助犯 -罪數- 想像競合 ·牽連犯 ·連續犯 數罪併罰 ·一罪一罰 刑罰論 -法定刑- 死刑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 ·罰金 ·科料(小額刑罰) 拘役 ·沒收 褫奪公權 ·剝奪政治權利 量刑 ·宣告刑 自首 ·減刑 ·緩刑 -保安處分- 法律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罪責原則正當法律程序 ·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 ·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法 ·刑事政策 本模板:檢視討論編輯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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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英語:accomplice)、共同犯罪,係指加功於正犯之行為及行為人,包括教唆犯與幫助犯兩種。

目次 1分類 2參見 3參考文獻 4參考 分類[編輯] 共犯之成立,依作為通說的「共犯從屬性說」,以正犯的成立為前提。

共犯獨立性說認為,正犯不存在時,共犯依然得以成立[1]。

而在大陸刑法學中,共犯常常被作為「共同犯罪」的簡稱,包括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四類,與上述大陸法系通稱含義不同[2]。

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 犯罪主體要件:二人以上,包括自然人或者單位 犯罪客觀條件:共同的犯罪行為(作為或不作為), 犯罪主觀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 主犯: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其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脅從犯:脅從犯是指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參見[編輯] 共同正犯 間接正犯 參考文獻[編輯] 林山田:《刑罰通論》(增訂六版),台大法律系 大冢仁:《刑法概說》(總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韋塞爾斯:《德國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 高銘暄、馬克昌:《刑法學》(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參考[編輯] ^楊金彪.刑法共犯规定对共犯从属性说的贯彻.《法學論壇》.2006年,(04期)[2014-12-13].(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2).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共同犯罪论.《現代法學》.2001年,(第3期)[2014-12-13].(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2). 引文使用過時參數coauthors(幫助) 規範控制 BNF:cb120483063(data) LCCN:sh85000381 NDL:00567130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共犯&oldid=65871624」 分類:​刑事實體法理論德國普通刑法隱藏分類:​含有過時參數的引用的頁面包含法律聲明的條目含有英語的條目包含BNF標識符的維基百科條目包含LCCN標識符的維基百科條目包含NDL標識符的維基百科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DeutschEnglishEspañolEuskaraFrançaisGaeilgeInterlinguaBahasaIndonesiaId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SlovenščinaСрпски/srpski粵語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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