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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委員長案對各類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和超過運轉開始期限案件處理的建議要點如下:(註:日本的年度計算係從4月起到次年的3月). 太陽光電. (1) (事業用)10kW~2MW,2018年度 ... 關閉選單 ::: 即時資訊 首頁即時資訊 字級設定: 大 中 小 點閱(3326) 回覆(0) 推薦(0) 資料時間:2018/3/23 提供者:林祥輝   日本經濟產業省核定2018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事業用太陽光電10kW~2MW的躉購價格為18日元/度(約新臺幣4.86元/度) 摘要 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018年2月7日召開再生能源躉購價格算定委員會,提出2018~2020年度躉購費率的委員長案(表1),並於2月7日至3月8日公開徵詢民眾的意見,最終由經濟產業省大臣於2018年3月23日正式核定[1-4]。

該委員長案對各類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和超過運轉開始期限案件處理的建議要點如下:(註:日本的年度計算係從4月起到次年的3月) 太陽光電           (1)(事業用)10kW~2MW,2018年度的躉購價格為18日元/度(kWh),比2017年度的21日元/度,低3日元。

調降的                 依據為系統價格估算值由2017年度的24.4萬日元/kW降至2018年度的22.1萬日元/kW,以及設備利用率由              2017年度的15.1%提高至2018年度的17.1%。

         (2)(事業用)2MW以上,採競標制度,2018年度將進行第2次和第3次招標作業,各次招標量250MW,開標前不再               公布上限價格,並緩和保證金的沒收規定。

         (3)(住宅用)10kW以下,2018~2019年度按照前一年所決定的躉購價格,2020年度的躉購價格則未決定。

    2. 風力發電          (1)陸域風電:不再以規模大小區分,自2018年度起對於20kW以下的躉購價格將與20kW以上相同,亦即20kW以下               的風電設備將從2017年的55日元/度,大幅調降至2018年度的20日元/度;此外,新增2020年度陸域風電的躉購               價格,新建設備為18日元/度,更新設備為16日元/度。

         (2)離岸風電:2018年度起,區分著床式和浮體式。

著床式2018~2019年度的躉購價格為36日元/度;                此外,配合一般海域的海域利用規則的制定,對適用規則的案件改採競標制度浮體式2018~2020                年度的躉購價格為36日元/度。

      3.地熱發電、水力發電:新增2020年度的躉購價格,同2017~2019年度原公布的躉購價格。

     4.生質能發電           (1)一般木材類以外:新增2020年度的躉購價格,同2017~2019年度原公布的躉購價格。

          (2)一般木材類:一般木材等(不包括生質物液體燃料,如棕櫚油)10MW以下,躉購價格24日元/kWh;一般木材               等(不包括生質物液體燃料)10MW以上(招標量180MW),以及整個生質物液體燃料(招標量20MW)改採競標               制度。

表1、日本歷年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單位:日元/度)[1] 日本各種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事業用、住宅用)、風力(陸域、離岸)、地熱、中小水力(安裝全新設備、現有引水利用型)及生質能(沼氣發電、未利用木材、ㄧ般木材、農作物、ㄧ般廢棄物、建築廢棄物)於2012~2020年的躉購費率,再生躉購期間為20年。

    5.超過運轉開始期限的處理:除原先太陽光電設備的規定外,此次委員會還提案規定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運轉開始         期限,要求從認定之日起到開始運轉的必要期限。

若開始運轉時間超過規定的期限,則以月為單位,縮減原躉購         期間。

       (1)事業用太陽光電設備:3年        (2)住宅用太陽光電設備:1年,超過期限,則取消認定        (3)風力發電設備:4年(但是,基於環境影響評估法需要環境評估者8年)        (4)中小水力發電設備:7年(但是,多用途水壩的施工期若經國土交通大臣、地方政府認可延長,則增加認可期限)        (5)地熱發電設備:4年(但是,基於環境影響評估法需要環境評估者8年)         (6)生質能發電設備:4年     6.賦課金(電價附加費):從2017年度的2.64日元/度提高至2018年度的2.90日元/度[1]。

  評析 日本對於太陽光電第2、3次招標和生質能(一般木材類)第1次招標的時程和FIT認定取得期限的規劃,如表2所示。

表2、日本再生能源招標時程和FIT認定取得期限[3] 年/月 2018年度 太陽光電第2次招標 太陽光電第3次招標 生質能第1次招標 2018/4 招標說明會 2018/5 事業計畫受理截止(5/31)     2018/6       2018/7 事業計畫審查截止(7/27)   事業計畫受理截止(7/20) 2018/8 招標募集(8/10~8/24)     2018/9 招標結果公布(9/4) 事業計畫受理截止(9/10)   2018/10       2018/11   事業計畫審查截止(11/9) 招標募集(11/22~12/7) 招標結果公布(12/18) 2018/12   2019/1 招標結果檢討 2019/2 2019/3 得標案件的認定申請補正期限(3/1) FIT認定取得期限(3/29) 我國2018年度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如表3和表4所示。

表3、我國2018年度太陽光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5] 再生能源 類別 分類 裝置容量級距 第一期上限費率(元/度) 第二期上限費率(元/度) 太陽光電 屋頂型 1瓩以上不及20瓩 5.8744 5.7493 20瓩以上不及100瓩 4.7906 4.6885 100瓩以上不及500瓩 4.4564 4.3636 500瓩以上 4.3264 4.2429 地面型 1瓩以上 4.3785 4.2943 水面型 (浮力式) 1瓩以上 4.7789 4.6901 註: 符合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者,躉購費率依表中上限費率加成6%。

參與經濟部「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躉購費率依表中上限費率加成6%後,再加成3%。

北部地區(包含北北基、桃竹苗、宜花)設置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再加成15%。

  表4、我國2018年度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除外)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5] 再生能源 類別 分類 裝置容量 級距 躉購費率(元/度) 太陽光電 陸域 1瓩以上不及30瓩 8.6685 30瓩以上 有安裝或具備LVRT者 2.7669 無安裝或具備LVRT者 2.7315 離岸 1瓩以上 固定20年 躉購費率 (上限費率)註1 5.8498 階梯式 躉購費率 前10年 7.1177 後10年 3.5685 川流式水力 無區分 1瓩以上 2.7988 地熱能 無區分 1瓩以上 固定20年 躉購費率 5.1956 階梯式 躉購費率 前10年 6.1710 後10年 3.5685 生質能 無厭氣消化設備 1瓩以上 2.5765 有厭氣消化設備 5.0161 廢棄物 無區分 1瓩以上 3.8945 其他(海洋能、氫能或其他經中央主管認定客永續力用之能源) 無區分 1瓩以上 2.3226 註: 屬離岸型風力發電設備,選擇適用固定20年躉購費率者,躉購費率為5.8498元/度。

屬離岸型風力發電設備競標適用對象者,其上限費率為5.8498元/度。

屬離岸型風力發電設備,選擇適用階梯式躉購費率者,前10年適用費率為7.1177元/度,後10年起適用費率為3.5685元/度。

屬地熱型發電設備,選擇適用固定20年躉購費率者,躉購費率為5.1956元/度。

屬地熱型發電設備,選擇適用階梯式躉購費率者,前10年適用費率為6.1710元/度,後10年起適用費率為3.5685元/度。

比較兩國的躉購費率,因兩國的分類有所差異,只選擇兩者共通部分概略比較,不考慮躉購費率加成情況,如表5所示。

我國太陽光電較日本低約10%,風力發電低約45%。

特別的是,我國陸域風電30kW以下的躉購價格為8.6685元/度,日本則對於20kW以下的陸域風電,自2018年度起躉購價格從55日元/度(約新臺幣14.85元/度)大幅調降至20日元/度(約新臺幣5.4元/度)。

表5、臺灣和日本2018年度躉購費率的概略比較[1,5] 再生能源 分類 臺灣 日本 元/度 日元/度 (新臺幣)元/度 太陽光電 (第一期) 地面(1MW) 4.3785 18 4.86 屋頂(10kW以下) 6.2269 26(10年) 7.02 風力 陸域(30kW以上) 2.7669 20 5.4 離岸 5.8498 36 9.72 水力   2.7988 20~34 5.4~9.18 地熱   5.1956 26~40(15年) 7.02~10.8 生質能 沼氣發電 5.0161 39 10.53 (註)換算匯率:1日元=新臺幣0.27元   參考資料  [1]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の2018年度の買取価格・賦課金単価等を決定しました,經濟產業省,2018/3/23。

 [2]平成30年度(2018年度)以降の調達価格及び調達期間についての委員長案,調達価格等算定委員会(第36回),資料3,2018/2/7。

 [3]平成30年度以降の調達価格等に関する意見(案),調達価格等算定委員会(第36回),資料2,2018/2/7。

 [4]電気事業者による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電気の調達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施行規則の一部を改正する省令案等に関するパブリックコメントについて,電子政府の総合窓口(e-Gov),2018/2/7。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經濟部,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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