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食同源產業正夯!台大食科所江文章教授呼籲普及「精準膳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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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食同源」是華人社會長久存在的養生飲食文化與膳食習慣,《黃帝內經·太素》記載:「用之充饑謂之食,以其療病謂之藥」,認為食品與藥品能互相轉換,且 ... 首頁 最新消息 熱門話題 專家的話及專論文章 活動預告 食品安全法規更新公告 活動花絮 活動回顧 關於中心 揭牌典禮 臺灣食品保護協會 食安學堂 研究計畫 資料庫 中心成員 友站連結 聯絡我們 ENGLISH       藥食同源產業正夯!台大食科所江文章教授呼籲普及「精準膳食」!   藥食同源產業發展的困境 由國際傳統暨互補醫學協會(IATCM)及國立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共同舉辦的「2020藥食同源第三次論壇」,以個人體質與養生保健為題,邀請產、官、學、研、媒、消各界共同交流,由於藥食同源是中華民族的飲食文化,日常生活中不論是烹煮料理或飲茶等均常見中藥材入菜,食品業者也會選用中藥材當食品原料,因此,本次論壇特別邀請國立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江文章名譽教授與各界探討藥食同源產業的發展與困境。

藥食同源概念 「藥食同源」是華人社會長久存在的養生飲食文化與膳食習慣,《黃帝內經·太素》記載:「用之充饑謂之食,以其療病謂之藥」,認為食品與藥品能互相轉換,且都能透過符合個人體質的調配與攝取,達到養生保健、防治疾病的目的。

食療逐漸成為亞健康治療的優勢 健康可分為三種狀態,第一種為真正健康的狀態,第二種是生病的狀態,第三種則是介於兩者之間的狀態,稱為「亞健康」,指的是沒有疾病但身體卻常常出現許多不舒服的症狀。

而食療不僅能養生保健,也能輔助治療,因此透過精準膳食提供保健食品和特殊營養食品給大眾,是藥食同源產業界能蓬勃發展的方向。

食品與中藥材的區分與管理 食品與藥品都來源於自然界,只能作飲食用途稱為食物;只能作為治病的稱為藥物,但大部分東西,既有治病的作用,也能當作飲食,稱為藥食兩用。

我國目前在行政管理上,「中藥」由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管理,「食品」或「藥食兩用」歸食品藥物管理署管理,規範「藥食兩用」的中藥材品項有兩種,一為中醫藥司公布「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截至目前為止,已將過去215項中藥材剔除已不合時宜的蔬果、五穀、魚蚌蝦蟹類、禽獸類等,現今剩37項;另一類則是食藥署公布之「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因此食品業者要選用中藥材當食品原料或販售藥食同源的中藥材時,必須參酌上述規範。

藥食同源產業發展的主要困境 中醫藥司2018年草案嚴重限制藥食同源產業的發展: 未見「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的分類準則。

限制藥食同源中藥材的個別添加量、總量及劑型,扼殺產品發展的潛力。

未正式公布固有成方/固有典籍之正面表列及其加、減方原則,業者無從遵循。

食藥署規範疑慮 公告「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中只列舉例句,未釐出認定之概念與範疇,未具備準則之釋疑功能。

缺乏專業人士認同: 偏向藥膳食補的藥食同源產品較缺乏現代科學研究的支持,因此主流西方醫學不太能認同,藥食同源產業發展困難重重。

  建議與結論 食藥署公布之「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已執行超過15年以上,所列品項無安全疑慮且未有重大食安風險,乃主管機關與食品生技業者共同奉行的最大公約數,建議藥食同源的管理能回歸該表。

中醫藥司應訂出「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的分類準則,並及早完成修法;聘請專家學者針對已有的安全性資料,以及臨床觀察到的現象等召開專家論證會議,甚至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民眾食用安全性。

食藥署應訂出具備釋疑功能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並公告正面表列和負面表列詞句,以供業者遵循。

組成專家委員會收集資料,讓成分的保健功能得以在平台上宣稱,並增加藥食同源中醫藥文化宣傳、營養健康知識普及,讓民眾選擇藥食同源的養生保健方式的同時也可達到教育消費者之目的,並協助產業發展。

藥食同源產業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營養食品可提供健康人、亞健康人和病人的「精準膳食」;「精準醫療」加上「精準膳食」方能達成國家「精準健康」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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