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防火間隔規定疑義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內政部釋示「建築基地鄰接依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第3項規定辦理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其作為綠地之國土保安用地,有關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 ... 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法令訊息 法規查詢 法規公告 轉知 都市更新 都市計畫 建築管理 解釋函 研擬中法規 即將發佈法規 已發佈法規 室內裝修 綠建築 無障礙 公共安全 危老建築 鑑定 會議紀錄 採購法規 廢止令 ::: 首頁 法令訊息 法規公告 解釋函 內政部釋示「建築基地鄰接依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第3項規定辦理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其作為綠地之國土保安用地,有關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防火間隔規定疑義」 標籤:解釋函 瀏覽人次:39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10-25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7955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099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釋示「建築基地鄰接依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第3項規定辦理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其作為綠地之國土保安用地,有關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防火間隔規定疑義」1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9月16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49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73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48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7955號.pdf 更新日期:2021-10-26檔案大小:99kb 回前一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