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檢覈 - 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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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及格人員可據以向行政院衛生署請領營養師證書,取得營養師執業資格。

另具有「營養師檢覈辦法」第2條所定資格,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mobilebotton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認識考試院 組織簡介 組織架構 組織及職掌 首長及考試委員簡介 影音介紹 考試院院史主題網 院長重要談話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最新公告 徵才公告 招標資訊 考試院公報 業務資訊 施政重點 院會專區 考銓統計 出版品 考試委員實地考察紀錄 考銓研究報告 數位轉型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 考銓法規 便民服務 證書服務 訴願服務 所屬機關聯絡資訊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國家考試榜單查詢 院內參訪線上報名 民意交流 寫信給院長 資訊公開 遊說資訊專區 主動公開資訊 資料開放專區 熱門關鍵字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頁導覧 寫信給院長 English 下方連結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交通位置 :::考試院全球資訊網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頁導覧 寫信給院長 English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字級 小 中 大 熱門關鍵字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認識考試院 組織簡介 組織架構 組織及職掌 首長及考試委員簡介 影音介紹 考試院院史主題網 院長重要談話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最新公告 徵才公告 招標資訊 考試院公報 業務資訊 施政重點 院會專區 考銓統計 出版品 考試委員實地考察紀錄 考銓研究報告 數位轉型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 考銓法規 便民服務 證書服務 訴願服務 所屬機關聯絡資訊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國家考試榜單查詢 院內參訪線上報名 民意交流 寫信給院長 資訊公開 遊說資訊專區 主動公開資訊 資料開放專區 ::: 業務資訊 施政重點 院會專區 考銓統計 出版品 考試委員實地考察紀錄 考銓研究報告 數位轉型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 考銓法規 ::: 首頁 業務資訊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營養師檢覈 在民國90年1月1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88年12月29日修正公布)前,亦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營養師執業資格考試之一。

凡具有「營養師檢覈辦法」第2條所定資格者,均可向考選部申請檢覈,經考選部營養師檢覈委員會審議結果准予筆試,並經筆試及格者,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其及格人員可據以向行政院衛生署請領營養師證書,取得營養師執業資格。

另具有「營養師檢覈辦法」第2條所定資格,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公職營養師考試及格者,得經申請而予免試及格,取得營養師執業資格。

民國89年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取消檢覈,自90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各類檢覈;惟前經核定准予筆試尚未及格者,得於94年底止之5年期間內繼續參加營養師檢覈筆試。

英文名稱QualificationScreeningforDieticians 上版日期:98-12-30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close::: 認識考試院 組織簡介 組織架構 組織及職掌 首長及考試委員簡介 考試院院史主題網 院長重要談話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最新公告 徵才公告 招標資訊 考試院公報 業務資訊 施政重點 考銓統計 出版品 考銓研究報告 數位轉型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 考銓法規 便民服務 證書服務 訴願服務 所屬機關聯絡資訊 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國家考試榜單查詢 院內參訪線上報名 民意交流 寫信給院長 資訊公開 遊說資訊專區 主動公開資訊 資料開放專區 下方連結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交通位置 更新日期111-05-28 瀏覽人次..地址:1162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號 Address:No.1,ShiyuanRd.,WenshanDist.,TaipeiCity11601,Taiwan(ROC) TEL:886-2-82366000  FAX:886-2-82366100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 通過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考試院全球資訊網QRCode 回最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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