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地方可以申請設立公司 - 專精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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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只可作住宅使用,有某部份放寬規定供特定營業項目使用 ... 要判斷欲設立公司的地址是否能登記公司,建議可向屋主索取建物使用執照存根影本( ... 搜尋... 您目前位置:首頁服務項目工商登記工商登記問與答什麼地方可以申請設立公司 委外記帳好處 服務收費 公司設立應備文件 公司登記流程 公司行號比較表 特殊目的查核簽證 稅務簽證 財務簽證 什麼地方可以申請設立公司 詳細內容 發佈於:2016-02-12,週五09:44 [什麼地方可以設立公司??] 需依營業項目判定,並請申請人提供設立地址使用分區,建築物使用執照皆須提供才能完整判斷 一般說來下不同區別有不同用途規範,違法使用處6萬-3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開罰.1.住宅區=>只可作住宅使用,有某部份放寬規定供特定營業項目使用2.商業區=>只可作商業使用,可以合法的設立辦公室3.工業區=>只可作製造業使用,有某部份放寬規定供特定營業項目使用 要判斷欲設立公司的地址是否能登記公司,建議可向屋主索取建物使用執照存根影本(台北市可上台北市網際網路執照存根影像查詢系統網站查詢,基隆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澎湖縣、台北水源特定區、高雄市、台南市可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執照存根線上查詢),再依下列規則判斷房屋用途是否符合需求:  台北市 符合下列三種條件之一者可設:1.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2.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如住宅、集合住宅等),但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可做辦公室用:(1)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住四或商業區(2)面臨八米以上道路(使用分區為商業區者不受限)證明文件:  (1)分區使用證明      (2)使用執照平面圖  (3)建物謄本  (4)配置圖  (5)平面圖  (6)地籍圖  (7)套繪圖3.同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其中斷營業未滿二年且營業項目用途相當。

新北市符合下列兩種條件之一者可設:1.總樓層5層樓以下之建築物:原則上皆可。

2.總樓層超過5層樓之建築物: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如店舖、一般零售業、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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