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懶人包/ 電子煙加熱菸修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政府表示: 菸害防制法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98年1月23日,十多年來陸續出現各種新類型的產品,以及使用了口味誘人之添加物的傳統菸品,由於現行菸害防制 ...
Skiptocontent
Postauthor:HC_Vape
Postpublished:2022年1月13日
Postcategory:最新消息
政府表示:菸害防制法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98年1月23日,十多年來陸續出現各種新類型的產品,以及使用了口味誘人之添加物的傳統菸品,由於現行菸害防制法未納入規範,無法有效管理。
這是合理的,但我們先來看看修法的重點,再來看看荒謬的漏洞。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
1.增訂類菸品定義(指以菸品原料以外之物料,或以改變菸品原料物理性態之物料製成,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之尼古丁或非尼古丁之電子或非電子傳送組合物及其他相類產品。
),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2.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作為新類型菸草產品上市前,及已上市之菸品於改變成分或製程時之風險管控機制。
3.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由35%增加至85%。
4.禁止菸品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之添加物。
5.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
6.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
7.加重罰則。
如何管理電子煙?
世界衛生組織對俗稱電子煙產品之正式用詞為尼古丁及非尼古丁電子傳送組合(electronicnicotinedeliverysystemsandelectronicnonnicotinedeliverysystems,ENDS/ENNDS),係指以電子裝置將含有或不含尼古丁成分之溶液氣化,供人吸入,以模仿菸品使用。
考量未來製造商或不以電子煙為產品名,或改用非電子驅動裝置,規避法律之適用,爰以【類菸品】為法定用詞,擴大規範此種類型之產品(包括尼古丁或非尼古丁之電子或非電子傳送組合物),不使用「新穎」或「新興」等稱呼,係為避免讓民眾產生新就是好的錯誤印象,甚至因而好奇使用。
包括電子煙在內之類菸品,一律禁止其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如何管理加熱菸及其他新類型菸品?
世界衛生組織於2020年發布聲明指出,加熱菸是菸草製品,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之規,應完全適用於加熱菸,為接軌國際,修正草案將加熱菸定位為「其他菸品」。
符合菸品定義,尚未經核可上市之新類型菸草產品(包括加熱菸),為審慎評估其可能之健康危害,規定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
已上市之菸品,因改變成分(含添加物)或製程等,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其應於一定期限內,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一律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及廣告;並禁止使用該指定菸品。
但其實...
日前,世衛組織煙草製品管制研究小組發表一系列報告,為煙草製品管制提供科學依據。
這些是全球公共衛生產品,符合WHA54.182001年)、WHA53.172000年)和WHA53.82000年)號決議3。
根據《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9條和第10條4,5、《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相關決定以及世衛組織提交締約方會議的相關報告6,7研究小組的這些報告提出了管理尼古丁和煙草製品,其中包括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電子非尼古丁傳送系統和加熱煙草製品等新產品的循證方法。
也就是說,「電子煙」和「加熱菸」是幾乎同時被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的,但我們政府認為:開放加熱菸就是符合世界潮流,但電子煙不是?在去年10/12/2021,美國食品和藥物FDA通過「英美煙草公司(BAT)Vuse」電子煙系列產品的銷售,因為該公司向FDA提交的數據證明這些產品適合保護公眾健康。
當時FDA主任MitchZeller表示:“Today’sauthorizationsareanimportantsteptowardensuringallnewtobaccoproductsundergotheFDA’srobust,scientificpremarketevaluation.Themanufacturer’sdatademonstratesitstobacco-flavoredproductscouldbenefitaddictedadultsmokerswhoswitchtotheseproducts–eithercompletelyorwithasignificantreductionincigaretteconsumption–byreducingtheirexposuretoharmfulchemicals”「今天的授權,是確保所有新煙草產品上市前通過FDA『科學評估』的重要一步。
製造商的數據證明,煙草味產品可以使其成熟的成熟使用者獲得收益,他們可以通過轉向這些(電子煙)產品減少有毒化學物質的接觸來完全或顯著減少傳統紙菸的消費。
」
今天很遺憾,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帶著利害關係的立法,選擇性的關注,並朝著既得利益者期待的方向前進,這並不符合一個科學、民主的國家的態度。
自救會不排除以具體行動,傳達我們使用者的訴求,希望各位朋友屆時共襄盛舉前來支持。
Tags:iqos,世界衛生組織,加熱煙,加熱菸,立法,衛服部,電子煙
Readmorearticles
PreviousPost【UNBOX開箱介紹】典雅仕紳新貴AirscreamAirpops氣泡Pro#英國七號二代NextPostLEME+樂美+注油式主機開箱ft.資深店長「雞蛋」專訪
YouMightAlsoLike
【新聞稿】最新吸菸行為調查顯示新興菸品「越禁越想抽」 電子煙自救會籲加速納管電子煙
2021年7月30日
【VAPE真相系列】全球重要健康機構及組織電子煙評價整理
2021年7月5日
【產業新聞】2021深圳國際電子煙產業展覽會_IECIE
2021年12月7日
HCVAPE
”我們懂,電子煙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了這麼重要的事情,不只是銷售時熱情擁抱,後續的服務更需要用心守護”隱私權聲明服務政策
會員專區
會員資料
出貨查詢
快速訂單查詢
選單
會員資料
出貨查詢
快速訂單查詢
聯絡我們
電話:07-352-9005
信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815高雄市大社區大社路39-2號
×Cart
Username
Password
RememberMe
Login
Forgotyourpassword?Gethelp
會員責任規範條款
Notamember?
Signup
Yourusername
Youremail
Password
ConfirmPassword
Register
會員責任規範條款
Alreadyamember?
Signin
UsernameorE-mail
RequestResetPasswordLink
Apasswordresetlinkwillbee-mailedtoyou.
會員責任規範條款
Backto
Login
×
ClosePanel
加入購物車
0購物車內有(NT$0)
繼續購物
去結帳
同意本網站之Cookie政策以取得更好的體驗
同意
延伸文章資訊
- 1菸害防制法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2菸害防制法修法專區 - 健康九九網站
修法源由修正草案懶人包修正草案總說明為什麼菸害防制法需要修法 上次修正日期為98年1月23日,十多年來出現各種新類型產品,及使用口味誘人之添加物的傳統菸品, ...
- 3菸害防制法相關新聞報導、懶人包 - ETtoday
菸害防制法相關新聞報導、懶人包、照片、影片、評價、爭議、負評、缺點、PTT、dcard.
- 4懶人包/行政院拍板菸害防治法一張圖秒懂7大修正重點
懶人包/行政院拍板菸害防治法一張圖秒懂7大修正重點 · 1. 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 · 2. 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符合.
- 5《菸害防制法》草案禁電子煙卻納管加熱菸挨批開後門
行政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法》草案,將電子菸、加味菸納為「類菸品」, ... 且加味菸常有果香、人工花香等甜味,不若傳統菸草刺鼻,不少人會使用這類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