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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 健保 自費   一般科 牙科 門診 急診 門診 急診 門診 急診 週一至五 週六 轉診 逕赴就醫 週一 至五 週六 週一 至五 週六 週一 至五 週六 精神科     初診520     複診420 耳鼻喉科460 牙科350 其他科420 精神科     初診 550     複診 450 耳鼻喉科500 牙科 380 其他科 450 檢傷分類 1級:2,100 2級:1,300 3級:1,075 4級:750 5級:690 掛號費 150 180 150 180 250 150 180 250 基本部分負擔 170 170 420 420 檢傷分類 1、2級:450 3、4、5級:550 50 50 150 基本收費合計 320 350 570 600 檢傷分類 1、2級:700 3、4、5級:800 200 230 400 其他部分負擔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藥品費用100元以內免自付額。

101元以上每100元間距自付20元,最高自付額200元止。

註: (1)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門診就醫時不論醫院層級,基本部分負擔費用均按診所層級收取50元。

(2)門診手術後、急診手術後或住院患者出院後1個月內之一次回診,及生產出院後6週內第一次回診,視同轉診。

(3)6歲(含)以下病患就診小兒科門診掛號費減免50元。

(4)3歲以下兒童就醫及百歲人瑞免收基本部分負擔。

  ※健保部分負擔之說明: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47條明訂保險對象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必須自行負擔部分醫療費用(即健保部分負擔)。

健保部分負擔為醫院代收代付之費用。

  健保病人超等病房每日自付費用差額如下: 自108年8月1日(含)起,調整本院一般病床之病房自付差額如下: 病房種類 地點 每日自付差額 VIP病房 18,000元 特等(一人房) 本館六樓 5,790元 非本館六樓 5,390元 壹等(二人房) 本館六樓 2,600元 非本館六樓 2,500元   住院病人飲食簡介及收費 詳見"營養組"網頁   健保自付差額項目服務說明 詳見"健保自付差額"項目   低滲透壓或非離子性含碘對比劑健保適應症規定 一、低滲透壓或非離子性含碘對比劑(健保碼33090B)健保適應症規定: 本項適用於電腦斷層造影及血管造影。

自100年2月1日起開放健保身份患者皆可使用(刪除健保九大適應症)。

  汐止國泰 收費標準 新竹國泰 收費標準   更新時間:2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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