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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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財政部> 國庫目 ... 六、再製酒類:指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輔料、藥材、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延伸文章資訊
- 1菸酒管理法規彙編 - 財政部國庫署
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 不低於百分之二」係指「一千毫升之再製酒液,以攝氏一○五. 度蒸發方式去除酒中所含酒精及水後,其殘留下來之 ...
- 2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四)米酒:以米類為原料,採用酒麴或酵素,經液化、糖化、發酵及蒸餾而製成之蒸餾酒。 (五)其他蒸餾酒:前四目以外之蒸餾酒。 六、再製酒類:指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 ...
- 3菸酒稅法第二條- 財政部賦稅署法規查詢主題專區
再製酒類︰指以酒精、蒸餾酒或釀造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輔料、藥材、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百分之二者。
- 4何謂再製酒類?何謂「抽出物含量不低於2%」?
(一)所謂再製酒類:指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輔料、藥材、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2%者。
- 5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 電子六法全書
S-link電子六法全書、超連結法規資料庫、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大陸 ... 六、再製酒類:指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