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勞工健康檢查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6項規定,勞工對於健康檢查,有接受之義務。

· 2.員工如堅決不參加雇主舉辦健康檢查,雇主可舉證提供給主管機關據以裁罰。

· 3.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9月優惠方案--【歡慶中秋—黃金存摺限時加碼送】 9/1起~9/23止,凡於期限內儲值黃金學習存摺並完成繳費,即享: 達3萬元,原加贈6,000—>額外加碼贈送9,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