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財經法學第11 期(2013.09)-共謀共同正犯理解的新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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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多數學說與實務在闡釋共謀共同正犯時,常是承認多於質疑。

本文嘗試將此概念以「協力型」與「支配型」重新加以解離後,認為應該只有「支配型」能否夠得上原先此一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共謀共同正犯理解的新選項(Thenewoptionofunderstanding“onspiracyJointPrincipalOffenders”) 編著譯者: 游明得 出版日期: 2013.09 刊登出處: 台灣/真理財經法學/第11期/105-134頁 頁  數: 29 點閱次數: 246 下載點數: 116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游明得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共同正犯;共謀共同正犯;犯罪支配;間接正犯;正犯後正犯 中文摘要: 傳統認為共謀共同正犯為:要件上為有事先的謀議行為,以及在著手實行階段的欠缺參與行為,效果上則認為可以引用共同正犯的法律效果「一部行為,全部責任」。

共謀共同正犯在多數見解下,幾乎可以使得只有純粹在比預備更早階段的參與行為,一路追及到適用終點時既遂犯的責任,而這樣的催化效果,主要是由於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自 1965 年即明確加以承認。

因此多數學說與實務在闡釋共謀共同正犯時,常是承認多於質疑。

本文嘗試將此概念以「協力型」與「支配型」重新加以解離後,認為應該只有「支配型」能否夠得上原先此一概念預設定義的討論基礎,而支配型的共謀共同正犯,其實並非共同正犯,本質上就是間接正犯概念的展現。

以此加以解釋而不必拘泥於共同正犯的釋義泥沼中,當更具正當性。

英文摘要: Theconceptof“JointPrincipalOffenders”inourcriminallawArticle28hasstirredupalotofdisputedarguments,meanwhiletheexceedingrelevantperceptionsarealsosignificantinstudies.Thearticlewillfocusonthematter,whethershouldJointPrincipalOffendersapplyArticle28iftheyonlyparticipateintheearlystageofcrimewithoutcommittingit.Inpresenttheoriesandpractices,theanswerwouldbemostlikelypositive.However,therearestillseveralinevitablematters,suchasshoulditqualifytheobjectiverequirementsorif“ConspiracyJointPrincipalOffenders”isnotevenanaptargumentinthisrealm,oritcouldbeanother“PrincipalOffenders”form?Thisarticlefirmlybelievethat“ConspiracyJointPrincipalOffenders”isIindirectPrincipalOffender. 目  次: 壹、前言貳、因應實際需要而生的概念參、「共謀」與「共同正犯」聯結上的鴻溝肆、弭平鴻溝的學理論述伍、共謀共同正犯理解的新選項-間接正犯陸、結語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8條(102.06.11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109號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742號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72號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877號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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