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癲癇藥,家長您用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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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銳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藥學部
癲癇可以治癒嗎?癲癇藥怎麼吃?要吃多久呢?這些問題可能是寶寶剛開始確診癲癇時所有粑粑麻麻心中的疑問,充滿不安和惶恐。
那麼,怎樣服藥才能最大程度上幫助寶寶儘可能地將癲癇控制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了解一下抗癲癇藥的一些用藥規範吧。
1. 早服藥 大多數專家主張癲癇診斷已經確立就要馬上開始用藥。
抗癲癇藥物使用越早,效果越好。
研究發現,起病一年內經正確治療症狀緩解的患者有85%;開始2年以後開始服藥者,症狀緩解只有50%;10年後則降至13%。
2. 從小劑量開始
抗癲癇藥物的劑量要儘可能個體化,一般兒童會根據公斤體重計算給藥劑量。
通常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藥量至能控制癲癇發作而無明顯的毒副作用的劑量,可減少或避免很多不良反應的發生。
在此過程中,患兒家屬應有足夠的耐心,切忌因過分著急患兒病情而不斷催促醫生增加藥量,這可能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率或產生嚴重不良反應,最終終止治療。
另外,由於兒童隨著年齡增長體重會不斷增加,因此需要經常隨訪並調整劑量。
3. 足量、足療程治療 堅持長期按時定量服藥對於抗癲癇藥物治療至關重要。
抗癲癇藥物治療的劑量不足可引發癲癇復發;不按醫囑服藥或突然停藥可引起癲癇持續狀態。
部分家屬在進行抗癲癇藥物治療一段時間後,發作得到控制,自以為已治癒或擔心不良反應而自行停藥,往往導致癲癇復發。
如果這時再服用原劑量藥物,發作往往不能有效控制。
因此,堅持足量、足療程抗癲癇藥物治療非常重要。
4. 緩慢換藥
在常規治療劑量下,病人出現不能耐受的不良反應;或在其血藥濃度已達到有效治療範圍高限,仍然無效或療效不佳時,可考慮換藥或聯合用藥。
換藥時切忌驟停原藥。
需在醫生指導下,將新用藥物在1-2周或更長時間內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加至有效劑量或穩態血藥濃度後,再將原有藥物在1-2周或更長時間內逐漸減下來。
這樣做可減少在更換藥物過程中誘發癲癇發作,且可減少藥物副作用的發生。
注意:未經醫生許可,切勿自行換藥。
5. 減量和停藥
減量和停藥的基本條件:①完全控制發作3年以上;②長程腦電圖監測正常;③無腦部器質性損害的病因;④決定撤停藥物時還應考慮個體因素,包括病人對藥物的反應、發作反覆的後果等。
一般當癲癇發作完全控制2-4年,腦電圖正常或發作波消失者方可考慮停藥。
抗癲癇藥物的停藥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需要逐漸減量,並定期(6個月左右)隨訪。
減藥速度越慢,復發率越低。
若服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抗癲癇藥,停藥過程將更加複雜,所以應在醫生指導下停藥,切不可自行決定,隨意停服抗癲癇藥。
停藥後復發者,應立即重新給予抗癲癇藥物治療。
注意:部分患者需終身服藥以控制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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