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了二胎就要開放「代孕」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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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這篇題為《生不出二孩真煩惱》的報導提到,自二孩政策全面放開以來,70後、80後加入了再育的行列,全國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9000萬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齡在35歲以上,50%在40歲以上。

隨著年齡增長,生育率呈明顯下降趨勢,到45歲以後,將近90%的婦女沒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齡是40歲左右。

不少高齡女性急著懷孕,卻有心無力。

如果自己沒法生二孩,另一條路就是代孕。

代孕,通俗來講就是「借腹生子」,在我國是明令禁止的行為。

早在2001年,原衛生部就出台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2016年1月1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新增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

然而,龐大的灰色需求培養了巨大黑色利益鏈,據2015年11月香港媒體刊文稱,每一胎代孕業務,金額可達30萬至100萬元以上,更兼二孩商機誘使下,非法代孕愈加繁榮也就不奇怪了。

事實上,儘管在官方口徑上「代孕」不被認可,然而在現實操作中,卻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比如把租用子宮的「代孕費」換個馬甲,僱傭合同中不提「代孕」只說工資、營養費、醫藥費……不擺在明面上說的事兒,好像「有」就變成沒有了。

據一位資深「代孕」中介透露,目前,委託「代孕」的群體主要為同性戀、夫婦以及單身人士。

這些人尋求「代孕」或是因自身條件限制無法懷孕,或是只想生男孩傳宗借代,也有的是為了規避計劃生育的限制,想多生小孩,同時不被別人發現。

當前,雖然國內很多人迫於種種原因選擇了「黑市代孕」,但這一交易實為無奈的下下之策。

首先,孩子的質素得不到保障。

「黑市代母」的門檻很低,多是農村婦女,只要身體沒傳染病基本就可以被選上。

此外,如果「代母」跟腹中胎兒有了感情,不按合約給孩子,或者日後「挾天子以令諸侯」索要更多財產,這些僱傭「代母」的客戶可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因為「代孕」本身就不合法,即便僱傭雙方事前簽署了代孕合同,也不受法律保護。

畢竟我國的法律視「分娩者為母」,孩子的出生證明上也寫的是代母的名字。

早前,香港第二大富豪李兆基長子李家傑,在美國找人代孕誕下三名男嬰時,就有律師作出提示:即使代母事前簽署任何放棄承認身份的文件,若日後要「認子」,與兒子相認後並爭取其擁有的財產,法律上也「絕對有討論的空間」,這會對孩子日後繼承的財產帶來一定影響。

如果代孕合法化,這些問題或將得到解決,委託「代孕」等群體將受益。

《生不出二孩真煩惱》文章一出,即引得全國網友熱議。

其中,抵制「代孕」合法化的網友眾多,他們的憤怒主要來源於以下幾方面:

一、代孕將婦女身體商品化,將女人視為生育工具

有評論認為,在男性不育增高趨勢比女性不孕還要明顯的情況下,提出放開代孕准入,極易被視為是對女性的剝削。

二、不應為鼓勵生育,便放開「代孕」

2016年12月,全國婦聯調查報告顯示:有生育二孩意願的為20.5%,不想生育二孩的比例為53.3%,即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沒有生育二孩的意願,發達地區尤為突出。

可見,全面二孩放開後,家庭生育二孩的意願並不如人們想像中樂觀。

三、放開「代孕」可能會導致眾多負面影響

放開代孕會不會導致重男輕女的陳舊觀念抬頭?會不會誘使不法分子假代孕之名拐賣人口?代孕合法化會不會成為這些違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有不少網友認為,現在討論為「代孕」正名,尚且不符合國情,也難以與中國的傳統倫理觀相適。

與其放開「代孕」,不如集中精力在一些政策上就可解決的難題。

比如將不孕不育納入醫療保險範圍,適當補助試管嬰兒的費用,降低收養門檻,開放單身女性生孩子等。

代孕是解決生育難題的一條道路

鄭山海:與可能的倫理衝突相比,保證符合生育政策的人群擁有做母親(包括父親)的權利,應當被優先考慮:繁衍後代是每個生物種群最為本能的要求。

所以,對於合理的生育要求不應輕易為一些不確定的因素止步。

只要在醫療安全和生育質量上有足夠保障,並在法律上明確主體間的權責,代孕未嘗不是解決生育難題的一條道路。

道德倫理問題,其實也有解決辦法

菁城子(資深媒體人)

很多人會說,有償代孕不就是買賣子宮嗎?事實上,有償代孕,不過是把雙方利益需求,明白地拿了出來。

現實是,即使再否認代孕的價值,也無法否認代孕市場的存在。

如果代孕合法化,一些代孕女性的權益無疑會受到保障。

代孕女性,算不算孩子的生母呢?也許會有爭議。

代孕母親如果割捨不下孩子,反悔了怎麼辦?這會是個麻煩。

代孕的倫理和技術問題,只需深入思考,制定細則,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

人類社會的道德倫理問題,都是面向具體問題,一步步才能解決。

事實上,在生育和親屬方面,領養(抱養)、試管嬰兒,都曾給人們帶來倫理困惑。

如果不往前解決,人們永遠不知道,這些問題其實也有解決方法。

建議適當放開代孕准入 防止商業代孕

北醫三院婦產科主任醫師王麗娜

王麗娜介紹,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所能允許的就是志願代孕,代孕母親基本上屬於無償的行為。

如今腫瘤發病率這麼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歲甚至更早把子宮切了,這麼年輕就永遠喪失了做母親的權利,確實令人惋惜。

她建議適當放開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業代孕。

代孕能解決失獨家庭的生育問題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

王一方說,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技術的負擔,而應成為促進技術有序發展的工具。

對於失獨家庭來說,夫妻雙方處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況下,卻已沒有生殖能力了。

代孕能解決失獨家庭的生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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